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7 来源:东区区委统战部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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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1
(一)主要职责.......................................................................1-4
(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5-6
(三)机构设置..........................................................................6
二、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6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7-9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0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10-11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12
三、名词解释.......................................................................12-14
附件..........................................................................................14
表1.部门收支总表...................................................................15
表1-1.部门收入总表...............................................................16
表1-2.部门支出总表...............................................................17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18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19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20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21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22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23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24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25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26
表6.政府采购预算表...............................................................27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8
表8.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9
2022年部门预算(含预算绩效目标和政府采购预算)经东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区委统战部)是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部门,列区委工作机关序列。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台湾事务工作,加挂区委侨务和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攀枝花市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简称区民宗局)是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部门,与区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区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深入调查研究,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及时向区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街道(镇)、部门(单位)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基层统战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推动区属人民团体、国有企业等党外干部安排工作。协助区级民主党派组织、区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打造网络统战工作平台,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区无党派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开展统战工作。
7.承担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8.统一领导港澳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海外港澳统战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海外统战工作政策。联系香港、澳门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9.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侨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工作,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区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0.统一管理台湾事务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对台工作计划及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开展对台统战工作。联系台湾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指导、协调、检查街道(镇)和区级各部门、大企业的对台工作。负责我区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和对台新闻交流工作。负责我区同台湾社会团体交流交往有关事项的准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我区对台经贸工作和两岸文化、学术、体育、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我区与台湾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属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我区涉台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和涉台事务工作。
11.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推动落实民族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问题。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问题的建议。民族村经济发展的有关问题和特殊政策、措施,研究少数民族村和城市少数民族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提出建议并承办相应事务。负责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藏涉疆工作。组织对全区少数民族权益状况的调查研究,监督和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组织和承办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12.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调查全区宗教现状,掌握宗教动态和发展趋势,提出处理宗教领域问题的政策和建议。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13.负责对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负责民族工作领域和宗教界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4.协助管理街道(镇)统战委员。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区工商联工作。领导区民族宗教工作,管理区委侨务和台湾事务办公室工作。指导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东区联谊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等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围绕大局抓服务,立足同心抓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攀枝花“三个圈层”新定位新要求、市委“一三三三”总体工作思路和区委“一二三五”工作部署,将统战标准化建设工作与“三个圈层”建设相融入,深入推进各领域统战、民族宗教工作,为全力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区贡献统战力量。
1.建立健全大统战工作格局。围绕大局抓服务,立足同心抓引领,打造有特色有亮点的统战示范品牌。
2.全力抓好基层统战工作示范创建工作。做好电商园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实践创新基地、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实践创新基地和园区统战打造工作,积极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凸显工作特色,培育工作品牌,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3.加强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支持协助各民主党派、区知联会、新联会做好队伍管理。
4.加强民主党派履职能力建设。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加强与各民主党派、知联会和新联会联系与指导,提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水平,为东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5.组织开展政党协商。办好春节走基层、中秋茶话会等重大节日活动。
6.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深化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做好开放后宗教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密切防范宗教领域重大风险,确保宗教领域安全。
(三)机构设置。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区委统战部部长1名,常务副部长1名(兼任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区民宗局局长1名(兼任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副局长1名。实有人员11名,其中:公务员6名,事业人员2名(区人才交流中心委派),区聘人员2名(区工商联借调1名),西部志愿者1名。核定的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综合股。我单位车辆编制为0辆,实有车辆为0辆。
二、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委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委统战部2022年收支总预算299.39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8.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项目增加所致。
1.收入预算情况。区委统战部2022年收入预算299.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9.39万元,占100%;
2.支出预算情况。区委统战部2022年支出预算29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09万元,占71.84%;项目支出84.3万元,占28.1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本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9.39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8.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项目增加所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9.3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3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9.39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38.21万元,主要是人员、项目增加所致。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20万元,占82.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7万元,占7.87%;卫生健康支出11.29万元,占3.77%;住房保障支出18.33万元,占6.1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34.34万元,主要用干部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4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统战、民宗重大节日座谈会,侨务、对台工作,民主党派调研,民主党派活动,党外干部培训,统战、民宗具体专项工作,办公设施设备维护更新等统筹使用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宗教场所日常维修维护费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华侨事务(项)预算数为12.6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早期归侨生活补助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数为27.56万元,主要用干部机关事业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2.70万元,主要用于慰问各类统战对象等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东区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宣传培训、考察调研、政策宣传和座谈交流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
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区创建办办公经费、资料、档案费,省民运会工作经费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0.61万元,主要用干部机关退休职工退休费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等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行政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等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事业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等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0.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8.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5.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8.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26.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本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4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14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2022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6.5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6.08万元,增长29.7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3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至2021年底,本单位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东区区委统战部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299.39万元。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指主要用干部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指主要用于开展统战、民宗重大节日座谈会,侨务、对台工作,民主党派调研,民主党派活动,党外干部培训,统战、民宗具体专项工作,办公设施设备维护更新等统筹使用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预算:指主要用于宗教场所日常维修维护费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华侨事务(项)预算:指主要用于发放早期归侨生活补助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指主要用干部机关事业人员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预算:指主要用于慰问各类统战对象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指主要用于东区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宣传培训、考察调研、政策宣传和座谈交流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
预算:指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费,区创建办办公经费、资料、档案费,省民运会工作经费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主要用干部机关退休职工退休费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行政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事业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等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2年预算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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