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24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 阅读次数:
2024年度四川省
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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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 10 月 24 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部门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6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8
第四部分附件 21
第五部分附表 4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1
二、收入决算表 41
三、支出决算表 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4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1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1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1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定全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调查研究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重大问题,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关注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体,向区委、区政府提供情况及相关建议;参与制定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受区委安排或政府委派,配合相关部门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指导基层工会、行业工会、机关工会组织建设。
5、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的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的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各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政不断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
6、会同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和各基层党组织协商推荐工会主要领导人选;制定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7、协助区政府做好全国、省、市劳动模范的推荐和评选工作;协助全总、省总、市总做好我区的全国、省、市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的管理、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展工会事业的政策和规定。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91.6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9.36万元,下降13.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支付给市渡口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阳光综合楼运营成本29.96万元未支付。
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1.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6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收入决算结构图(百分比)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9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71万元,占98.5%;项目支出2.97万元,占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支出决算结构图(百分比)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91.6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支出总计各减少29.36万元,下降13.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度支付给市渡口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阳光综合楼运营成本29.96万元未支付。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9.36万元,下降13.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4年支付给市渡口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阳光综合楼运营成本29.96万元未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55万元,占70.2%;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4万元,占17.3%;卫生健康支出11.9万元,占6.2%;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2万元,占6.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百分比)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91.6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14.1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7.3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预算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支付给市渡口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阳光综合楼运营成本29.96万元未支付。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1.38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57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29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71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71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174.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74万元、津贴补贴27.21万元、奖金34.44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4.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5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2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8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0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3万元、住房公积金12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75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8.91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1.67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公用经费14.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8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0.23万元、邮电费0.5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2.5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3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2.20万元、福利费0.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5.76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9万元、国内债务付息0万元、国外债务付息0万元、国内债务发行费用0万元、国外债务发行费用0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0万元、大型修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物资储备0万元、土地补偿0万元、安置补助0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0万元、拆迁补偿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0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资本金注入0万元、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0万元、费用补贴0万元、利息补贴0万元、其他对企业补助0万元、赠与0万元、国家赔偿费用支出0万元、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13%;较上年减少0.32万元,下降14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公务活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度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完成预算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32万元,下降146.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公务活动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总工会调研工会工作公务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总工会一行调研工会维权、经费收缴等相关工作公务接待费1295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持平。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5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1.11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阳光综合楼运营成本经费”、“劳模管理工作专项经费”、“困难职工节日走访慰问经费”、“困难群体帮扶中心”等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阳光综合楼运营成本经费”、“劳模管理工作专项经费”、“困难职工节日走访慰问经费”、“困难群体帮扶中心”等4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2024年度攀枝花东区总工会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
2024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有下设办公室、维权工作部、组宣部3个工作机构。
(二)机构职能。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定全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调查研究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重大问题,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关注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体,向区委、区政府提供情况及相关建议;参与制定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受区委安排或政府委派,配合相关部门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指导基层工会、行业工会、机关工会组织建设。
