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26 来源: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阅读次数:
各非居民用水大户企业:
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科学有效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其利用效率,保障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川省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遵循“节约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的原则,参照用水单位近年来用水情况并结合企业的发展,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镇非居民计划用水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全区用水量在1万立方米以上(含1万立方米)的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制定了2024年度我区非居民用水户用水计划指标。2024年全区计划用水单位共232家,核定2024年度用水计划指标为2156.9667万立方米。现将核实用水计划指标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3月1日。请相关单位、企业认真核对,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申请复核。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东阳巷15号(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政股) 联系电话:2511407
附件:2024年度攀枝花市东区非居民用水户用水计划指标.docx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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