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18 来源:区财政局 阅读次数:
关于东区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9年财政预草案的报告
(2019年2月27日在东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局长 高 登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攀枝花市东区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区委十届二次党代会精神为引领,牢牢把握“稳中快进、高位提升”工作基调,积极有效应对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狠抓增收节支,全力争取上级支持,严格财政保障序列,强化债务风险管控,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1.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26.67亿元,同比减收0.91亿元,下降3.30%,其中,按现行财政体制属于中央、省和市级的收入为17.68亿元,同比减收2.02亿元,下降10.25%。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9,920万元,占调整预算数的102.17%,较上年增收11,108万元,增长14.0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0,879万元(含上级专项拨款补助列支,下同),较上年减支1,533万元,下降0.89%。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当年收入89,92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8,89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15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4,21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3,52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48,34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00万元、调入资金3,324万元(其中调入专户资金3,197万元、其他资金27万元)以及上年结余5,543万元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244,526万元。收入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87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7,888万元、专项上解支出21,099万元以及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00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1,160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实现了收支滚动平衡的目标。
特别说明的是:按照《预算法》《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四川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以及《东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9,72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22%,较上年增收18,550万元,增长166.0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6,375万元,较上年增支6,143万元,增长30.36%。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当年收入29,72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962万元、调入资金1,856万元以及上年结余1,361万元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为38,902万元。收入减去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37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856万元以及调出资金27万元后,年终滚存结余644万元,实现了收支滚动平衡的目标。
3. 全区“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区级各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实施细则,切实履行“三公”经费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878.67万元,同比增加362.76万元,增长70.31%(主要是当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较多)。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5.38万元,同比增加3.37万元,增长167.6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5.26万元,同比增加363.79万元,增长8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401.98万元,增长1,477.0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3.28万元,下降3.05%);公务接待费支出68.03万元,同比减少4.4万元,下降6.07%。
4. 全区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区财政按照“保运转、保民生、转方式”的要求,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强化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资金保障。其中:教育支出41,827万元,重点用于城乡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困难学生资助、扶持薄弱学校发展以及教育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75万元,重点支持全省公共文化示范县(区)创建、城市形象宣传、公益电影放映、举办重大体育赛事等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91万元,重点保障就业创业、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养老服务、爱心(惠民)超市等方面;医疗卫生支出14,722万元,主要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方面;节能环保支出7,219万元,重点用于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环境治理等方面;住房保障支出28,772万元,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5. 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东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88,882万元(一般债务128,374万元、专项债务60,508万元),控制在债务限额(207,180万元)以内。当年,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48,349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券,其中,置换债券收入47,849万元,新增债券收入500万元。置换债券使用情况如下:偿还2015年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存量债务28,049万元、再融资置换债券19,800万元(偿还2015年一般债券三年期到期债券)。新增债券500万元全部安排用于新建炳二区三森幼儿园。
上述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均为快报数据,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并与市财政办理结算后,全区财政收支和实际平衡情况将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落实人大决议情况。
2018年,区政府认真落实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切实加强财税体制、政府债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同时,积极沟通交流,虚心听取意见,充分吸纳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不断增强依法理财能力。
(三)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
2018 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和“十三五”规划的中期之年,面对严峻的收支形势以及债务风险管控压力,全区财政工作认真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要求,坚持保基本、守底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1. 服务经济发展,全力做好财源培植。
