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13 来源: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攀东府函〔2026〕1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东区银江镇恒德社区第一村民小组范围内,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面积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攀枝花市2026年第9批次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用地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攀枝花市东区土地储备中心于2026年4月14日启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拟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属人积极配合调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于2026年4月13日发布,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同时在攀枝花市东区门户网站公告(网址:http://www.scdongqu.gov.cn/),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4日止。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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