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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3.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牵头协调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投诉和举报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4.承担查处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除外)、商业贿赂、走私贩私、无照经营等经济违法行为。

  5.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工作。

  6.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组织制定合同指导试行文本,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

  7.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9.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年报公示工作,承担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辖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用信息及发展报告,促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10.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安全规划;负责建立食品药品信息直报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贯彻国家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督促检查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

  11.制定辖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酒类、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监管职责。

  12.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制定本部门食品药品及其它商品年度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食品药品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建立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负责不安全食品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及其它商品召回的监督管理。

  13.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开展相关从业人员培训。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14.负责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负责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5.承办区政府以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行政编制66个,机关后勤事业编制4个,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参公)23个,东区消费维权和个私经济指导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个。现我局有在编人员计91人,其中:公务员64人,工勤2人,参公人员16人,事业人员9人。我局有聘用人员25名,其中:23名区聘人员;自聘人员2名。现有退休职工51名。

  (三)资产情况

  2018年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为1264.58万元,其中, 固定资产为981.04万元。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514.82万元,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73.64万元,上年结转441.18万元。

  (二)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441.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36.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8.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52万元,资本性支出118.92。

  (三)其他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2018年结转73.4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区财政局统一制定的部门预算报表及有关规定,运用“E 财”软件,编制反映本部全部收入和支出的综合收支预算。预算编制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包括预算布置、预算申报、预算论证及预算编制。

  (二)执行管理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科学监管理念,按照预算批复规范和从严控制预算执行,不随意调整和变更。严格财务资金审批程序,原则上无预算不追加,无预算不采购。严格管理,合理安排,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未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三是按规定对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进行自检自查,做好资金的项目和资金使用效益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各项专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决算编制情况

  按照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认真做好年终决算编制,真实、准确地反映单位资产变化情况,按时上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支出绩效情况

  2018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指导、支持下,以“把握主线,守牢底线,打造三个安全环境”为总部署,改革创新,扎实履职,在监管、执法、服务、维权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新进展、新成绩。

  1.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目前,按照技术评估方案5大项19小项35子项的要求,除极个别自然失分项外(检测机构),经自查,所有软件(档案资料)和硬件(示范点打造)均已完成,正在等待第三方技术评估。二是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化建设。全年共有124家医疗机构已达到药械质量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其中乡镇卫生院1家,达标率为100%;民营医院9家,达标率为100%;其他类型医疗机构114家(含2017年底已达标50家),达标率为40%。三是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和快速检测。完成1004批次抽检,对不合格的47批次进行立案处理;完成国抽、省抽、市抽食品抽检任务654批次。同时,大力提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能力,投入10万余元购买快检试剂,共开展主要针对农药残留检测、罂粟壳、注水肉、亚硝酸盐等项目1136批次的快检。局机关快检室已建设完成,七个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快检能力建设得到大幅提升,西海岸、华山和通威等三个市场快检室已通过省局验收。四是推行散装熟食和鲜活水产品溯源体系试点建设。全市率先在西海岸市场25家经营户开展试点工作,规范溯源标准,抓好“四个统一”,即统一公示标牌、统一台账格式、统一标识标签、统一监管档案。积极协调,促成西海岸市场业主与散装熟食经营者达成共识,出台散装熟食行业自律公约和市场方管理制度。目前已在辖区各农贸市场、超市和独立门店全面推广,追溯机制已初步建立。

  2. 2018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突出风险管控,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一是开展分析研判。每季度开展辖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研判会,全年共梳理出各类风险隐患18条,同时列出风险清单,分析原因,提出防控措施,狠抓落实。同时强化舆情处置,今年完成7条网络舆情的排查整改以及上报工作。二是开展重点排查,以食品生产、销售、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经营等四大环节为重点开展排查,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5021户次,排查数量3495次,发现问题590次,整改528次,约谈273次。三是落实问题整改。针对校园食堂(含托幼机构)、网络订餐、地沟油等三个风险较高领域,开展治理。提升校园食堂(含托幼机构)安全水平,使校园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良好率(B级)以上达到95%;约谈网络订餐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负责人,要求其加强主体责任的管理;对食用油来源、进货票据、废弃油脂存放及流向进行了检查,检查食用油经营户81户,小作坊36户,生产企业1户,农贸市场8个,未发现使用地沟油现象。四是严防死守非洲猪瘟。在流通环节中,确保按照省指挥部防控调运规定中的非疫区猪肉正常上市,对不符合规定来自外省的猪肉产品进行立案处理,共立案3件。严格执行严禁泔水喂猪的规定,对辖区内餐饮经营户进行了广泛告知,泔水进入生活垃圾处理渠道,确保东区辖区未发生疫情。

