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东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党组,直属党(工)委、总支、支部,银江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攀枝花市东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
攀枝花市东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的首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保住新一轮提名城市资格、确保2020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以及2018年“在全国地级提名城市测评排位进入前40名”工作目标,结合东区目标任务,特制定2018年工作要点。
一、把握三个阶段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1月至3月)。召开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持续深入宣传发动,形成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调整完善全区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出台三年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签订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创建工作纳入各部门、各街道、银江镇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问责机制。
(二)重点推进阶段(2018年4月至9月)。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简称区创文指挥部)下达东区目标任务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创建责任、加速指标推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办年度重点工作,组织实施信仰信念工程、文明素质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环境优化工程、安全畅通工程、氛围营造工程。巩固提高基本指标,全面攻坚缺项指标,精准发力弱项指标,综合治理动态指标,逐条逐项推进落实。
(三)冲刺迎检阶段(2018年10月至12月)。动员一切力量,狠抓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综合测评,高质量完成网上申报材料和实地考察受检点准备,做好问卷调查宣传动员,逐项落实并按时达标。
二、抓实六大工程
(一) 实施信仰信念工程
1.不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全面准确把握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及专题学习方案,切实抓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的学习。开展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各级干部培训教学内容。
2.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开展党员干部学党章党规、学讲话精神的培训活动。
3.大力开展 “中国梦”主题系列教育活动。开展“中国梦”教育实践活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通过新闻媒体、社会宣传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加强中国道路宣传教育。运用网上访谈、文艺演出、展览展示、演讲征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广大市民群众将“个人梦”与“中国梦”结合起来,强化实现伟大“中国梦”的信仰、信念和信心。
(二)实施文明素质工程
1.扎实开展“今天,我为攀枝花文明代言”主题系列教育活动。大力实施“讲文明 树新风”“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建幸福家园”等系列活动,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和“光盘”行动,公布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热线电话,开设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促进市民文明素质有效提升。
2.扎实开展文明素质宣传教育活动。将文明素质教育纳入各部门(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和培训内容,分类指导建设机关、企业、学校、社区、村镇五大类“市民道德讲堂”,突出抓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窗口行业单位从业人员、学校师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文明素质教育,提高公共文明水平,倡树社会文明新风。
3.扎实开展“榜样力量”示范引领行动。开展好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系列、善行义举等选树活动,广泛宣传各种典型感人事迹,办好“好人榜”,实施“善行义举•攀枝花好人榜”全覆盖工程,打造“好人”一条街和主题公园广场,用“凡人善举”引领价值追求,弘扬新风正气,传递正能量。
4.扎实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广泛传播“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志愿理念,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常态化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倡有时间做志愿者、有困难找志愿者,推动形成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
5.扎实开展文明细胞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细胞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无毒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各级各类文明单位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参与文明城市创建。
6.扎实开展诚信制度化建设行动。加快建成公共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平台,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建立失信被执行人惩戒“黑名单”、失信纳税人惩戒“黑名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红黑榜”、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公示制度,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常态化。
(三)实施基础设施工程
1.抓好无障碍设施建管。加快推进辖区商务宾馆的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建设,确保政务大厅、商场超市、三星级及以上宾馆饭店、公共文化设施、新建社区(小区)、中小学校的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和政务大厅的无障碍卫生间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2.抓好城市基础设施建管。整治城区背街小巷,改造老旧小区,加大背街小巷、城市社区及小区路面、排水设施管护力度,确保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不平,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积水,装灯率100%、亮灯率≥95%。
3.抓好公共安全保障及公厕建管。加强政务大厅、城市社区及小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学校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建设,确保符合标准,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全力推进“厕所革命”,管好现有公厕,确保城市公厕、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合理分布,公厕有专人保洁,无明显异味,垃圾清运及时、分类处理,无脏乱差现象。
4.抓好集贸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做好海德堡农贸市场修建工作,集中规范整治城区1000m2以上集贸市场,督促各集市文明清洁、规范经营。
(四)实施环境优化工程
