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组织推进全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省、市、区部署和要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负责行使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踏勘、聘请专家进行技术论证等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对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负责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
(三)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四)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务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区级部门(单位)集中开展政务服务工作,并对进驻政务大厅的部门(单位)窗口及人员进行管理、考核;负责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五)负责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目标,努力调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八)在行政审批方面的有关职责分工。 1.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实施行政审批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及听证等职责;各职能部门负责本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行业标准等的制定和实施,组织推动行业发展,有效提供公共服务,强化市场监管,承担对审批事项和审批行为事中、事后监管(含年检)等职责。 2.区行政审批局应及时向各职能部门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便于职能部门对办理的审批事项实施后续监管;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将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更新情况告知区行政审批局,对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 , 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及时转送区行政审批局。 3.划转到区行政审批局职责范围内,但需上报省、市相关部门审批的事项,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上报,相关部门应协助配合。 4.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组建专业化现场踏勘队伍,采用建立专家库、购买社会化服务、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等多种方式,实施联合踏勘和专业踏勘,形成审批、踏勘、办证等紧密连接的工作机制。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收发文、文秘、会务、保密、档案、信息、宣传、印章管理、统计、政务公开、政务月报、教育培训、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党建、纪检、意识形态、工青妇、关工委等日常工作;承担后勤服务、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办理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信访等工作;负责财务、内部控制、低值易耗办公用品采买发放、组织人事、劳资、车辆管理、合同签订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务服务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负责精神文明及各类创建(复审)工作;负责安全综治维稳、固定资产投资、质量强区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依法治区、普法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拟定政务服务政策、制度、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对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审核;负责政务服务 、 负责大厅咨询、引导、运行、维护、后勤服务、消防等工作;负责进驻政务大厅人员的日常纪律管理、考勤、考核、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对进驻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督促检查;负责本单位权责清单清理及动态调整;负责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负责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等工作;负责受理并牵头组织办理政务服务投诉,负责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的值守;负责联系区税务局服务大厅;负责网络设备、行政效能监察系统、办公平台、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等日常运行及数据维护管理;负责 LED 宣传资料的收集、制作、发布等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拟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制度、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市场准入审批股
负责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对全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综合窗口事项进行批分和催办;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的规范和优化;负责对本股室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负责清理规范相关许可事项行政审批前置条件;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接上级业务部门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审批股
负责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区文体广电和新闻 、 出版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交通农业和水务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区林业局等部门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的规范和优化;负责对本股室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负责清理规范相关许可事项行政审批前置条件;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承接上级业务部门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务服务咨询电话号码:3509024
单位地址:攀枝花市东区行政审批局(攀枝花大道中段135号)
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00(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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