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7 来源:东区教体局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职能简介。
2.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重点工作。
(二)机构设置
二、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情况
2.支出预算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三、名词解释
2022年部门预算(含预算绩效目标和政府采购预算)经东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职能简介。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体育教学改革;推进教育体育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全区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全区各类学校开展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
(五)指导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
(六)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部门、街道履行教育体育职责,开展基础教育体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付、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落实教育体育财政拨款、生均经费和教师工资与学生公用经费增长情况;指导教育体育援助、教育体育贷款和教育体育合作项目的执行;负责普通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完善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体系。
(八)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九)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和教育体育系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和指导区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区管校用”管理制度改革。
(十)加强教育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负责指导学校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和推进现代教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推动校舍档案和信息系统建设,促进校舍安全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
(十一)在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承担东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任务,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指导全区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体育系统到东区的外籍教师、教练、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三)管理、指导东区大中专招生和自学考试工作。制定中小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全区国民体质监测,负责东区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及下属其他协会在东区注册的各类健身辅导站的管理、服务工作,制定并实施体育培训计划;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指导街道(镇)、社区(农村)体育工作。
(十五)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区业余体育训练,组织队伍参加各级体育竞赛;制定全区体育竞赛计划,组织承办全区综合性运动会;承办上级交办的体育竞赛。
(十六)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管理学校体育工作;制定全区学校体育、青少年业余训练的规划和工作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
(十七)指导全区体育产业发展,制定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研究体育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体育产业的培育开发;管理好全区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对外开放工作。
(十八)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及成果推广工作,管理、指导全区教育教学情报、统计资料等工作。
(十九)指导区级教育社团工作。
(二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重点工作。
(一)加强学校党支部和党员教师队伍建设。
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学校党支部和党员教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规范党员教师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学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基层党组织。
(二)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贯穿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弘扬高尚师德,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三)科学规划学校布局。一是对江北片区教育资源进行整合,弄弄坪片区学校布局调整,瓜子坪片区布局优化,在炳四区新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炳二区、炳三区新整合学校通过集团化和学区化办学,加快学校特色发展,建设老百姓家门口的优质学校,提高办学质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二是完善学校功能。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对市二街坊幼儿园、市二小、五小、六小、九小、十五中学、弄弄坪学校、银江中学、银江中心校、十九中小密地外国语学校、江南学校、二十五中小大渡口外国语学校等12所学校(园)进行改扩建,新建校舍面积约10万平方米及附属配套工程,进一步提升学校功能。
(四)继续巩固义务教育成果。确保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始终保持义务教育质量全市领先地位,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创建3-5所四川省义务教育高品质学校,缩小校际发展差距,提升均衡发展品质。优化多元化的高中教育。加大市十五中学校与攀枝花成都外国语学校、泊森高级中学等公、民办高中阶段学校合作,抓住新高考改革机遇,走出东区高中特色多元的办学之路。注重五育并举、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争取在“十四五”期间把市十五中建设成省级特色办学普通高中。
(五)推进教育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以创建“东区人才先行区”为契机,以教育辐射影响力,吸引内、外圈高层次教育人才和学生落户东区。二是积极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拓展职业发展空间,加强中小学校长考核评价,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校长队伍。三是成立教师发展中心,实施优秀教师培养工程,加快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出台“教师培养梯队建设制度”,通过“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每学年派送和安排不少于30%在职青年教师轮值进行学习培训,在“十四五”期间培养一批在全区、全市和省级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学校管理专家和学科名师,让他们在教师队伍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从而带动全区教育水平的发展。
(六)持续做好“区管校聘”工作。完善《攀枝花市东区推行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力争2022年5月,在全区中小学校全面推行“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各学校根据区人事师培股核定的竞聘工作岗位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学校工作岗位设置方案》和《学校工作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在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中小学工作岗位竞聘工作。
(七)深化落实“双减”工作。完善民办教育管理体系,规范民办学校发展,落实国家、省、市、区对“双减”工作各项要求,组织校外培训机构专题学习传达《意见》精神,引导培训机构深刻认识“双减”重大意义,正确定位发展方向,加快向素质教育等方向转型发展,使校外培训机构成为中小学教育的有益补充。提升课后服务质量,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课后服务达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学校按照“一校一案”编制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
(八)持续加大教育投入,保障教育事业发展。优化政府投入结构,强化生均经费保障。充分发挥财政教育经费引导作用,多措并举鼓励社会加大教育投入。结合东区实际,通过五年时间,完善全区学校标准化建设、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三全两高一大”(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信息素养普遍提高,建成“互联网+教育”大平台)任务目标。
(九)促进体育产业大发展。不断完善体育设施建设,推进街道、乡镇和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大力发展群众体育。制定出台《攀枝花市东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不断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城乡居民健身意识明显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45%,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加快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提高省运会备战队伍业余训练水平,促进运动成绩不断提升,在圆满完成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参赛任务同时提高向国家和省优秀运动队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的数量和质量。
