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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三个圈层 发展规划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2024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4-03-22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  阅读次数:

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主要职责

2.基本情况

3.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4.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6.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1、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二、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名词解释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

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含预算绩效目标和政府采购预算)经东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和交通运输业、水行政管理、水资源综合利用、移民安置扶持等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组织起草全区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防洪体系建设。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承担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四)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五)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网具监督管理。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农业先进技术引进、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六)负责制定全区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七)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八)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设,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资源发展。

(九)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和地方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检疫,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负责全区农业投资和农田建设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级、市级、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和农村人才队伍工作。参与实施交通运输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交通运输和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三)承担权限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营运规范。

(十四)承担权限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通信导航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五)负责权限内公路体系建设,拟订交通设施建设规划、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资金安排建议,按照程序报批国家、省、市、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十六)承担权限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指导。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照规定负责小码头规划和小码头的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八)指导全区交通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九)负责公路、水路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部资金工作。

(二十)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公路管理养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权属内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权限内水资源管理;负责农村供水行业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的指导并实施行业监督;组织实施水资源、水土流失预防与监督的执法工作;负责权限内水利工程建设与监管工作。开展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

(二十二)负责全区江河的综合开发与管理工作。开展河(湖)长制相关工作。负责小Ⅰ型水库的大坝安全监管和防汛度汛工作;负责指导小Ⅱ型水库安全监管和防汛度汛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河道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对占用河道、河堤通道设施(包括临时设施)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三)负责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负责移民安置资金使用分配计划方案;负责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负责移民政策宣传工作;组织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就业培训;配合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对移民资金的审计、监督和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十四)负责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移民等行业基础数据搜集、整理和分析。

(二十五)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二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参公编制16人,事业16人,实有人数行政人员8人,参公人员13人,事业14人,退休人员22人;内设科室5个;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攀枝花市东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攀枝花市东区动物疫病控制中心”“攀枝花市东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攀枝花市东区公路发展中心”;保留公务用车编制5台,实有公务用车2台。

三、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围绕主责主业,聚焦重点环节,强化经济运行工作全过程管理,找准存在问题和差距,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以更加精准有力措施抓好各项一产和交通运输周转量指标工作。按时间节点召开区委农村工作会议;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推动辖区内农业生产、乡村振兴、交通运输、农村安全饮水、小型灌区建设等项目进行提档升级;持续抓细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民生实事。加快推进银江水电站、乌东德水电站剩余移民安置任务,力争2024年成功创建省级农业国际高质量贸易基地、省级四好农村路,稳步推动东区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全国土壤第三次普查项目等实施,积极推进全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快推动农业农村全产业链发展,稳步迈向共同富裕。认真落实河(湖)长制,持续做好防汛抗旱减灾、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行业监督检查等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守好绿色发展和安全生产底线。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9,467,212.09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538558.83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2024年收入预算19,467,212.0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947,212.09元,占9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20000元,占3%。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2024年支出预算19,467,212.09元。其中:基本支出9,219,812.09元,占47.36%;项目支出10,247,400.00元,占52.64%。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467,212.09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538558.83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467,212.09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0,432.00元,卫生健康支出572,369.00元,农林水支出12,610,444.09元;交通运输支出36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543,967.00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467,212.09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7538558.83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0,432.00元,占8.32%;卫生健康支出572,369.00元,占2.94%;农林水支出12,610,444.09元,占64.78%;交通运输支出360000元,占18.49%;住房保障支出543,967.00元,占2.7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26,762.00元,主要用于(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90,182.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90114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4,496.00元,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5,834.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43,212.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23,323.00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4,433,948.09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151,996.00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842,1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5,182,400.00元,主要用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36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43,967.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219,812.09元,其中:人员经费8,311,737.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98042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9,239.09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2565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589.09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589.09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650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589.09元,较2023减少575.91元,主要原因是车辆保费减少。主要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公务用车的正常运行。

2023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2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以及下属东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等5家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467,212.09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7538558.83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787340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东区长江禁捕鱼政智能监控系统项目”及“东区道路养护经费”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9,467,212.09元。

3.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4.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预算绩效目标表(公开样表).xls 5.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政府采购预算表(公开样表).xls 6.预算名词解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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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杜蓉   责任编辑: 俞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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