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站欢迎您!   
中文版 | 繁體版 |  登录 |  注册 
热词: 三个圈层 发展规划

关于2018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报告

时间:2018-11-06   阅读次数:

    根据《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攀财绩〔2018〕3号)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2018年东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成立了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由区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局长高登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在区财政局预算股设立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绩效办), 负责整个绩效评价日常管理工作。绩效评价工作组由区财政局预算股、行社股、经建股和综合股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区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在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区财监办组成绩效评价监督小组,通过采取现场督查和审核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绩效评价同步开展监督工作,同时加强与区绩效办及各绩效评价工作组的沟通协调,确保同步监督质量。各绩效评价工作组在进行现场评价时,提前与绩效评价监督组取得联系,主动邀请监督组成员参与现场评价。
    我局及时印发了《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攀东财〔2018〕96号),以会代训组织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人员学习培训绩效评价相关文件资料,确保熟悉项目的基本特征、评价指标、评分标准及相关评价工作要求。各绩效评价组在被评价部门完成自评工作之后,8月-9月在查阅资料、实地勘测、社会调查的基础上,开展了现场评价工作。
    各绩效评价组对自评报告及现场评价状况进行汇总,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析整理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初步结论,并按统一格式于10月初完成了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的撰写。
    二、绩效评价项目总体概况
    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选定了城乡低保资金、“三儿”资助资金、普法宣传、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经费、各级媒体协办费、炳草岗中心广场(商业街、阳光大梯道)综合管理经费、沿江景观亮化和小区道路路灯电费、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奖励扶持资金、攀枝花村四社社内道路水毁恢复工程、服务发展相关经费、地企协作工作经费及安全社区创建经费等12个项目,区科知局、团区委、区就业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和密地街道等6个部门进行评价。本次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0314.79万元,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工作部署,按规定对12个项目和6个部门进行了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结果
  (一)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城乡低保资金、“三儿”资助资金、普法宣传、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经费、各级媒体协办费、炳草岗中心广场(商业街、阳光大梯道)综合管理经费、沿江景观亮化和小区道路路灯电费、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奖励扶持资金、攀枝花村四社社内道路水毁恢复工程、服务发展相关经费、地企协作工作经费及安全社区创建经费等项目绩效得分依次为97.5分、98.5分、98.0分、96.0分、97.0分、94.0分、98.0分、98.0分、97.5分、91.0分、98.0分和90.0分。
    1. 项目决策
    城乡低保资金、“三儿”资助资金、普法宣传、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经费、各级媒体协办费、炳草岗中心广场(商业街、阳光大梯道)综合管理经费、沿江景观亮化和小区道路路灯电费、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奖励扶持资金、攀枝花村四社社内道路水毁恢复工程、服务发展相关经费、地企协作工作经费及安全社区创建经费等12个项目,其中项目决策部分的绩效得分依次为25.0分、25.0分、25.0分、25.0分、22.8分、24.6分、24.6分、24.5分、25.0分、20.5分、23.5分和19.5分。
    失分的主要因素为部分项目资金分配存在问题,结余资金较多,项目推进缓慢等。
    2. 项目管理
    城乡低保资金、“三儿”资助资金、普法宣传、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经费、各级媒体协办费、炳草岗中心广场(商业街、阳光大梯道)综合管理经费、沿江景观亮化和小区道路路灯电费、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奖励扶持资金、攀枝花村四社社内道路水毁恢复工程、服务发展相关经费、地企协作工作经费及安全社区创建经费等12个项目,其中项目管理部分的绩效得分依次为14.5分、14.5分、14.0分、13.0分、14.0分、13.8分、14.6分、14.4分、13.5分、12.5分、14.5分和12.5分。
    失分的主要因素为部分项目资助资金采用现金发放、未制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办法、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随意性较大以及会计核算存在科目混用方面存在问题。
    3. 绩效目标
    城乡低保资金、“三儿”资助资金、普法宣传、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经费、各级媒体协办费、炳草岗中心广场(商业街、阳光大梯道)综合管理经费、沿江景观亮化和小区道路路灯电费、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奖励扶持资金、攀枝花村四社社内道路水毁恢复工程、服务发展相关经费、地企协作工作经费及安全社区创建经费等12个项目,其中绩效目标的绩效得分依次为58.0分、59.0分、59.0分、58.0分、58.0分、57.4分、58.8分、59.1分、59.0分、58.0分、60.0分和58.0分。
    失分的主要因素为部分项目的社会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与预期有差距、完成成本与预期不符。
