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2-08 来源:东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阅读次数:
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东区就业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负责全区的失业保险工作,承办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组织管理,核定、审批失业保险待遇;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的政策咨询和再就业服务;负责拟定城乡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职业指导服务,就业状况调查,负责组织实施对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农村劳动力以及在岗人员的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协调处理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中的问题,为政府提供就业培训的政策措施建议;
加强促进就业、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执行职责,完善共公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 审批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负责承办政府赋予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东区就业局现在编人员7名,退休人员8名,聘用人员7名。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推进就业创业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就业创业工作是“民生之本”的作用,确保就业形势稳中向好发展,2018年我局将主要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认真开展就业援助工作,全面、及时落实各项就业援助和帮扶优惠政策,做
好失业预警监测,重点做好辖区攀钢等企业“去产能”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帮扶工作、兑现2016年度社保补贴;二是进一步加强失业基金和就业创业各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通过整改完善薄弱环节,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三是以东区创建群众满意人社公共服务体系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服务各项工作制度和规范业务经办程序,加强政策宣传,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四是全面推进康养学院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康养项目培训,为全区提供康养人才保障,同时配合做好阿署达实训基地建设相关工作。五是做好奥林匹克电商产业园东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确保其平稳运行,充分发挥带动辖区就业创业工作的良好效应。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8年东区就业服务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31.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7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为231.7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2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32万元,项目支出57.00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加强促进就业、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执行职能,建立健全共公就业服务体系。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就业局行政运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就业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96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局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以及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等支出。
(二)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0.15万元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 住房保障支出10.60万元,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二) 公务接待费
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3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原因是车改后单位未保留公务用车。
附件1:攀枝花市东区部门预算公开报表(4).xls 附件2:部门预算名词解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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