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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和攀枝花市东区文化馆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23-02-24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3223

 

第一部分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基本情况

第三部分 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四部分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第六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第七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第八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第九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十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十一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十二部分 名词解释

      2023年部门预算(含预算绩效目标和政府采购预算)经东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1)拟订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起草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加强文化广播电视阵地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融合发展。

3)管理全区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宣传推广,促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与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产业发展。

5)指导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权限内文化广播电视市场和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A 级景区、旅行社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6)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文物安全,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监督管理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和博物馆事业,负责地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推进全区文化遗产的管理、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工作。

7)负责对权限内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及内容进行管理。负责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三网融合。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电视体系建设。

8)承担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融合发展。协调推动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健康发展。加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优化广播电视资源配置。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功能,促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建设国际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打造区域文化高地。

二、基本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单位行政编制4人,实有4人,旅游促进中心事业编制6人,实有6人,聘用人员1人,退休人员5,无车辆编制,实有车辆0

三、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持续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加快推动阿署达花舞人间项目山水鞠足球公园等市区两级重点文旅项目;其中,阿署达花舞人间项目遗留问题解决有实质性突破。二是做好统计工作,促进三产经济平稳增长。三是继续开展招商引资、固定资产等工作,力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持续开展文化三下乡、四进社区文化惠民活动,举办小草学堂第八回画展,组织开展东区第十四届社区艺术节活动。迎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工作和四川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县复核工作。文图两馆丰富线上线下活动,持续举办心阅童行音乐会、走进绘本——让童年更美阅读活动。元宵、中秋等传统节日举办线下活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根据各个活动日、宣传周等进行相应的打卡阅读、有奖知识问答等活动。

(三)加强维护好文化旅游市场秩序。

进一步规范市场运营管理,改善旅游消费环境,开展文化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安全监管、防汛减灾、扫黑除恶、养老诈骗、信访投诉、综治维稳、食品卫生、放心舒心建设、生态环保、环境秩序等工作。开展联合检查、行业巡查和隐患治理,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工作措施,全力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和行业监管工作,确保行业保持安全稳定。

四、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区文广旅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区文广旅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384.21万元,2022382.07万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4万元,增加0.5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东区文广旅局2023年收入预算384.21万元。其中:人员类支出243.44万元、运转类支出32.47万元、特定目标类支出108.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东区文广旅局2023年支出预算384.21万元。其中:人员类支出243.44万元、运转类支出32.47万元、特定目标类支出108.3万元。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文广旅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4.21万元,比2022年(382.07万元)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14万元,增加0.5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3.81万元,占年初总预算的21.81%,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区文广旅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4.2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14万元,增加0.56%,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4.21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0.94万元,占总收入的78.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2万元、占总收入的11.82%;卫生健康支出19.82万元,占总收入的5.16%,住房保障支出18.57万元,占总收入的4.8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99.6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94.1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职工餐费补助及日常公用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023年预算数为23万元,主要用于东区公共图书阅览室图书购置经费。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行业管理,宣传营销,文化惠民系列活动。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65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电视村村响运行维护费用。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5万元,主要用于、东区图书馆、文化馆两馆免开,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0.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2.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1.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遗属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9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8.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文广旅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5.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3.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32.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文广旅局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公务接待经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3.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我局无公务用车,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文广旅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文广旅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东区文广旅局以及下属东区文化馆等3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6.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65万元(2022年为25.75万元)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印刷费增多。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东区文广旅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东区文广旅局资产占有情况如下: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东区文广旅局部门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08.3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区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7.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8.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指区级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附件:1.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

预算公开表

           2.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3221

 

 

攀枝花市东区文化馆

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3223

 

第一部分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基本情况

第三部分 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四部分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第六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第七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第八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第九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十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十一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十二部分 名词解释

       2023年部门预算(含预算绩效目标和政府采购预算)经东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东区文化馆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1)指导管理文化艺术、广播电视事业,推动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艺术、广播电视作品,推动各门类文化艺术及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2)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和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4)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融合发展。协调推动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健康发展。加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优化广播电视资源配置。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功能,促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建设国际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打造区域文化高地。

二、基本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文化馆属于攀枝花市东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在编在岗12(含图书馆3,聘用人员4人(含1名企管聘用人员),退休人员6人,实有公务用车1辆。

三、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  承办系列文化活动。

组织开展东区2023三下乡”“四进社区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群众文艺网络春晚活动2023我们的中国梦 文化进万家系列活动、非遗过大年 迎新春送春联写福字活动、欢乐不打烊 玉兔来送春”2023年新春线上有奖问答活动、五一”“百姓大舞台文艺演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区复审,我知晓我满意我参与文艺演出等文化活动,进一步丰富群众生活,提高生活品质,为攀枝花市创建共同富裕试验区注入文化力量。

二、做好文化馆免费开放等工作。

一是完成区委、区政府在文化馆演讲厅举办重要会议、文化活动的开放工作。二是开放文化馆多功能室、舞蹈排练厅等文化场地,东区文艺队伍老年康乐协会雅兰婉月志愿者舞蹈队、太阳风舞蹈队、歆之韵舞蹈队、老年京剧队、橙色记忆舞蹈队按照预约时间排练节目,切实做到了为辖区居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三是开展2023年川剧文化进校园活动,安排戏曲老师日常授课及排练参赛节目等工作。四是支持配合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主办的老年文化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开展全民艺术普及活动。

三、深入开展文旅市场巡查、创文等工作。

根据东区文旅市场工作需要,文化馆职工日常开展东区文旅市场片区巡查。根据全市创文工作及东区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需要,全部职工先后下沉到大渡口街道南山社区、瓜子坪街道兰尖社区参加铲除居民小区小广告和清理生活垃圾活动,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志愿者活动,同时参加森防工作卡点值守入户宣传等工作

四、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区文化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区文化馆2023年收支总预算325.95万元,2022年为281.5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4.4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东区文化馆2023年收入预算325.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5.9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东区文化馆2023年支出预算325.95万元。其中:人员类支出284.07万元,占年初总预算的87.15%;运转类支出26.4万元,占年初总预算的8.1%;特定目标类支出15.48万元,占年初总预算的4.75%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文化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5.95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281.5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4.42万元,增加15.7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5.95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7.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3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区文化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5.95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281.5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4.42万元,增加15.78%,主要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05万元,占年初总预算的3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6.57%,卫生健康支出22.6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96%,住房保障支出21.3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群众文化(款)2023年预算数为227.89万元,主要用于员工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23年预算数为10.5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工资福利、日常公用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8.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5.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5.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2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1.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文化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0.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4.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2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文化馆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公务接待经费较2022年(6.28万元)预算减少1.28万元,减少20.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6万元,较2022年(1.78万元)预算下降0.02万元,减少1.12%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工作出行等工作开展。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文化馆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文化馆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东区文化馆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6.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65万元(2022年为25.75万元),增加2.5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东区文化馆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东区文化馆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东区文广旅局部门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5.48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区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7.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8.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指区级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附件:1.攀枝花市东区文化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攀枝花市东区文化馆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攀枝花市东区文化馆

                                                                                       202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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