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0 阅读次数:
省人社厅、财政厅和攀枝花市于近日相继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14 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攀人社发〔2020〕449 号)文件,请及时将文件规定的惠企新政策全面传达到辖区分管企业单位,通知符合以工代训条件的企业单位按照文件规定和要求,尽快准备好相关申报资料,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及时前往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局窗口办理。
政策和业务咨询电话: 2227173,3509010。
联系人:石林,熊继红,赵晓莉,廖胜利。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14 号)
附件2: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8日
共有1页 当前第1页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网站标识码:510402000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2021023010号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67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