(5)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的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的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各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政不断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
(6)会同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和各基层党组织协商推荐工会主要领导人选;制定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7)协助区政府做好全国、省、市劳动模范的推荐和评选工作;协助全总、省总、市总做好我区的全国、省、市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8)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的管理、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展工会事业的政策和规定。协调、指导全区工会企(事)业的发展。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三)人员概况。
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现有人员19名,其中:常务副主席1名,经审委主任1名,一般工作人员(含事编)4名;区聘人员1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2名,社会化工作者8名,自聘人员2名。退休人员4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4年东区总工会收入为191.68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91.68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利息收入)。
(二)支出情况。
2024年东区总工会预算支出为19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7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63.6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8万元),项目支出2.9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三、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管理情况
(一)绩效管理。
一是科学合理地制定绩效目标。2024年东区总工会严格按照东区财政局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涵盖人员类、运转类以及特定目标类项目,确保目标明确、可衡量且与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并按时按质完成报送决算编制等工作,并按时提交部门预算编制草案,不存在应编未编、错误列编,东区财政局根据预算编制草案进行审核,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238.59万元,预算支出总计238.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7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1.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6万元、项目支出39.66万元。二是较圆满完成目标。1.人员类:预算数238.59万元,决算支出数174.26万元,执行率73.04%。足额保障人员薪酬、社保、福利等支出,稳定人才队伍,工作人员积极投入工作,为区总工会各项职能履行提供人力支持。2.运转类:预算21.35万元,决算支出14.45万元,执行率67.68%。办公设备购置、水电费、差旅费等支出合理合规,办公环境良好,办公流程顺畅,保障机关日常工作高效运转。3. 特定目标类:预算39.66万元,决算支出2.97万元,执行率7.49%。财政资金均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拨入和支出会计核算及时、合规合法,审批流程齐全、附件资料完整。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2024年收入为191.68万元,支出为191.68万元,年终结转 0万元,资金结余率为0。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实际公务接待费1.3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和公务用车费用等。单位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控制政策。三是严格支出控制与及时处置。严格遵守预算约束,对各类支出严格审核,无超预算支出情况。审批流程规范,确保资金流向合理。资金支付及时,无拖延支付影响工作开展的情况,保障供应商及服务提供商权益,维护政府良好信用。四是及时推进执行进度与预算完成情况。全年预算执行节奏把控精准,各季度执行进度均衡,未出现前松后紧或集中支付现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当年预算数238.59万元、财政拨款数和决算支出数均为191.68万元,预算执行率80.34%,全面完成预算任务,资金使用效益高。五是无资金结余率与违规记录。资金结余率为0%,不存在资金闲置浪费、低效无效情况。经全面审查,无任何违规使用资金记录,财务管理规范,严格遵循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二)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高效保障预算执行。预算资金在我机关内部得到了精准且充分的应用。人员类预算数177.59万元,决算支出与之完全匹配 ,保障了工作人员的薪资、福利及相关培训等支出,充分调动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为区总工会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人力支撑。运转类预算21.35万元,从办公用品采购到办公设备维护,从水电费缴纳到日常办公差旅,每一项支出都精准对应办公运转需求,确保机关日常运行有条不紊。特定目标类预算39.66万元则专款专用,针对困难群体帮扶中心、劳模管理工作专项经费等特定任务,使得这些重要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有效发挥区总工会的职能作用,实现了预算资金效益的最大化。二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每季度召开区总工会机关党组会,会中及时汇报预算执行进度,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做实评价阶段结果应用。通过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紧密跟踪与深入分析,我机关在本年度尚未发现明显的预算执行问题。这得益于前期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对各类支出的精准预估,以及执行过程中的严格把控。即便如此,我机关依然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建立了完善的问题发现与反馈机制,定期开展内部审查与反思,积极收集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防患于未然,为后续预算管理工作的持续优化奠定基础。四是在预算执行的全流程中,我机关广泛收集应用反馈。工作人员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反馈预算资金在保障工作开展过程中的优势与不足,例如在人员培训资金使用方面,反馈培训内容与工作实际需求的契合度。完善了办公流程和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的合理分配和利用,整体提高了工作质效。
(三)绩效自评质量。
2024年东区总工会部门整体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资金管理更加细化,在报销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时使用现金结算较少,公务卡使用率比较高。特别是,2024年预算安排区总工会项目资金共39.66万元,主要包括:1、困难群体帮扶中心5万元;2、劳模管理工作专项经费2万元;3、困难职工节日走访慰问经费(民生)2.7万元 ;4、阳光综合楼运营成本经费29.96万元,以上项目基本完成年初目标任务,资金执行情况按计划推进,达到年初预期效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满意度指标达到了预期目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我机关在2024年度绩效表现良好,预算管理与执行工作出色。未来将继续保持,优化资金配置,提升工作效能,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2.2024年我机关通过高效的内部应用、透明的自评公开、积极的问题整改和重视应用反馈,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3.自我评价得分: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40分,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管理35分,绩效结果应用8分,自评质量8分,合计91分。
(二)存在问题。
1.部门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滞后。
2.管理措施不够到位。预算编制和执行进度存在差异,由于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导致部分项目预算没有执行完,部分项目预算调整幅度较大。
3.内控制度不够优化。随着资金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我机关内部机构进行了相应的优化,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费用报销规程等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三)整改措施。
一是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建立项目资金支付台账,对每笔资金的支付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跟踪,明确支付时间节点,责任到人。定期向领导汇报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及时解决支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与财政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优化支付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支付效率。二是强化管理措施。在预算编制环节,组织各委室深入分析项目需求,结合往年执行情况和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通报,对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及时督促整改。对于“三公”经费等严格管控的费用,提前做好规划和安排,确保在不违反制度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预算资金。对于确需调整预算的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和审批,并及时做好调整后的预算执行跟踪。三是优化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约束监督体制,明确各岗位在财务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确保各项财务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定期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并进行修订和完善。引入外部审计或专业机构的意见,对内部控制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价,不断提升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附件2
2024年度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评价
自评报告
(项目:困难群体帮扶中心)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是该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该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是: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助学救助及夏日送清凉慰问活动,合计5万元,财政批复数为5万元。(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项目主要内容: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助学救助及夏日送清凉慰问活动。
