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0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2021年部门预算(含预算绩效目标和政府采购预算)经东区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业经济、信息产业、非公有制经济、无线电管理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研究拟订促进我区工业经济、信息产业、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协调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领域、信产领域、无线电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区工业结构调整。
(二)负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区战略。参与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相关行业发展的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
(三)负责全区经济运行调节,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监测和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区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研究拟订全区中、长期工业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新技术为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和发展;协调企业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问题;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参与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四)组织国家产业政策在我区的具体实施工作;监督、检查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全区地方工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提出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调整方案。
(五)指导地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工作;负责全区技术改造管理,研究制定全区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和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协调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所需的信贷资金。
(六)负责全区地方工业企业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和中小企业发展鼓励支持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综合协调全区工业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七)负责对全区工业各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行业指导,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机械制造、太阳能、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信息化、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八)负责全区地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组织实施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及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动和信息资源共享。
(十)指导监督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
(十一)负责研究拟订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非公有制企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组织结构、布局结构等优化调整,引导和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非公有制企业科技进步、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府服务。
(十二)负责工业、信息化领域和非公有制经济行业基础数据搜集、整理、分析。
(十三)负责全区地企协作工作。
(十四)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根据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三定方案,本单位内设机构为“四股一室”,主管的事业单位2个(东区地企协作促进中心,东区循环经济服务中心),无车辆配置。人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
项 目 |
合 计 |
行政人员 |
事业人员 |
聘用人员 |
|
长期 |
临时 |
||||
编制人数 |
23 |
4 |
15 |
|
4 |
在职人数 |
22 |
5 |
13 |
|
4 |
其中:在岗人数 |
22 |
5 |
13 |
|
4 |
离退休人数 |
18 |
18 |
|
|
|
其中:离休人数 |
|
|
|
|
|
退休人数 |
18 |
18 |
|
|
|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抓项目筑牢工业发展底盘。一是围绕续建项目抓进度、新建项目抓开工,分层次全面推进东区工业项目建设,重点推进航钛公司高品质航空航天钛合金铸锭生产线、鸿泰公司钛铸锭锻造及管材轧制生产线等重大产业化项目。二是打造特色“园中园”,加快推进攀宝钛金属深加工产业园、粉末冶金产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实现产业集群化发展。
(二)抓招商增强工业发展后劲。一是发挥地企协作优势。认真落实 “攀钢航母舰队”相关事项,围绕大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左右端,开展延链补链拓链招商,挖掘一批攀钢、钢城新建项目落户东区,做大做优东区工业“总盘子”,实现“舰群”共同出海。二是引进一批“高精特新”项目。立足产业链从攀钢上游向攀钢下游延伸,努力把攀钢的大宗材料变成面向终端用户的产品,大力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附加值高的企业,着力打造一批关联度大、产业链长的高端项目,发展一批与主导产业相配套的上下游企业和产品。三是重点围绕珠三角、宝鸡地区开展招商,力争实现钒钛新材料、粉末冶金等产业招商突破。
(三)抓资金政策强化要素保障。一是帮助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级工业各项专项发展资金。二是积极主动解决现有企业在土地、原料不足等要素保障方面的现实问题。三是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地方企业争取水电消纳示范区、直购电政策、出攀运力保障和运费补贴、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专项补助等优惠政策。四是加快实施川港燃气入园工程,尽快缓解企业用气成本高的问题。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479.0959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0.195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2020年东区5-11月参与疫情防控相关中小企业临时电费补贴区级配套部分预算15.0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收入预算1479.09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9.095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支出预算1479.0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7759万元,占28.79%;项目支出1053.32万元元,占71.21%。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79.0959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0.195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2020年东区5-11月参与疫情防控相关中小企业临时电费补贴区级配套部分预算15.04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9.095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6.26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96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03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83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79.095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0.1959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2020年东区5-11月参与疫情防控相关中小企业临时电费补贴区级配套部分预算15.0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6.2632万元,占25.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9638万元,占3.39%;卫生健康支出22.0369万元,占1.49%;住房保障支出32.832万元,占2.2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00万元,占67.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 行政运行(商贸)(项)2021年预算数为142.040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 事业运行(商贸)(项)2021年预算数为180.9031万元,主要用于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主管的2个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 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3.32万元,主要用于地企协作、新型工业化发展、工业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及疫情防控相关中小企业临时电费补贴等费用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3.32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3.685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9564元,主要用于2020年遗属补助。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9646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2.1923万元,主要用于局主管的2个事业单位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8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主管的2个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2.83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由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产业发展(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兑现招商引资政策、区级工业奖励资金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5.77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3.09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42.67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475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38475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8475元,较2020年预算下降5%。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招商引资、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减少1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2021年纳入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中。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以及下属东区地企协作促进中心、东区循环经济服务中心等2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2.677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456元,增长/减少0.34%。主要原因是正科级领导人数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台式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底,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东区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479.095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5. 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指区级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附件:1. 攀枝花市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预算公开报表
2. 攀枝花市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预算绩效目标表
3. 攀枝花市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采购预算表
攀枝花市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5日
附件1:攀枝花市东区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攀枝花市东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3:攀枝花市东区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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