一是全面落实“营改增”、小微企业减税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二是围绕“五个东区”战略部署以及“三抓”工作,出台了《攀枝花市东区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攀枝花市东区鼓励工业企业转型发展扶持办法》《区委常委“五个一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三是以乡村振兴、“工业强区”、“阳光康养”为契机,推进一、二、三次产业健康发展,积极培育新兴财源,为财政增收提供持久动力。四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大力整合各类资金资源,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强化投资对稳增长的支撑作用。五是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多次组织银、政、企对接,积极帮助辖区企业争取企业研发、技改等上级补助资金以及产业发展基金等6,425万元,增强企业活力,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夯实增收基础。
2. 强化收入征管,确保年度收入任务。
一是紧紧围绕全年收入目标,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细化实化全年收入任务,紧盯时间节点,倒排收入任务,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切实增强执收部门责任感,形成收入组织“人人知目标,齐心抓收入”的良好态势。二是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利用税收征管协作平台和“六方合作”机制,加大涉税信息共享力度,防止税收“跑漏滴走” ,全年共查补税款4,000余万元。三是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薄弱环节的跟踪监控力度,及时掌握税源动态,找准税源增收点,重点抓好外来建筑施工以及外出建安企业等税源管控,严防税收流失。四是深挖税制改革潜力,及时将水资源费改税、金融业增值税、环境保护税等税制改革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财政增收新动能,全年区级入库2,321万元。五是紧紧抓住阳光康养和棚改政策等利好因素,加快土地上市挂牌交易进度,全年完成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26,566万元。
3. 争取上级支持,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2018年,全区上下继续强化“三抓”工作,主动作为,上蹿下跳,把争取上级支持作为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的重要抓手。一是区级各部门共争取上级资金15.69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独立工矿区补助以及县级基本财力奖补等财力性补助资金4.84亿元,增长6.39%;专项补助资金 6.02亿元(含“三供一业”补助资金);债券资金4.83亿元。二是2018年成功争取到省级独立工矿区政策,并获得财力补助资金3,000万元。
4. 严格支出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压缩行政运行成本,精简各类会议等活动,尤其是强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和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全年下降3.5%。强化预算约束,完善财政资金审批程序,从严控制追加预算。继续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全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4,561万元(其中盘活自有资金5,074万元),切实解决资金“趴在账上睡觉”的问题。强化政府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全年审结项目68个,审减金额5,135万元,审减率14.46%;全年实施政府采购6批次,节约资金483万元,节约率4.8%。
5. 强化债务管控,严守债务风险底线。
东区政府综合债务率从2016年的188%下降到2017年的134.5%,但是,在2018年东区依然被列入全省债务风险预警地区,面对这不利形势,全区上下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齐心协力,严控债务风险,认真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深入推进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审批管理的通知》《关于当前债务形势下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东区财政财务管理。二是研究制定了《东区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和应急处置预案》《东区政府2018年债务化解工作计划》以及《东区存量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方案》。三是认真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截至2018年8月31日,系统内债务在财政部规定期限内全部置换完毕,通过置换,减轻了区级还本付息压力,优化了债务结构;同时认真做好系统内债务还本付息工作,2018年,通过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筹集资金2.01亿元用于还本付息(其中还本1.19亿元、付息0.82亿元)。四是通过强化收入征管、全力争取上级支持等方式做大做强东区综合财力,特别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较上年增加了2.54亿元,有效降低了专项债务率。五是按照上级巡视整改要求,对纳入债务风险预警的地区,严格优惠政策兑现,原则上暂停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以及省政府规定的财税优惠政策之外的其他财税优惠政策。六是严格控制隐性债务增量,切实做到东区隐性债务“只减不增”,2018年筹集资金化解隐性债务1.41亿元(含付息0.26亿元)。通过以上管控举措,2018年东区政府综合债务率将控制在100%以内,提前一年退出全省债务风险预警地区,并在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中,得到了省财政厅通报表扬。
6. 优化支出结构,支持社会和谐发展。
在面临财政刚性支出需求突出,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庞大,还本付息支出压力较大的形势下,区财政克服重重困难,积极采取争取上级支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控一般性支出等措施,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出得到了有力保障。
(1)致力民生事业保障。完善民生投入机制,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继续深入实施“十大民生工程”、“省16件民生大事”以及“市34件民生大事”,多方筹集资金,确保各项民生资金足额到位。全年投入资金7,974万元,主要投向人民群众最关心、最亟盼解决的就业创业、扶贫解困、医疗保障、教育助学、百姓安居、生态环境等民生领域,织好织密民生保障网,有效缓解了群众关心的“住房难、看病贵、就学远”等问题。
(2)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障教育事业所需经费,全年教育支出41,8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4.48%。一是足额安排教师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提高教师目标绩效考核奖励标准,确保教师工资福利得到可靠保障。二是全面落实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安排学校运转支出5,206万元,有效保证了学校正常运转和扶持薄弱学校发展。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城乡义务教育投入力度,安排资金599万元,重点保障“三免一补”、“三儿”资助、骨干教师津贴、“精准帮扶”支教、困难学生资助、普惠性幼儿园补助以及民办教育扶持发展等教育政策性补助支出。四是全力保障学校基本建设以及设备设施购置,通过预算安排、争取上级补助等方式筹集资金10,602万元,重点用于四十一中小学校和四十二中小学校工程款支付、教育信息化建设、区属学校设备购置以及校园安全隐患整治等。
(3)保障城乡统筹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坚持城乡统筹融合发展的理念,安排资金334万元,重点支持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村镇全域规划、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非洲猪瘟防控以及“河(湖)长制”等工作开展。安排资金33万元,保障农业政策性保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及时兑现。投入资金3,067万元,及时兑现征地拆迁农民补偿安置和生活过渡费以及化解历史征地遗留问题,有效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并妥善解决农民失地失业、社会保险、就业再就业等问题。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0万元,调动村民筹资筹劳积极性,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4)加大城市管理投入。充分发挥东区头雁精神,担当好主城区主阵地、主战场、主力军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全力以赴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投入城市管理经费7,038万元,切实保障辖区道路清扫保洁、城乡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绿地管护和公旱厕维护,营造良好的城乡面貌。安排资金2,611万元,重点用于重大节日氛围营造、城市亮化、城市景观绿化管护以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筹集资金7,219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环境治理等,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5)统筹保障其他社会事业发展。安排社会治理创新资金2,768万元,积极推进街道(社区)公共服务、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社会治理创新市级试点社区(村)建设、基层综合统计、扫黑除恶等工作开展。