(二)机构设置
东区教育和体育局系东区政府主管教育体育的工作部门。局机关辖东区教育信息中心、东区学校后勤保障中心、东区教育科学研究室、东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东区教育考试中心5个事业单位。东区教育和体育局有行政编制7人(含机关工勤服务人员1人),事业编制50,实有在职人员52人,离退休人员28人。
二、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3410.01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94.72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区属学校校园协警专项经费项目预算减少。
1.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收入预算341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10.01万元,占100%。
2.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支出预算341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4.12万元,占36.48%;项目支出2165.89万元,占63.5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10.01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94.72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区属学校校园协警专项经费项目预算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10.0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794.72万元,主要是因为主要原因是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区属学校校园协警专项经费项目预算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995.91万元,占87.8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0万元,占3.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76万元,占3.98%;卫生健康支出67.89万元,占1.99%;住房保障支出100.45万元,占2.9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205类)2995.91万元。其中,(2050101项)行政运行218.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的工资福利、绩效目标奖励和履行行政职能所需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501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96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教科研管理、教师队伍管理等;(2050103项)机关服务721.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绩效目标奖励和履行工作职能所需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2050199项)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558.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优秀人才奖励、各类考试经费、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等支出;(2050201项)学前教育140万元,主要用于普惠性幼儿园经费补助和幼儿资助;(2050202项)小学教育55.99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管理相关经费;(2050203项)初中教育147.58万元,主要用于初中教育管理相关经费;(2050901项)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399.2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学校校舍建设经费;(2050999项)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623.23万元,主要用于区属学校设备购置等;(2050399项)其他职业教育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免费中职教育财政补助;(2050799项)其他特殊教育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特教工作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110万元。其中,(2070305项)体育竞赛100万元,主要用于校园足球、篮球、排球及田径运动会比赛支出;(2070308项)群众1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体育活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135.76万元。其中,(20805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20.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房贴及目标绩效奖等支出;(20805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18.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离退休人员房贴及目标绩效奖等支出;(20805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805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67.89万元。其中,(2101101项)行政单位医疗14.3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2101102项)事业单位医疗48.0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21011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5.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和离退休职工的医疗补助。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00.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44.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3.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10.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教体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接待费。
2022年公务接待经费2.56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1万元,较2021年预算下降2.2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教体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教体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东区教体局以及下属五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0.2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8.46万元,增长8.31%。
2.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东区教体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44.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4.3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底,东区教体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东区教体局部门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3410.01万元。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教育支出(205类)教育管理事务(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类),主要用于教育管理、机关职工食堂补助、文化体育活动、教育云数据中心运维、心理健康教育、机关保安费。
5.教育支出(205类)教育管理事务(01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99类),主要用于教师节活动经费(表扬、慰问)、标准化考点运行及维护费、各类考试经费、开放运动场相关经费、教育优秀人才奖励经费、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民生)。
6.教育支出(205类)普通教育(02款)学前教育(01类),主要用于普惠性幼儿园补助经费(民生)、学前保教费减免“三儿”资助资金(民生)。
7.教育支出(205类)普通教育(02款)小学教育(02类),主要用于攀成外经费补助。
8.教育支出(205类)普通教育(02款)初中教育(03类),主要用于攀成外经费补助、第十八中小学校食堂新建。
9.教育支出(205类)职业教育(03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99类),主要用于免费中职教育财政补助资金。
10.教育支出(205类)特殊教育(07款)其他特殊教育支出(99类),主要用于特教工作经费(东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11.教育支出(205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09款)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01类),主要用于银江中心校综合楼建设。
12.教育支出(205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09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99类),主要用于平安校园建设经费、区属校(园)光源改造建设、学校标准化建设及教育信息化2.0建设。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体育(03款)体育竞赛(05项),主要用于学校体育竞赛活动经费、重大体育赛事经费。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体育(03款)群众体育(08项),主要用于社区全民健身体育节。
1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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