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04 来源:区财政局 阅读次数:
2019年部门预算经东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制定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制度;指导镇财政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联系、协调区财政与税务部门有关的业务工作;拟订和审议国家授权的地方税减免规定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监督、审核各类税收减免规定和有关税款退库及提退事项。负责联系、协调上级财政部门,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五)负责联系、协调金融机构,参与研究地方金融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执行金融机构管理政策制度,推进金融生态区建设。
(六)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七)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
(八)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
(九)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管理区属企业国有资产,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二)负责拟订政府融资政策,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地方财政风险。
(十三)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四)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十五)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区财政业务培训;负责财政金融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十六)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编制人数24人,实有职工27人,退休职工12人,临聘人员3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狠抓收入,确保完成收入目标任务
面对经济增长趋缓、结构性减税等不利影响,我们将紧跟收入目标,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大力督促收入计划执行。一是加强对当前经济形势和财政收支状况的分析,牢牢把握国家财税体制改革带来的政策机遇和宏观经济运行出现的积极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收入征管工作力度。二是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企业“红名单”、“一企一策”等制度,积极协助对上争取资金、发行企业债券等政策支持,帮扶企业解决发展困难,实现壮大税源的目标。三是在做好常规税源管理的基础上,全面跟踪重点项目的进度情况,确保建设中的各项税费应收尽收。四是要大力推进欠税清缴工作,严格依据相关政策,实行专人专户管理,密切监控重点欠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确保清欠工作取得实效。五是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力度,重点抓好全区经营性资产的征管、存量土地上市等非税收入征缴力度,争取更多的非税收入入库东区。
(二)加大力度,切实增强财政保障实力
继续把争取上级支持作为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的重要抓手,认真研究上级转移支付各项补助政策,准确把握政策导向,找准切入点,力争在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实现新的突破。一是重点研究新的省级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找准我区财政运行困难的主要问题和原因,优化我区的指标体系,深入挖掘增量计算因素,争取省级财政更多的转移支付资金补助。二是深入研究专项补助资金政策,有针对性地做好项目规划和储备工作,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全力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三是继续牢牢抓住全省政府债务将由省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统一举借这一机遇,积极向上反映我区的特殊困难,争取到更多的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四是在市级管理职能下沉、社会事务属地管理等事权下划时,区级相关部门要本着“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谨慎研究,努力争取更多的市级配套下划财力基数,并对逐年超基数的增量部分支出要努力争取上级专项补助。同时,积极向上呼吁加大对区市政基础设施、老旧城区改造、沿江打造、学校建设、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政策倾斜力度。
(三)优化结构,有序保障各项支出安排
在日益突出的支出压力面前,我们将继续加大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坚持有保有压,妥善保障好各项支出需求。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各项措施,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规范公务消费行为,严格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严格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按照批准的预算抓好执行,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和从严控制预算追加,确保年度财政收支平衡。三是足额保障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经费,认真测算、落实政策性增资和正常增人增资经费。四是贯彻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不断完善民生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巩固和加大教育事业发展、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民生工程等投入,切实惠顾百姓生活。五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通过财政资金安排、上级补助资金争取和融资资金安排,重点保障好学校新建、旧城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
(四)深入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重点关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的政策,认真研究房地产税、消费税、环境保护税等税收改革政策,积极应对,尽最大努力争取和维护我区利益。二是不断改进预算编制,完善综合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将预算编制与预(决)算公开有机衔接,细化编制内容,减少代统编预算和预留,提高预算的年初到位率。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三是强化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与控制,全面完善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最大限度激活存量资金潜力,实现财政存量资金的效益最大化。四是扎实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总预(决)算、区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以及重点财政资金信息等及时规范公开。五是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完善“三公”经费统计报告制度,定期分析比较,确保实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六是强化债务资金管理和使用,认真落实债务偿还,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五)加强财政监督检查方面
1.认真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并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在保障重大财税政策贯彻落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市场秩序、服务财政改革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2.开展节前财务监督检查。
为不断巩固深化正风肃纪成果,坚决防止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节日病,营造风清气正节日风气,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十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节前乱发钱物、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检查。主要检查是否有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赠送节礼、突击花钱和滥发奖金、实物、公款旅游等情况。目前开展2次春节、国庆节前检查。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2017年度东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对攀枝花市东区部门资产占有、使用、变动以及管理情况等进行分析。
4.开展了惠民惠农“一卡通”专项整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全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及《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川纪综〔2018〕100号)和《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监督〔2018〕4号)及《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攀纪发〔2018〕11号)文件要求,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区财政局即刻安排部署了专项整治工作,并按时间节点完成自查自纠及重点检查工作。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区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区财政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737.07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2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东区财政局2019年收入预算73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7.0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东区财政局2019年支出预算73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8.87万元,占80%;项目支出148.2万元,占20%。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财政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7.07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性财政拨款收入737.0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9.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8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区财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37.0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8.2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9.84万元,占8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8万元,占6.03%;卫生健康支出27.91万元,占3.79%;住房保障支出44.84万元,占6.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29.1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14万元,主要用于各类软件使用费、政府投资工程评审费、绩效评价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经费、内控制度改革等工作经费。
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15.2万元,主要用于各类财务网络系统运行及维护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支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28.8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报表印刷费、会计继续教育工作、处非工作等经费。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14.9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2.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事业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7.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8.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医疗保险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3.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退休人员的医疗补助支出。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44.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财政局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8.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6.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6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财政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2019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财政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财政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东区财政局以及下属投资评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2.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98万元,减少1.54%。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公用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东区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东区财政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东区财政局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737.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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