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01 来源: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2019年部门预算经东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2、拟订并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实施就业资金安排计划;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的落实。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我区的相关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和信息统计,参与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配合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的考试招录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考核奖惩、申诉控告、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等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6、负责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人员考试录用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做好人才服务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7、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离退休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支付、保障和调控政策。
8、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后续管理和服务。
9、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依法纠正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10、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11、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东区人社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1、东区人社局机关有公务员编制8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实有公务员10人,退休人员9人,聘用人员81人。车辆编制0个,实有车辆0台。
2、二级单位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有参公编制6名,实有6人。车辆编制0个,实有车辆0台。
3、二级单位东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有事业编制7名,实有7人。车辆编制1个,实有车辆0台。
4、二级单位东区人才服务中心有事业编制38名,其中人才储备编制31名。人才服务中心实有9人,其中2人占用人才储备编制。车辆编制1个,实有车辆1台。
三、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夯实民生改善基础
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全面落实稳就业15条政策措施,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强化分类帮扶和实名制动态管理,全力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工业企业分流人才管理,促进企业分流人才在东区实现再就业。开展多元化、专业化和订单式的就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
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全力抓好促进返乡下乡创业23条措施落实落地。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充分激发大众创业活力和动力。加强区创业服务中心建设,深化网络创业培训试点工作。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降低创业者融资难度。
强化农民工服务保障。全面落实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十六条措施,制定农民工服务保障项目清单。开展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专题调研,推动建立农民工服务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宣传。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扎牢民生安全网络
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切实提高参保覆盖率。推动建设工程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源头性减少工伤事故,保障农民工工伤权益。落实国家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和调整缴费基数政策,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办法,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做好社保征缴有序移交,确保社保费征收工作平稳过渡。
防范化解社保基金风险。极向上争取支持,确保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妥善处理企业历史欠费问题,严格控制新增欠费。强化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完善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全面治理欺诈骗保,积极防范应对局部社保基金支付风险,守牢基金安全底线。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探索建立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
三、加强人才人事工作,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创新开展引才引智工作。建立工业领域人才需求信息采集机制,建立工业领域人才需求动态监测机制。建立钒钛资源综合利用高端人才库,为我区钒钛产业发展和钒钛领域科技攻关提供高端人才和智力支持。与国内外知名人才服务机构开展战略合作,拓宽精准引进高端人才、智力、项目渠道。面向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智库聘请顾问和专家,为我区重点行业领域科技创新和技术突破提供智力支撑。
加强专技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完善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实施工业领域本土技术人才培养计划,分层次培养工业领域中青年骨干人才。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加强质量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工业领域专业技术骨干赴经济发达地区开展学习考察和能力提升培训。按照市级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开展新一批次市级专家推荐工作。深化专家服务基地建设,为民营工业企业提供人才培养和智力支持。探索建立“周末工程师”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和高层次人才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围绕 “工匠攀枝花”计划和 “五个加快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制定技能大师服务基地管理办法。加强校企合作平台建设,在全区甄选一批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试点。打造攀枝花技能竞赛品牌,积极做好“四川工匠杯”、世界技能大赛的参赛备赛工作。按照省上统一安排,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纳入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培训。
持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制度,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出台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实施意见。落实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标准正常增长机制。强化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运用。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动建立钒钛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着力防范化解人事考试风险,确保人事考试安全。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多元处理机制,创新调解仲裁方式,探索建立在线调解服务平台,提高争议处理效能。畅通群众信访维权渠道,强化人社领域矛盾纠纷排查监控,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
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健全欠薪治理体系,完善考核问责机制,强化政府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支付责任。加强项目监管,推进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面摸底隐患,加强风险防控。实施联合惩戒,严格执行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和企业诚信等级评价等制度。完善联席会议转办、督办制度,保持严厉打击高压态势,依法查处欠薪违规违法行为。
五、推进人社精准扶低,全力助推脱低攻坚
推动就业精准扶低。落实就业扶贫十七条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充分吸纳低收入劳动力就业。建立健全劳务输出机制,深化对外劳务合作,促进低收入劳动力就业脱低。大力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对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实行托底安置。扎实做好凉山州木里县的对口帮扶工作。开展就业扶低督导工作,推动就业扶低政策落实落地。
实施社保精准扶贫。全面落实代缴养老保险费等社保扶贫政策,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100%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时足额兑现社保待遇,切实减轻贫困群众负担。
深化人才精准扶低。落实加强乡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13条政策,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工作。支持科技人员带成果项目到街道(镇)创新创业。深入实施专家下基层行动计划。
六、深化系统行风建设,优化公共服务环境
规范服务标准和流程。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增强人社基层平台,平台服务承载能力。缩短服务半径,着力打造“10 20 30”人社服务圈,确保城区10分钟、郊区20分钟、农村30分钟内有人社服务网点。深入开展“人社服务疏堵去痛解难”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构建市、县、乡、村四级互联网络,实现人社信息系统和信息数据大集中。拓宽线上服务渠道,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指静脉识别系统等线上应用载体。构建运行顺畅、高效便捷的综合柜员制,实现人社窗口业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卡通行”。完善人社综合柜员制核心业务系统,实现与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无缝对接,实现申报数据和经办数据实时交互。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建立人社信息数据共享开放机制,实现人社业务横纵结合、上下贯通。继续深化社银合作,增设服务网点,扩大覆盖范围。
加强窗口经办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系统行业窗口服务规范,强化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精神和专业能力。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选树人社服务标兵。建立政风行风监督员制度,健全完善网上投诉、电话投诉、信访投诉等平台,实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明察暗访,实名通报负面案例。
七、加强党的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关键岗位风险防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深化“四风”和“微腐败”治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区人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区人社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599.47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8.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优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经费及兑现引进硕士研究生安家经费等标准变动导致费用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东区人社局2019年收入预算159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9.4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东区人社局2019年支出预算159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60万元,占62.87%;项目支出593.87万元,占37.13%。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人社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99.47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18.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优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经费及兑现引进硕士研究生安家经费等标准变动导致费用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9.4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3.37万元,教育支出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8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区人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99.4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18.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优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经费及兑现引进硕士研究生安家经费等标准变动导致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3.37万元,占77.11%;教育支出18万元,占1.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66万元,占16.92%;卫生健康支出29.6万元,占1.85%;住房保障支出47.84万元,占2.9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02.45万元,主要用于毕业生选录及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经费、人事代理费、高层次人才经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62.48万元,主要用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费、年度考核经费、毕业生就业指导讲座经费、兑现引进硕士研究生安家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654.9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13.4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支出。
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公务员及事业人员培训费、新参加工人人员岗前培训费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及管理经费等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36.30万元,主要用于东区街道(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经费、劳动保障所(站)工作经费、低收入群体就业创业补贴、劳务开发和农民工工作经费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7.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职工退休费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2019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经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2019年预算数为17万元,主要用于东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工作经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东区一般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数字化建设工作等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20.44万元,主要用于金保网络使用费及基层平台建设经费等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2019年预算数为37.20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费等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2.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等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3.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3.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等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7.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人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0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5.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70.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人社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65.52%。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缩减公务接待预算。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2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8.86%,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主要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
2019年将新购0辆车,单位车辆保有量1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人社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人社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东区人社局以及下属劳动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人才服务中心等3家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0.2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76万元,增长7.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东区人社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7.1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争议远程调解平台信息化建设、行政执法档案数字化管理、基层平台建设等工作采购电脑、打印机等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东区人社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东区人社局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599.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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