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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攀枝花市东区统计局 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22-04-26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统计局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东区统计局

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一、单位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8

二、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9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10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2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12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3

(七)国有资本运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4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4

三、名词解释..........................................15

四、附件..............................................18

表1.部门收支总表.....................................19

表1-1.部门收入总表...................................20

表1-2.部门支出总表...................................21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22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3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24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25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26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27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28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29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30

表6.政府采购预算表...................................31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32

表8.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33

 

2022年部门预算(含预算绩效目标和政府采购预算)经东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区统计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的工作。负责全区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区情区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农业、工业、建筑业、商贸业、房地产业、服务业、能源、投资、价格、劳动工资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5)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承担核准宣传、新闻和出版单位发表尚未公布的全区性统计资料。

  (6)承担定期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收支调查,劳动力调查,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价格调查,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畜禽监测、农产品中间消耗抽样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国家抽样调查制度。

  (8)负责组织实施有关企业景气、企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农村贫困监测、城乡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专项调查制度。

  (9)负责组织实施统计快速反应制度,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民生热点、政务服务群众满意度等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本地区的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方面信息。

  (10)参与组织实施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投入产出调查,开展统计调查,提供统计数据处理服务。

  (11)承担辖区统计基层队伍建设、统计教育和培训,开展统计交流和合作。

  (12)负责辖区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组织管理辖区网络直报工作。

  (13)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区统计局2022年重点工作。

  (1)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指导制定分行业统计规范化实施细则。结合《攀枝花市东区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激励办法(试行)》,指导各行管部门制定并印发分行业的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量化评分表,会同行管部门共同做好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指导,按季兑现统计人员工作补贴,开展年度统计工作奖励评选。二是落实统计业务培训常态化工作。按照国家深化统计改革精神,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大对区级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统计分管领导、企业负责人、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意识宣传。并将业务培训贯穿全年,对辖区报表单位统计人员,区统计局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全覆盖业务培训,区级各责任单位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的专项业务培训。三是持续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督促企业依法完善统计台账和统计原始凭证,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确保企业上报统计数据客观准确,做到“数出有据、应统尽统”,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2)“四上”企业升规入统

  一是结合行政审批、税务信息继续进行名录库单位核查,做好名录库的日常维护更新工作并加强各街道(镇)、社区名录库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多渠道沟通获取单位信息,梳理“四上”培育单位,及时发送至各专业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四上”企业申报流程及申报资料指导工作,提高申报入库率。

  (3)各类调查

  一是组织实施季度民工监测。定期通过收集农民工相关信息,准确反映农民工数量、流向、结构、就业、收支、生活、社会保障及创业等情况,从宏观上把握农民工发展变化情况,为制定科学的农民工政策、加强和改善农民工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我区监测点为银江镇阿署达村,每季度开展一次,完成问卷填写、审核、改错、上报等工作。二是做好居民收支调查。继续做好东区居民收支调查工作,完成日常入户指导、账页复核、数据审核等工作,坚持节假日走访指导,加强记账工作宣传。4月启动区县级居民收支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按国家、省、市相关要求,有序推进。三是做好其他专项调查。根据国家、省、市、区相关要求,做好东区各项专项调查工作,为推动政府部门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为区委、政府掌握了解群众意愿、制定各项政策措施提供基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

  (4)日常统计数据监测

  切实做好统计预警、预测,扎实完成各专业月度、季度报表数据监测工作;编印出版《东区统计月报》《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汇编》;按时完成规下工业、限下商贸业抽样调查工作;完成国家、省、市和各部门布置的各项报表任务;做好统计分析,优化统计服务。

  (5)强化统计网络安全工作和法律法规

  一是继续做好日常网络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宣传学习教育,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力保障统计网络安全。二是继续做好统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及时在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信息网信息更新宣传信息。三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提高企业统计法律意识。

  (二)机构设置

  攀枝花市东区统计局是区政府负责全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执法,普查,社情民意调查等工作。东区统计局现有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工交投资统计股、服务业统计股),下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东区普查中心,事业单位东区社会经济调查队(东区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东区统计局总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参公编制7名、事业编制7名。现有在职人员总数29人,其中:公务员5人、参公人员7人、事业编制人员6人,借调事业人员1人,区人社局派遣人才储备专项事业编制人员1人,区人社局统一聘用人员8人、区政府同意聘用人员1人,退休人员4人。

  二、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统计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933.31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推动东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2022年度增加了统计培训及考核专项经费,所以2022年度预算经费增加。

  1.收入预算情况

  区统计局2022年收入预算933.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3.31万元,占100%。

  2.支出预算情况

  区统计局2022年支出预算93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07万元,占41.69%;项目支出544.24万元,占58.3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区统计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33.3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5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推动东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2022年度增加了统计培训及考核专项经费,所以2022年度预算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33.3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1.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7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33.3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53.9万元,主要是因为进一步推动东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2022年度增加了统计培训及考核专项经费,所以2022年度预算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1.32万元,占91.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2万元,占3.47%;卫生健康支出23.85万元,占2.56%;住房保障支出25.72万元,占2.7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24.0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聘用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448.24万元,主要用于聘用专业统计人员劳务费(含保险及年终奖金)支出,街道基层综合统计工作经费支出,行业管理部门新增“四上”企业工作经费支出,名录库系统建设维护费、数据维护更新劳务费、名录库规范化建设经费等相关经费支出,统计业务培训费及场地费、资料印刷费、统计考核经费等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22年预算数为9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调查的记账户补助、调查慰问品费、调查员劳务费、总结表扬会经费及其他经费支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普查年鉴制作及印刷费用,人口数据库的研制和建立经费及其他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82.9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编制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退休人员的房贴和目标绩效奖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退休人员的房贴和目标绩效奖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7.24万元,主要用于按相关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6.64万元,主要用于按相关规定为公务员、参公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53万元,主要用于按相关规定为事业编制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68万元,主要用于按相关规定为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医疗补助费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5.7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相关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统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9.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2.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46.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区统计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接待费。

  2022年公务接待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统计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统计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区统计局以及下属攀枝花市东区普查中心、攀枝花市东区社会经济调查队2家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6.6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9.15万元,增长24.38%。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行政编制人员5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区统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区统计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区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933.31万元。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统计信息事务:指统计、信息事务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各类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事业编制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行政退休人员的房贴和目标绩效奖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事业退休人员的房贴和目标绩效奖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按相关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区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按相关规定为事业编制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按相关规定为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医疗补助费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9.住房改革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区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攀枝花市东区统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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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谢敏   责任编辑: 杨云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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