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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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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工作职能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推进市场监管执法。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协助开展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及维权工作。

  (四)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按职能职责组织或参与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五)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六)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按规定权限组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九)负责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安全监督和安全应急管理。承担全区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安全监测、检查和处罚。参与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监督检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

  (十)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推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辖区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

  (十四)负责辖区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指导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服务促进工作,依法开展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十六)按规定要求,对下属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党建办公室(党建办)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建设、机关支部党建及相关工作;统战、关心下一代、共青团;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民主生活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党委会筹备;干部工作、队伍建设;政务督办;经济、统计、招商引资。负责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联系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办。对口联系区委办、区人大、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团区委、关工委、统计局、经合局及其他有工作联系的单位。

  二、办公室

  负责人事培训、人事管理、老干、双拥;财务会计、出纳、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能耗;政务公开、文电、收发文管理;档案、保密、史志;会议会务筹备及服务;通讯、网络、基建等后勤保障;车辆调度、维修、管理,后勤安全及机关日常运转;局内爱国卫生、健康等工作;牵头全局目标绩效考核、深化改革、信访、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

  妇委、工会工作分别由妇委主席、工会主席牵头。

  对口联系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信息中心、人事科、财务科、离退休科。对口联系区信息中心、档案局、保密局、机关事务局、财政局、审计局、双拥办、退役军人局、人社局、医保局、信访局、目标绩效办、深改办及其他有工作联系的单位。

  三、政策法规股

  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综合性调研、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暂扣和罚没物资的统一保管和处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组织行政许可听证。负责统筹落实“一体化平台”工作。

  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法规,分析形势,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问题调研并提出建议。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的情况并负责考评,负责加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和联合检查行动,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定期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牵头食品抽检、食品安全协调工作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牵头组织调查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对口联系市局法规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对口联系司法局、法院、依法治区办及其他有工作联系的单位。

  四、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拟订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对全区生产、经营环节食品、特殊食品、食盐、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相关产品等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食品安全质量监测、现状调查和形势分析,推进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监督召回不安全食品工作,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食品安全电子化监管建设,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流通环节保健食品日常监管工作。

  对口联系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联系区卫健局及其他有工作联系的单位。

  五、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

  负责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质量监测,掌握餐饮服务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措施,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风险监测有关工作;配合做好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检测。

  对口联系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联系区卫健局、教体局及其他有工作联系的单位。

  六、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负责药品及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化妆品经营的监督管理,开展质量安全分析,监督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药品监督抽检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的不良反应、不良事件和风险监测等有关工作。组织行政相对人专业知识培训,参与贯彻实施国家食品医药产业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相关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行业销售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禁毒涉及的药械工作。

  对口联系市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抽检监测科、攀西检验检测院药品事务部。联系区卫健局及其他有工作联系的单位。

  七、市场规范管理股

  负责市场交易行为监管,拟订规范商品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制定,指导商品市场提升发展。承担区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建立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打击传销、打击非法集资的工作制度、措施和规则,配合国家、省、市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合同指导试行文本,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承担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拍卖行为监管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与保护,负责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推进商标战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相关法规、战略、规划、政策,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监督检查及知识产权统计等职责。运用国家、省新技术、新成果为市场监管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监管和培育,负责科技和信息化建设。负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承担对网络经营主体的网络监测和巡查工作。

  对口联系市局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科、专利科、商标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反不正当竞争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管理科、价格监督管理科、登记注册指导科、行政审批科、科技与信息化科。联系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交通和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依法治区办、创卫办、创文办及其他有工作联系的单位。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承担12315、12345及其他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负责对投诉、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统计、分析、发布投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信用信息公示和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牵头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对口联系市消费维权和个私经济指导服务中心、市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信用监督管理科。联系区城管指挥中心、消委会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工作联系的单位。

  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依法组织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对特种设备安全进行调研并统计分析。组织开展辖区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演练。

  对口联系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特种设备远程监控中心,攀西检验检测院特检事务部。对口联系区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区安办及其他有工作联系的单位。

  十、质量发展股

  承担区质强办日常工作;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质量提升工程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的有关事宜。执行省级重点监督产品目录,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预警管理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承担商品量、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的监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承担商品条码相关工作。负责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区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监督检查工作。

  对口联系市局计量科、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标准化科、攀西检验检测院质检事务部、计量事务部。对口联系区经信局、民政局、康养办及其他有工作联系的单位。

  十一、综合执法大队

  开展执法检查、执法办案、扫黑除恶、长江禁捕、综治维稳、春雷行动、平安建设等工作。

  对口联系市局行政执法监督科、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支队。联系区委政法委、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扫黑办及其他有工作联系的单位。

  局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政府服务咨询电话号码:2224733

  单位地址:

  1、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东林巷3号                                           

  2、炳草岗市场监督管理所            东区民生路2号,即西海岸宾馆背后          

  3、东华市场监督管理所               东区民生路2号,即西海岸宾馆背后          

  4、弄弄坪市场监督管理所           攀枝花市东区枣子坪下街 9 号                 

  5、大渡口市场监督管理所           攀枝花大道中段440号                  

  6、瓜子坪市场监督管理所           攀枝花市东区密地街道飞马巷 29 号,即密地街办旁            

  7、银江市场监督管理所               攀枝花市东区密地街道飞马巷 29 号,即密地街办旁        

  办公时间: 8:30-11:45;15:00-18:00(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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