安排其他社会事业发展经费1,710万元,保障科技、文化、体育、残疾人事业等各项工作经费需求。统筹安排公安、消防、质监等部门相关经费1,462万元,积极推进辖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7. 狠抓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加强综合预算管理,实施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套科目。健全预算平衡机制,出台了《东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突出预算绩效管理,选取了10个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试点、抽取了5个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运行监控试点,对6个预算单位、12个项目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财政信息。加强基层财政管理,印发了《东区基层财政考核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县乡财政运行质量,在2017年基层财政管理工作考核中,获得了省财政厅通报表扬。规范政府资产管理,编制了东区政府资产报告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开展政府以及部门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全面反映政府以及预算单位综合财务状况。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单位内部管理,完成了区级预算单位内控体系检查。强化财政暂付款管理,制定了《东区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安排资金2,000万元,稳妥化解财政暂付款。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滥发钱物、私设“小金库”以及节前财务监督检查,完成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工作;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建立常态化机制,全年组织开展财政财务规范性检查10余次,实现区级预算单位全覆盖,促使全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不断规范。
各位代表:2018年财政运行情况基本正常,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增收的基础还不牢固,重点税源少、新增税源不足,稳定性差,收入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性增支、民生改善、重点项目建设、债务还本付息以及暂付款化解等支出压力持续增大,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政稳健运行还面临着较大挑战。三是政府间事权划分不清晰,政府投资项目支出责任不明确,上级政府安排的临时性项目(工作)较多,导致地方财政“兜底”压力加剧。四是预算绩效管理、财政监督检查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分析,在以后工作中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逐步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关于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预算草案。
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区委“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项目建设年、创新创业年、经济合作年”为抓手,按照“保运转、保民生、规范管理、化解债务”的要求,严格财政保障序列,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力管控政府债务风险,深入推进预算绩效改革,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为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加快建成幸福美丽现代化城区提供坚强保障。
预算编制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的原则,准确科学编制收支预算,收入预算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支出预算要与基本财力相适应;坚持绩效导向的原则,着重体现预算绩效管理意识,科学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总体来看,2019年,全区财政收支形势空前严峻,一方面,国家还将实施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政策,财政增收空间进一步压缩,另一方面,民生保障、债务风险化解以及促进发展的任务仍然艰巨,财政支出压力进一步加大。因此,建议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安排为94,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000万元。建议地方财政支出预算安排为144,3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0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336万元;按级次分类:区本级支出138,956万元,镇级支出5,394万元。
1. 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0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55,728万元,非税收入11,272万元。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算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0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3,96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22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9,744万元)、调入资金9,639万元(其中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00万元、调入专户资金6,139万元)以及上年结余712万元后,扣除专项上解支出3,835万元后,全年可用财力为117,480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014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111,620万元,镇级支出5,394万元)后,年末滚存结余466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特别说明的是:为弥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缺口,按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年初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00万元。
安排预备费1,17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因突发自然灾害等形成的新增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00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461万元后,全年可用财力为27,461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对应安排原则,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7,336万元后(全部为区本级支出),年末滚存结余125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以上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同时,所有区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草案(含预算绩效目标以及政府采购预算)已报送大会,请予审查。
(二)2019年财政主要工作。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和市委“一二三五”工作思路的关键之年,财政工作任务重大而艰巨,我们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开拓创新,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全年财政各项目标任务。
1. 强化“三抓”工作,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抓税源。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中心,充分发挥地方财政在优化经济结构、稳定增长和扶持地方企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认真落实好各项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强化投资拉动作用,通过财政安排、争取上级支持和市场融资等方式,多方筹集资金,全力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以持续稳定的投资拉动,促进地方经济的平稳增长。发挥财政资金政策引导作用,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130万元,坚持“做强三产、做精二产、做大一产”的产业发展方针,积极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向结构更优、层次更高跃升。创新发展支持方式,做大做强兴东集团公司,用好用活产业发展基金政策,通过争取上级投入、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全力支持地方产业发展,解决发展资金瓶颈问题。