    (二)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区选取了区科知局、团区委、区就业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和密地街道等6个部门开展区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总体上6个部门预算编制规范,各项经费足额纳入预算安排,确保了部门正常运转和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的完了各自部门专项项目,群众满意度高,社会效益及反响较好。
    区科知局、团区委、区就业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和密地街道等6个部门的绩效评价得分分别为98.0分、97.2分、96.5分、98.0分、97.0分和94.5分。其中,预算编制得分分别为25.0分、25.0分、25.0分、24.0分、23.3分和24.3分;预算执行得分分别为34.0分、33.2分、32.5分、34.0分、34.7分和34.2分;支出绩效得分分别为39.0分、39.0分、39.0分、40.0分、39.0分和36.0分。其中,主要扣分因素一是部门预算编制的精准度不够不高,导致年末调整追加资金大,决算数与预算数差异大,影响预算收支的准确性;二是预算执行进度不够、部门内部缺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报销接待费、差旅费时使用现金结算较多,公务卡使用率低等;三是部分专项资金使用出现了较大额的其他支出。
    四、主要问题
    1. 部分单位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没有认识到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工作中消极被动、缺乏主动性。
    2. 资金管理及绩效目标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执行进度达不到预期的要求,部分项目资金执行进度滞后,出现结余资金较大或者资金追减的情况。二是财务管理还不够完善,会计核算中存在科目混用,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上存在列支其他支出的现象;部分资助项目资金采用现金发放;部分项目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制度需进一步规范;部分专项资金只有投入支出,缺乏后期的维护使用计划。三是部分被评价单位的内控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公务卡使用率低,与劳务公司合同签订随意性较大,缺乏严谨性;四是部分专项资金项目文件资料归档不严谨,相关佐证资料未及时按照文件归档要求进行归档。
    五、整改建议
    1. 强化绩效理念。
    区财政局需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大绩效管理理念宣传力度,使各单位切实认识到绩效评价的重要性,切实落实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刚性,强化评价结果的落实。
    2. 完善管理机制。
    一是区财政将进一步加强对财政的业务能力培训,强化财政监督,进一步完善预决算管理制度,做好部门年度预算编制,使各单位的预算和执行准确提高,确保资金使用及时、有效。二是各预算单位应吃透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管理水平,熟知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用途;按照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等要求,强化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坚持专款专用,使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补助资金,增加公务卡使用率,提升资金使用安全性。三是各预算单位应努力完善内控制度,狠抓支出管理,强化劳务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程序,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3. 加强资金管理。
    专项资金在立项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努力使各个项目更加科学、有效,提前做好项目实施计划, 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及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中应注意加强沟通协调,加快资金使用力度及拨付进度,避免再出现结余资金较大或者资金追减的问题。被评价单位需及时制定后续维护使用制度,且保证良好执行,在适当的时候区绩效办组织检查查看落实情况。设立专项资金负责人或者小组,严格补充专项资金相关缺失资料,及时完成归档工作。并在今后的文件归档工作中严格遵循文件归类、按件装订、科学排序、盖章编号、编制目录和有序装盒的归档整理工作程序。加强对基层人民群众的调查研究,注重对群众意见的搜集和运用。
   特此报告。

   附件:1. 城乡低保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 “三儿”资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3. 普法宣传绩效评价报告
         4. 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5. 各级媒体协办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6. 炳草岗中心广场(商业街、阳光大梯道)综合管理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7. 沿江景观亮化和小区道路路灯电费绩效评价报告
         8. 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奖励扶持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9. 攀枝花村四社社内道路水毁恢复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10. 服务业发展相关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11. 地企协作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12. 安全社区创建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13. 区科知局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4. 团区委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5. 区就业局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6. 区统计局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7. 区住建局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8. 密地街道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rar

 

 

共有1页 当前第1页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网站标识码:510402000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2021023010号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67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