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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关于攀枝花市东区202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22年9月28日在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支持下,全区财政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践行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区委“一二三五”总体工作思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九条和《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2021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7,3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1.9%,较上年增长33.2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5,03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75%,较上年增长17.46%;非税收入完成32,27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4%,较上年增长82.6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6,146万元(含上级专项拨款补助列支,下同),为调整预算的96.57%,较上年增长17.61%。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有关政策办理市与区的财政结算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315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12,18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15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8,73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2,30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1,626万元、调入资金31,866(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8,3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26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23,24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1万元以及上年结余3,198万元,总收入为266,634万元。总收入减当年支出216,146万元(包含权责发生制列支上级补助34,07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1,256万元、上解支出19,221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2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7,684万元(全部为按照政策规定应结转到2022年继续使用的项目),实现了收支滚动平衡的目标。
与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786万元(主要是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301万元、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增加3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补助增加1,011万元、专项补助增加4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增加240万元、上解支出增加519万元(其中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基数上解363万元、疫苗接种上解173万元、其他上解减少1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27万元。收支品迭后,年终滚动结余增加1,48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4,35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8.58%,较上年下降22.7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2,21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83%,较上年下降19.81%。
当年收入24,359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30,44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786万元以及上年结余1,035万元,总收入为57,622万元。总收入减当年支出32,213万元(包含权责发生制列支上级补助13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786万元以及调出资金23,24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83万元。
与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上级补助资金增加82万元、调出资金增加240万元。收支品迭后,年终滚动结余减少158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00万元,与调整预算一致。当年收入50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517万元后,总收入为2,017万元。总收入减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6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年终滚存结余0万元。
东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与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情况一致。
(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及结余情况。
2021年初,东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441万元,经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1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养老保险缺口上解等支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超收收入以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补充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1,815万元,再加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512万元,共计2,327万元。补充后,2021年末东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327万元。
(三)全区“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418.94万元,较上年增加45.88万元,增长12.3%。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6.23万元,较上年增加46.06万元,增长14.3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10.92万元,较上年增加63.93万元,增长136.0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31万元,较上年减少18.49万元,下降6.75%);公务接待费52.71万元,较上年减少0.18万元,下降0.34%。
(四)全区重点支出情况。
2021年,全区重点支出如下:教育支出48,539万元,重点用于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普惠性幼儿园补助、困难学生资助、平安校园及教育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科学技术支出1,828万元,重点用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以及天府科技云运维等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88万元,重点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城市形象宣传、公益电影放映、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等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31万元,重点保障就业创业、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养老服务、退役士兵安置、助残工作开展等方面。卫生健康支出14,325万元,主要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以及新冠疫情防控等方面。农林水支出6,998万元,重点支持水利发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基础设施改善等方面。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29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森林草原防灭火等方面。
(五)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支出情况。
2021年,东区共收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2,036万元,支出36,992万元,结转下年5,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307万元,支出307万元;“公共安全”收入38万元,支出38万元;“教育”收入81万元,支出81万元;“科学技术”收入1,263万元,支出1,26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收入35万元,支出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462万元,支出462万元;“卫生健康”收入3,646万元,支出3,646万元;“节能环保”收入21,611万元,支出16,611万元,结转下年5,000万元;“城乡社区”收入3,206万元,支出3,206万元;“农林水”收入491万元,支出491万元;“交通运输”收入29万元,支出2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收入1,680万元,支出1,68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收入324万元,支出324万元;“金融支出”收入44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住房保障支出”收入7,487万元,支出7,48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收入173万元,支出173万元;“其他”收入1,429万元,支出1,429万元。
(六)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债务规模及结构情况。截至2021年底,东区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89,77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31,807万元、专项债务57,594万元。债务总额控制在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221,98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6,70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5,278万元)以内。
2.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21年,东区政府性债务还本支出23,042万元,全部通过争取再融资置换债券偿还;政府性债务利息支出合计7,10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利息支出4,970万元、专项债务利息支出2,135万元。
3.政府性债务转贷情况。2021年,东区地方政府性债务转贷收入23,412万元,其中:置换债券23,042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的债券本金);新增一般债券370万元,安排用于东区应急救援能力提升项目。