  (2)加强日常监管,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一是大力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以分户档为基础,全面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持证经营,是否严格落实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食品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制度。深入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节假日如“春节”“端午”“国庆”等和“高中考”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重点区域,开展了校园及周边劣质小食品、春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养老机构食堂、网络订餐、农村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针对重点品种,开展了婴幼儿食品、酒类、问题小食品、食用植物油塑化剂、地沟油、蔬菜制品及肉制品生产行业、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火锅底料、餐饮环节自制面制品等专项整治,没收下架“五毛食品”、标签不合格等食品1300余袋,查处农村食品安全案件7件。完成餐饮服务环节1981户的量化评级工作。四是深入开展餐饮业“明厨亮灶”工程,目前全区1981户中已有1692户完成明厨亮灶工程。开展春秋季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督查生产经营户完善“三防” 设施,做好四害消杀工作。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目前已有126户经营户和87户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参保。积极构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食安办作用,牵头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地沟油”等专项整治,对便民服务站熟食销售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要求各街办、镇按照属地原则强化管理。同时,通过“3.15”、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进社区进校园、各种培训等活动加强经营户和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推进社会共治。二是努力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抓实药械经营、使用两个环节的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查处,不断强化日常监管,有力保证辖区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开展信用评级,加强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动态分级管理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分类管理,辖区157家药品零售企业中,A级(优秀)14家,B级(良好)69家,C级(一般74家),对辖区173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其中守信企业151家,警示企业22家。以疫苗、节日期间等为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血液制品、治疗糖尿病心血管类疾病类药品、“问题疫苗”、医疗美容机构、牙科诊所、中药饮片、冷链药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安全,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40家次,医疗机构264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20家次,集贸市场18家次。加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将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与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不断增强企业上报意识,保证药械不良监测上报工作顺利进行。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75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68例。做好药品抽验,加强对基本药物品种以及注射剂、广告药品、中药饮片和以往抽验不合格药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共抽验药品153批次,其中化学药71批次,中成药60批次,中药饮片22批次,不合格药品8批次,已立案查处。三是着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开展“红盾春雷行动2018”,以“净市场、护民生、促发展”为主题,突出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整治网络购物秩序和治理旅游消费环境。全局共立案查处案件184件(不含清理“死户”案件77件),罚没金额34.8万元。有效规范了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为东区经济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深化商标品牌战略,积极开展攀枝花芒果打假和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案件94件,商标侵权案件3件。强力规范市场秩序,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规范直销。重点打击以“消费返利”“加盟积分”“虚拟资产”等名义,假借“一带一路”“共享经济”“慈善”等名义,以老年人、残疾人员、贫困人群为目标的非法集资,受理群众举报“云聚汇英”涉嫌传销举报,目前正在摸排调查中;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积极引导经营户申办执照,合法经营,共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案件14件;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组织辖区12家医疗机构、5家互联网交易平台召开了互联网广告约谈会,核查网络经营主体450余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42个次,查处3件网络虚假广告案件;开展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工商登记治乱工作,受理案件8件,作出撤销登记3件。对重点领域中的成品油、违法广告、集贸市场和重点商品中的“地条钢”、彩钢瓦、电动自行车、电气产品、化肥和农膜进行了专项整治,有效净化了市场。五是加强年报工作。通过日常宣传、短信催告、QQ 群、微信群、朋友圈等渠道,加强年报工作宣传,截至6月30日,企业年报率为90.44%,个体工商户年报为72.1%,农专社年报率为96.55%,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开展建筑装修装饰材料、取暖用品、婴幼儿用品和汽车用品等商品抽检42批次,对不合格的20批次进行立案查处。同时,配合市工商局抽检成品油12批次、农膜3批次、丝织品及羊绒制品15批次。