——抓增收节支。做好财政增收节支工作,是全年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财政的稳健运行。一方面,要深入分析研究财经形势,及时准确把握政策效应,客观科学预测收入态势;打破部门壁垒,充分利用好六方合作机制和税收征管协作平台,全力挖掘增收潜力;加强对重点税源和重点投资项目的收入分析,继续做好外出建安企业的税收征管工作;加大违规减免税费查处力度,切实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收入预算的实现;规范财政收入秩序,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另一方面,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实施细则和厉行节约的各项措施,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规范公务消费行为,严格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抓上级支持。继续把争取上级支持作为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的重要抓手,力争在争取资金和政策上实现新的突破。一是夯实基础工作。各部门要结合中央、省、市2019年重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以及产业政策、资金投向,围绕全省全市全区重点项目,集中力量谋划和选择项目,认真做好项目的前期谋划、筛选和编制,在包装整合融入上下苦功夫,切实增强项目申报的可靠性和竞争力。二是加强协调力度。各部门要及时关注上级政策调整、资金分配等方面的工作动向,找准切入口,进一步加大与部委、省厅、市局汇报衔接力度,变“等”为“跑”,主动向上汇报项目、掌握信息,千方百计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三是抓住重点争取。一方面,继续做好省级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等财力性补助资金、专项补助资金以及债券资金争取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做好山水林田湖、田园综合体、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示范工程、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等国家、省预算内资金支持。
2. 落实“三保一化”要求,履行财政保障职能。
面对日益突出的财政收支压力,严格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化解债务风险”的要求,牢固树立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思想,加大支出结构调整优化的力度。
——保工资。安排人员支出7.42亿元,认真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以及正常增人增资经费,足额保障社区(村)干部及工作者、治安巡逻人员、网格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交通协管员、校园协警及公安辅警人员等特殊人群工资福利政策。
——保运转。在严格遵循“保运转”的财政保障序列基础上,对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经费、一般支出项目预算中用于保障单位运转的支出以及“三公”经费进行压缩,压缩部分统筹用于民生支出。2019年,安排机关、街道行政事业单位运转支出9,015万元,同比下降6.76%,主要是:一般支出项目5,231万元,同比下降7.85%;“三公”经费775万元,同比下降7.73%。安排区属学校运转支出5,500万元,同比增长5.65%。
——保基本民生。一是完善民生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民生领域,为全区重点民生项目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领域,选取教育、养老服务、医疗卫生、城市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二是突出民生保障重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社会管理中的托底作用,不断完善民生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对民生领域的投入,继续深入实施“十大民生工程”,着力办好民生大事。安排资金6,574万元,切实做好城乡低保、医疗卫生、社会救济、就业创业、社会化养老服务、 “三免一补”、困难助学等方面的资金保障,切实解决群众急需急盼的民生难题。
——化解债务风险。严格落实中央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各项部署,继续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控,严格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坚持依规举债,杜绝超限额、无预算举债行为的发生,确保政府综合债务率控制在100%以内,坚决防止出现系统性风险。一是安排付息资金6,763万元,确保系统内债务按时付息。二是安排还本资金8,314万元,用于偿还系统内到期的专项债券资金,降低专项债务余额,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三是统筹安排资金6,720万元,妥善有序化解隐性债务以及财政暂付款。
3. 统筹安排资金,保障各项工作推进。
——保障城市建设管理。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加快城市建设,优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安排资金6,438万元,切实保障辖区道路清扫保洁、城乡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绿地管护等经费需求。统筹安排其他城市建设和管理经费4,147万元,重点支持市容秩序治理、“互联网+”城市创新综合体建设、生态保护、文明城市创建、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等项目实施推进。
——保障社会事业发展。安排教育类支出3.98亿元,保障在职和离退休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学校运转、“三免一补”、教学设备设施购置、教育信息化建设等项目。安排城乡统筹发展资金488万元,贯彻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重点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维修、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非洲猪瘟防控、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保险等政策性项目经费。安排社会治理创新资金4,415万元,实施社会治理工程,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统筹安排其他社会事业资金2,541万元,保障科技、文化、体育、市场监管、质监、消防等各项工作,重点支持公共文化示范县(区)创建、各级媒体协办、重大体育赛事举办、残疾人事业发展、科技创新等社会事业项目推进。
4. 规范财政管理,促进科学依法理财。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力度,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全覆盖;不断探索和完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管理,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逐步探索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体系。按照财政改革两年攻坚统一部署,统筹做好各项财政改革工作。重点关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的政策,认真研究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等财政改革政策,加强与上级财政的沟通协调,尽最大努力争取和维护我区利益。研究制定《东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全面启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完善部门综合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水平。持续推进阳光财政建设,确保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及时规范公开。进一步加强对全区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最大限度激活存量资金潜力。建立健全公务卡消费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强化债务金融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金融风险。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逐步拓宽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完善财政监管及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全面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加大政府投资评审力度,严格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各位代表:2019年的财政工作面临多重困难和考验。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迎难而上,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为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含债务)以及2019财政预算草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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