4.债务风险情况。一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地方政府法定债务评估和预警办法》(财预〔2020〕118号),结合东区2021年政府性债务变化和财政收支情况,初步测算政府法定债务率为73.45%(低于120%风险警戒线);一般和专项债务偿债资金保障倍数分别为1.58、1.31,均高于1.3的风险警戒线(该指标高于1.3处于正常水平);一般和专项利息支出率分别为2.3%、6.63%,均低于10%的风险警戒线。二是受棚改政策调整,市级下划东区2017—2018年棚改隐性债务53.01亿元,下划后东区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千方百计通过超收、争取上级支持等方式做大区级综合财力,全年政府债务率管控至294.46%,处于红色风险等级以下。(具体数据均以财政厅通报为准)
东区政府债务情况与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情况一致。
二、落实人大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1年,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区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继续加强政策落实和预算约束,紧抓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做好了预算管理、政府债务、预算绩效、财政监督等方面工作。同时,积极沟通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充分吸纳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一)全力做好财源培植。
一是继续落实原有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实施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上调、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缓缴、所得税研发费用计提标准调整、清理历年应退未退税款等减税降费政策,共减免全口径税费74,667万元。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大力整合各类资金资源,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强化投资对稳增长的支撑作用。三是加强银、政、企对接,与四川银行攀枝花分行签订政银战略合作协议,为东区企业提供优质的金融产品。积极帮助辖区企业争取研发、技改等上级补助资金,全年兑现产业扶持资金14,255万元,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增强企业活力,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夯实增收基础。
(二)竭力做大财力规模。
为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支平衡及债务风险管控目标,全区上下积极主动作为,通过做好组织收入、向上争取资金等工作,2021年区级财政综合财力达到258,383万元,增长21.35%。一是紧紧围绕收入目标,多次召开财税协调联席会、财税收入攻坚会等专题会议,全力以赴紧抓收入,进一步细化收入任务,紧盯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22,174万元,首次突破12亿元,较上年增收17,502万元,增长16.72%。特别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创历史新高,达到97,315万元,较年初预算超收17,315万元,较上年增加24,273万元。二是提前谋划2021年向上争取资金工作,梳理争取重点,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分工,积极向上沟通汇报,争取成效显著。全年争取各类上级资金167,559万元,同口径增长10.42%。这些资金的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对冲了基层“三保”压力,为完成全年债务风险管控奠定坚实基础。
(三)严格财政支出管理。
1.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精打细算,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全年压减一般性支出13.23%,政府节约的开支全部优先保障“六稳”“六保”工作,把有限、宝贵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强化政府投资评审,全年审结项目92个,审减金额4,207万元,审减率13.31%;强化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全年实施86项次,节约资金401万元,节约率5.1%。
2.落实“六稳”“六保”工作。强化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及时分配下达,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切实发挥资金效益,全年争取中央直达资金14,575万元,支出率达到99.4%,确保中央直达资金直通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助企纾困,有效保障了“六稳”“六保”政策落实。强化财政“三保”支出机制,把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作为财政保障的重中之重,足额编制年度“三保”支出预算,坚持中央、省定标准的“三保”支出在区本级预算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优先调度资金用于“三保”支出,确保人员工资、运转经费、民生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有效防范“三保”支出风险事件的发生,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3.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加强库款调度管理,科学测算,合理调度,按照轻重缓急落实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统筹力度,全年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37,666万元,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争取上级补助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优先保障“三保”、疫情防控、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生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支出。聚焦省、市67件民生实事,全年投入15,891万元,全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1.37%,重点支持就业创业、困难群众救助、医疗保障、教育助学、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领域支出需求。
(四)有力管控债务风险。
继续落实政府债务管理举措,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一是为有效管控东区政府债务风险,降低政府债务率,区政府多次召开债务风险管控专题会、财税收入分析会等会议,研究债务风险化解问题,落实债务管控举措,切实降低债务风险,紧急制定了《东区2021年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组织动员全区一切力量攻坚克难、增添措施,通过超收、争取上级支持等方式做大区级综合财力,全年政府债务率管控至294.46%左右,处于橙色风险等级。二是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收支管理,安排资金7,105万元,足额保障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政府债务率、利息支出率分别控制在100%和10%的警戒线内。将政府债务规模始终控制在规定限额内,坚决杜绝违规举债,依法依规争取到再融资置换债券资金23,042万元,降低区级还本压力。三是积极落实隐性债务化解计划,筹集资金安排隐性债务还本付息10,720万元,年度隐性债务化解率达到100.75%,债务风险等级成功退红。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偿还2017—2018年棚改支出责任40,290万元(包含棚改2830户公房安置补偿费4,866万元)。
(五)持续推进绩效管理。
一是狠抓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在2021年预算编制阶段,全区所有预算单位均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并与部门预算同步上会、同步批复、同步公开,严格执行追加预算绩效管理,实现了预算绩效目标全覆盖。二是严格开展2021年绩效评价工作,选取8个区级预算部门(单位)、16个重点项目资金进行评价工作,对财政资金绩效设置、预算执行、资金监管等方面进行考核,督促单位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突出预算绩效管理,印发了《攀枝花市东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选取8个新增50万元以上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四是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将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成效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并与部门次年预算安排紧密挂钩,促进各部门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预算,切实提高绩效应用水平。
(六)加强财政监督检查。
深化正风肃纪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严格开展清理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东区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执行范围和标准,坚决落实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纪律和财经纪律。二是组织完成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资金检查,重点检查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银江镇等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三是全面清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项目,完成项目信息核对及清理,全年通过“一卡通”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5,256万元,惠及19.82万人次,有力保障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四是开展2019、2020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按照财政厅下发的政府预决算公开规范,针对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全覆盖检查,确保东区预决算公开合法合规。
(七)深化财政管理改革。
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多点发力深化财政预算管理,不断提升财政治理能力,保持财政稳健运行。着力推动预算联网监督,整合财政、审计、税务、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实施人大网络在线监督。推进财政预算一体化管理,并延伸至预算单位,做好新老系统平稳转换、资金正常支付和网信安全,确保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业务全覆盖。进一步规范财政收入秩序,将教育和医疗收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强化部门预算管理,规范预算单位编制口径,进一步修改完善预算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强化国资国企管理,向区人大报告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制定《东区国有资产专项清理和优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全力助推企业发展,出台《攀枝花市东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2021年东区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但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审计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主要包括: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收支平衡压力大;债务风险管控压力较大,暂付款消化力度不够,库款保障水平过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方面。同时,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及区人大财经委也对财政管理改革和发展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此,区政府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逐步加以克服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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