1.突出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门前五包”责任制,重点治理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公园、景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建筑工地等重要部位及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的“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工地乱象”等市容乱象,营造干净整洁生活环境。
2.突出除尘降噪及污染源治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健全长效机制,有效控制工业扬尘、道路扬尘、建筑工地扬尘、城市环境维护带来的扬尘问题,显著改善人居环境。加强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工矿业噪声、社会噪声综合治理,遏制噪声扰民。加强水源地、工矿企业等可能引起重大环境污染的源头、区域管理,加大河道环境污染治理和保护力度,提升水环境质量,确保建成区内不出现黑臭水体。
3.突出城市立体形象打造。整顿和规范户外广告及店堂牌匾,坚决清理主次干道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清理辖区临街建筑立面,抓好城市干道、商业街区、住宅小区、公共设施、城市视野区等重点部位绿化、亮化,抓好山体制高点、沿江两岸、桥梁隧道、城市干道、地标建筑和重点建筑群等点位夜景灯光统筹打造,做到城市容貌整体景观整洁、靓丽、有序。
4.突出城市绿化美化工作。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成果,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动“花街、花道、花园、花海”工程打造,让市民共享绿水青山、蓝天白云、阳光花城的“绿色福利”,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高品质城市,构建生态良好的人居环境。
5.突出“五小行业”专项治理。专项治理食品卫生中食品消费环节(即餐饮行业,含小食品店、卤食店、职工食堂、糕点、冷饮等)及小美容美发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含歌厅、舞厅、影剧院及娱乐场所等)、小旅店(旅社、招待所)、小网吧,督促“五小”从业户严格执行门前五包,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消毒措施落实,环境卫生状况良好。
6.突出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专项治理。重点治理不按规定着装、不挂牌上岗、不文明用语、不礼貌待人、不规范服务、单位内外环境不整洁、便民消防设施不完善、投诉热线电话不公示、投诉处理机制不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不刊播、“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不刊载、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建设不规范等问题,营造“创优质服务、树优良作风、做文明先锋”浓厚氛围。
(五)实施安全畅通工程
1.开展道路交通设施规范提升行动。配合做好道路名称和公共图形标志统一规范行动,确保道路名称、标牌设置合理,文字、注音规范,公共图形标志设置合理,准确清晰,符合国家标准,便于识别、记忆。协调市级部门科学设置建成区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十字路口监控、停车位等交通设施设备,增设并完善行人过街、机动车非机动车分离、人车分离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确保道路平整畅通、设施完好、正常使用。
2.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治理行动。协调市级部门合理安排执法力量,加大对人大转盘、台联路口、政务中心路段等核心路口路段监管,加大交通违章现象管理、教育和处罚力度,特别是重点解决非机动车不按规定通行、非法载人,机动车乱停乱放等问题,专项治理出租车、公交车等不文明驾驶行为,努力实现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明显提高。
3.开展文明安全出行劝导行动。在重要路段、重点区域、重要路口加派志愿者工作力量,加大对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公路、翻越交通隔离栏,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行为的劝导,引导市民文明安全出行。用好市级新闻媒体专题专栏,大力曝光影响城市形象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增强市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意识。
(六)实施氛围营造工程
1.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运用宣传载体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要意义、重大部署和工作举措,宣传创建成效和先进典型,适度曝光创建单位“不作为”现象和市民群众的“不文明”行为,增强创建工作渗透力和影响力。
2.营造浓厚氛围。运用大型户外单立柱、户外LED 大屏、窗口行业单位LED显示屏等载体,开展密集化社会宣传。配合市里创意设计、制作、推出一批与城市景观相融合、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欣赏习惯相契合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公益广告,让公益广告在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筑工地围挡等地随处可见、成为风景。在主干道、商业街区、公共广场、公园、景区、学校、宾馆饭店、医院、机场、车站等人群密集场所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文化景观。
3.抓好社会宣传。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创建“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景区、进医院、进乡镇、进农村、进窗口”活动的同时,组织开展“我为文明城市献一策”征文活动、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编印文明创建宣传资料、入户调查系列宣传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宣传活动,全方位搭建群众参与工作平台,不断提高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指挥体系。全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由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牵头抓总、协调推进,各责任单位、街道(镇)共同参与、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街道(镇)要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组织机构,细化量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目标措施、责任股室、具体人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整体联动推进。各责任单位、街道(镇)要根据市、区统一安排部署,紧密配合、整体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形成党政齐抓、部门协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公众参与的良好创建工作局面。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责任单位、街道(镇)要配齐配足配强创建工作力量,在办公场地、办公设备、工作车辆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四)狠抓督查问责。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区委、区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和追责。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视察检查、居民代表、新闻媒体参与监督等机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切实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附件: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网站标识码:510402000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2021023010号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67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