计划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全面完成“民生工程”,贴心服务辖区职工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该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发放特殊性困难职工慰问金1万元及圆梦金秋助学金0.1万元。
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我机关根据全年计划申报预算费用,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该项目属区级预算项目经费,已全部到位。
资金使用。
我机关根据发放困难职工生活、助学救助申报预算费用,该项目资金已在2024年内按规定要求使用。资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等是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资金发放复查由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在具体支付时,手续是完善的,不存在虚假会计凭证的情况,会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东区财政局根据预算项目批复,下达项目经费,我机关进行项目实施计划。拨付时根据实际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呈报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批复同意支付。项目完成情况每年都要向同级财政部门填写相关的绩效分析评价,并上报相关对口管理部门检查。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质量指标:完成市区下达的民生工程任务完成率80%。二是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为2024年1月至12月。三是成本指标:发放困难建档职工生活、助学及医疗救助等预算指标为5万元,实际支出为1.1万,实际执行率为22%。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社会效益指标:围绕城镇困难职工精准帮扶,努力实现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二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和主管部门满意度大于95%。
四、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整改措施。
无
2024年度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评价
自评报告
(项目:困难职工节日走访慰问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是该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该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是:春节慰问建档困难职工,按2000元/每人,共计20人,合计2.7万元,财政批复数为2.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项目主要内容:春节慰问建档困难职工,按2000元/每人,共计20人。
计划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全面完成“民生工程”,贴心服务辖区职工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该项目未按计划完成。
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我机关根据全年计划申报预算费用,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该项目属区级预算项目经费,已全部到位。
资金使用。
我机关根据要求申报预算费用,该项目资金未支付。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资金发放复查由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在具体支付时,手续是完善的,不存在虚假会计凭证的情况,会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东区财政局根据预算项目批复,下达项目经费,我机关进行项目实施计划。拨付时根据实际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呈报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批复同意支付。项目完成情况每年都要向同级财政部门填写相关的绩效分析评价,并上报相关对口管理部门检查。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质量指标:给困难职工送温暖覆盖率100%。二是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为2024年1月至12月。三是成本指标:节日走访慰问金未支付,实际执行率为0%。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社会效益指标:努力实现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二是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给建档困难职工送温暖。三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困难职工满意度大于95%。
四、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整改措施。
无
2024年度度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
报告
(项目:劳模管理工作专项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是该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该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是:1.劳模体检费:区工会每年全国级级劳模体检人数1人,每人1500元;省部级劳模28人,每人800元;市级劳模39人,每人800元。2.劳模津贴:国级劳模120元/人.月,省级级劳模100元/人.月,市级劳模80元/人.月,劳模津贴每年发放5.328万元,区级配套2万元。合计2万元,财政批复数为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项目主要内容:劳模体检费、劳模津贴。
计划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面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年,团结动员亿万职工积极建功新时代,开创主 我国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新局面"和“深入推进工会改革,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主要工作思路路,以市、区重点工作、民生工程等工作为主要抓手,不断开创新时期有高度、深度、温度、厚度的工会工作。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该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发放市级以上劳模离退休荣誉津贴1.15万元及支付2024年劳模家庭医生服务费3.2万元。
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我机关根据全年计划申报预算费用,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该项目属区级预算项目经费,已全部到位。
资金使用。
我机关根据发放劳模津贴及劳模体检申报预算费用,该项目资金已在2024年内按规定要求使用。资金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等是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资金发放复查由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在具体支付时,手续是完善的,不存在虚假会计凭证的情况,会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东区财政局根据预算项目批复,下达项目经费,我机关进行项目实施计划。拨付时根据实际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呈报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批复同意支付。项目完成情况每年都要向同级财政部门填写相关的绩效分析评价,并上报相关对口管理部门检查。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质量指标:完成市区下达的民生工程任务完成率80%。二是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为2024年1月至12月。三是成本指标:发放劳模津贴、劳模体检等预算指标为2万元,实际支出为1.87万,实际执行率为93.5%。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社会效益指标:充分调动劳模积极性。二是可持续影响指标:工会坚持服务劳模群众。三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劳模满意度大于100%。
四、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整改措施。
无
2024年度度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
报告
(项目:阳光综合楼运营成本经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是该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该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是:阳光综合楼合作协议(渡口公司)。
区总工会使用阳光综合楼4层半、7层作为职工服务(活动)中心,需与兴东公司分摊大楼运营成本。阳光综合楼运营成本约为112.2万元/年,每年应分摊大楼运营费用29.96万。合计29.96万元,财政批复数为29.9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项目主要内容:区总工会使用阳光综合楼4层半、7层作为职工服务(活动)中心,需与兴东公司分摊大楼运营成本。阳光综合楼运营成本约为112.2万元/年,每年应分摊大楼运营费用29.96万。
计划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职工服务(活动)中心正常运行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该项目未按计划完成。
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我机关根据全年计划申报预算费用,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该项目属区级预算项目经费,已全部到位。
资金使用。
我机关根据要求申报预算费用,该项目资金未支付。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资金发放复查由财务人员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的审核、支付和核算,在具体支付时,手续是完善的,不存在虚假会计凭证的情况,会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东区财政局根据预算项目批复,下达项目经费,我机关进行项目实施计划。拨付时根据实际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呈报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审核并批复同意支付。项目完成情况每年都要向同级财政部门填写相关的绩效分析评价,并上报相关对口管理部门检查。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质量指标:职工服务(活动)中心开展工会活动覆盖率100%。二是时效指标:项目实施时间为2024年1月至12月。三是成本指标:阳光综合楼运营成本经费未支付,实际执行率为0%。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社会效益指标:更好、持续的服务职工。二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职工满意度大于95%。
四、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整改措施。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4年度攀枝花市东区总工会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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