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23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 阅读次数:
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主要职责
2.基本情况
3.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4.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6.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1.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二、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名词解释
2023年部门预算(含预算绩效目标和政府采购预算)经东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 家和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林业发展及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绿化和造林工作。拟订全区绿化和造林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监督检查各项造林绿化项目、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编制我区森林城市建设规划和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规划、方案的实施,统筹规划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负责全区种苗管理。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和区退耕还林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林地和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及权限范围内的临时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批工作;加强对林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承担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林地荒漠化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其标准和规定。
5.宣传贯彻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国家、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初审工作。
6.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依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拟订全区重大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推进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7.监督检查全区各产业对森林、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区林业综合开发。
8.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协调森林公安工作。
9.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建设补偿制度。提出区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国家、省、市、区级林业专项资金,负责全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区财政资金的安排意见,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10.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11.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三定”方案核定我局内设机构3个,即:综合股、资源管理股、森林火灾预防股。行政编制5名,现实有在职人员5人。实有下属事业单位2个,即:东区绿化工作服务中心(股级)、东区林业执法稽查队(股级)。事业编制19名,其中绿化工作服务中心14名,现有在职人数为12名;东区林业执法稽查队5名,现有在职人员4名。东区林业局共有44名退休人员,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1辆,其中东区绿化工作服务中心10辆,执法稽查队(参公单位)1辆。
三、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一是持续加强学习。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指示精神,强化思想认识,筑牢“安全第一”的思想防线,做好非防火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二是持续加强火源管控。在防火期内坚持做好卡点值班值守,推进防火检查卡点规范化运行,做实做细人车信息登记、火源收缴、扫码出入等,确保火源不进山。三是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制定2023年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组织一次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台账,实行动态销号。四是制定2023年计划烧除工作方案,组织计划烧除、防火隔离带烧铲等工作。五是持续开展宣传教育。结合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日、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各类媒体渠道深入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辖区群众群防意识,促进行为自律。六是持续压紧压实责任。督促区级各部门、各涉林企业严格落实企业森林草原防灭火主体责任,做细做实隐患排查整治、施工用火管理等各项工作,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
(二)林长制工作。完善林长制各项工作,进一步压实林长制主体责任,细化全区任务分工,确保林长制工作平稳运行,严格按照林长制工作方案和要求,落实国土绿化、资源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草原灾害防控、林长制实施运行6项年度督察考核任务。
(三)造林绿化工作。
1.造林工作。一是积极向上争取扶持政策。加强对上级财政和主管行业单位的沟通,寻求在资金和政策方面的大力支持。二是寻求技术方面的支持,降低后期管护成本,提高造林绿化建设成效。三是加强2023年造林绿化项目规划,加快推进东区重点生态功能区森林植被修复项目建设,科学使用上级下达资金,力争将建设成效最大化。
2. 绿化工作。一是大力推进东区“花城”打造各项工作,努力增加城市绿量,提升城区环境品质。二是按计划推进国园复查工作,按部门职能职责对指标内涵进行细化分解,对国园复查资料进行再论证再梳理,保证印证资料的充分和完整性。三是加强东区现有公共绿地管护工作,定期开展常态化督导考核,确保全区城市绿化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四)森林资源工作。一是切实加强林地占用征收审批和监管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工程,完成2023年生态效益补偿金和森林管护补助费的兑现工作;三是开展2023年度森林督查和打击毁林开垦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违法使用林地打击力度;四是实现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稳步双增长。
(五)病虫害防治方面。按照全市”十四五”期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年度控制指标3‰和无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的目标任务,开展春秋两季普查,安装松墨天牛诱捕器,进行监测和诱杀。
(六)执法稽查方面。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督促街道(镇)依法行使区政府赋予的涉林县级行政权力事项。二是认真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按时完成2023年森林督察图斑清零工作。三是逐项完成“互联网+监管”平台上新增事项认领、填报、录入、调整、审核等工作,力争监管行为覆盖率、录入量任务完成率均达100%。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3113544.8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68625.01元,主要原因是为人员变动,工资、保险、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等有所变动。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3年收入预算13113544.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87544.8元,占71.5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163000元,占24.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563000元,占4.29%。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3年支出预算13113544.8元。其中:基本支出5865744.8元,占44.73%;项目支出7247800元,占55.27%。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113544.8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168625.01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工资、保险、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等有所变动。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87544.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163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56300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3473.8元、卫生健康支出357066元、住房保障支出337377元、城乡社区支出3163000元、农林水支出7029628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63000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387544.8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3499825.01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工资、保险、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等有所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3473.8元,占17.72%;卫生健康支出357066元,占3.8%;住房保障支出337377元,占3.6%。
农林水支出7029628元,占74.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4256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261680.8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行政单位离退休(01项)63586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退休职工统筹外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事业单位离退休(02项)894378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退休职工统筹外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抚恤(08款)死亡抚恤(01项)18144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120002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7.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112841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8.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124223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和离退休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9.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337377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0.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行政运行(01项)1792630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电话费、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11.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事业机构(05项)1715198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电话费、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12.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森林资源培育(05项)217000元,主要用于义务植树活动,创森成果巩固及大规模绿化全区工作等支出。
13.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森林资源管理(07项)472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调查东区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及东区森林经营及林地边远划定等支出。
12.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动植物保护(11项)30000元,主要用于古树名木的保护和枯死树木处理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执法与监督(13项)160000元,主要用委托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受理行政案件办案工作经费,林政行政执法检查、鉴定、调查取证、勘验费等支出。
14.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防灾减灾(34项)2642800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相关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65744.8元,其中:人员经费5161750.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70399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0153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18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2153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153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000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节约意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2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1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153元,较2022年预算增长0.13%,主要用于车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工作开展。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6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163000元。比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减少1894200元,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6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63000元。比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增加563000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变动。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以及下属东区林业执法稽查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东区绿化工作服务中心2家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865744.8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85825.01元,增加15.47%。原因是职工人数、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985000元,主要用于采购炳二区游园绿化管护项目、攀枝花市东区干旱河谷生态脆弱区2023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毛家屋基生态修复项目、A3黑白打印机、A4彩色打印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位价值50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东区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3113544.8元。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
2023年2月23日
共有1页 当前第1页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网站标识码:510402000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2021023010号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67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