  (3)提高办案质量,保障社会经济发展。一是强化办案力度,共办案286件,罚没款102.45万元。其中,攀枝花市东区宝贝时光商贸经营部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婴幼儿奶粉案作为典型案例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并获得入选省局优秀案卷评查资格,在省、市食药监总局网站得到发布,获得李仁杰副市长肯定性批示,涉案网络平台商全面整顿线下合作经营户,在全国食品安全领域引发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利用网站、微信、手机信息平台等载体,公开日常监管、抽检监测、行政处罚等权威信息,积极参加阳光政务活动,接受群众监督。

  (4)发挥服务职能,强化消费维权。一是加强维权宣传培训。组织区质监局、区交农局等部门及企业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辖区同步设置7个分会场,现场销毁货值金额约50万元的各类不合格商品。注重日常宣传,为辖区约1700名监管对象和群众开展食品、药品知识公益安全培训及宣传,重点宣传问题小食品、保健食品及用药安全,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强化消费维权,全年受理食品、药品及各类消费投诉632件,受理举报107件,办理信访354件,接待群众来访568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16万元,办理“诉转案”8件。二是认真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单位,负责各项任务的落实,积极摸排线索,对涉嫌强占市场、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侵占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乱点乱象线索进行深挖排查,检查市场(商场)174个(次),走访经营户1300余户,行政约谈2次,上报区扫黑办治乱线索2个,上报市工商局本单位监管范围内乱象3个。三是环保督察“回头看”落到实处。牵头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4件信访举报件处置情况进行了全覆盖梳理,同时加强日常巡查,要求经营户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文明用餐宣传、餐饮油烟整治、噪声音污染治理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问题有所反弹的,集中力量抓整改,做好日常管控,确保问题整改保持实效。四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序推进。积极开展 “文明餐桌”行动,张贴有关节约粮食类画报300余份,发放“文明餐桌”公约4400余份,发放“文明餐桌”座牌24300余份;组织市场业主、经营户等进行创文宣传培训10余次,张贴创文宣传公益广告2000余份。提升市场管理服务水平,对农贸市场内占道经营、环境卫生差、不亮证亮照经营、出售不合格食品、病媒生物防治不力、“四防”设施建设迟缓、乱发小广告等情况进行全面整治。

  (5)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职工素质能力。一是加强班子建设。一是加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学习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市委“一二三五”工作思路和区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全年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4次。二是严格落实党委会工作规则,严格执行《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外派干部职工125人次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在全局内部职工中开展业务技能提升培训。邀请快检设备生产公司专业技术员为业务骨干进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操作培训1次,业务能手为各所所长和负责餐饮监管工作的人员培训新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组织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新招录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局党委高度重视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党建、意识形态工作,制定详细计划,层层分解,深入扎实推进,狠抓督查和落实。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部署9次,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严格落实分析研判制度,全年开展分析研判7次,对照区委实施细则要求,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之处,进行全面整改,同时,加强意识形态舆情控制,着力做好广告整治和信访维稳工作,切实做到意识形态可控可管。工作形式多样,利用宣传栏、工作群、“书香花城APP”、观看忏悔实录教育片、参观攀西监狱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促建设。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共开展中心组学习9次,党员学习日活动80余次,基层书记讲党课9次,打造7个非公经济“小个专”党建示范亮点,在去年打造63个“小个专”党(团)建任务的基础上,今年新增“小个专”党支部2个、团支部10个。注重工作实效,认真开展“作风不实、落实不力”问题整治行动。重点对日常监管、行政执法、消费者投诉、物资采购、选人用人等容易滋生腐败的方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检查, 让全局职工真正意识到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与现实危害性,提高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范能力和勤政廉洁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规范、准确,各项经费足额纳入预算安排,确保了部门正常运转和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项目支出资金专项使用,依法、有效地利用财政资金;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完成资产年报工作;按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决算、绩效等信息。

  (二)存在问题。

  1. 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2.预算编制精准度不够。

  3. 在报销差旅费时使用现金结算较多,公务卡使用率低。

  (三)改进建议。

  1. 严格执行预决算管理制度,全面提高预算编制准确度;

  2. 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资金使用及时、有效。

  3. 做好资金使用规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尽量减少预算执行调整、结转和结余。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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