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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三个圈层 发展规划

2022年攀枝花市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23-10-30 来源:东区卫生健康局  阅读次数:

  2022年度攀枝花市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10月30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4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5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7

  第四部分 附件.........................................................22

  第五部分 附表.........................................................6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6

  二、收入决算表.....................................................66

  三、支出决算表.....................................................6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6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6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6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66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66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6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6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6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66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攀枝花市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于2004年8月17日,为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5年11月列为独立财政核算单位。内设股室9个,分别为:慢性病地方病综合防控股、公共卫生综合股、传染病综合防控股、免疫规划股、检验股、质量管理股、重大传染病防控股、健康教育股和办公室。主要职责为:一是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二是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三是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四是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五是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六是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七是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隶属于攀枝花市东区卫生健康局的二级预算单位 ,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207.6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898.57万元,增长38.9%。主要变动原因是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支付工程进度款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97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4.24万元,占99.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31万元,占0.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3,19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03万元,占24%;项目支出2,431.09万元,占7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07.3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898.67万元,增长38.9%。主要变动原因是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支付工程进度款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2.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4%。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96万元,下降1.4%。主要变动原因是支付疫苗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2.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6万元,占6.1%;卫生健康支出1,014.64万元,占89.6%;住房保障支出48.68万元,占4.3%。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48.68万元,占4.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132.9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3.6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22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5.83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48.68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31.9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17.79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控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决算为599.67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1.89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326.5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支出决算为25.2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7.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0.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6.96万元、津贴补贴22.87万元、绩效工资272.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6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0.2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9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08万元、住房公积金48.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56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5.83万元、生活补助11.24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等。

  公用经费1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55万元、印刷费0.12万元、咨询费0.2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1.87万元、电费2.17万元、邮电费1.54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9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55万元、公务接待费0.94万元、专用材料费18.22万元、劳务费43.07万元、委托业务费4.9万元、工会经费7.7万元、福利费5.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1万元、其他交通费3.26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45万元,完成预算74%;较上年减少19.08万元,下降8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接待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1万元,占7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4万元,占2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18.27万元,下降83.9%。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新购入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1万元。主要用于疫情处置、业务督导、疫苗配送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4万元,完成预算3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81万元,下降46.3%。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4万元。主要用于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75人次(不包含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9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级传染病检查接待费0.22万元、60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抽样调查接待费0.14万元、市级对东区开展艾滋病防治数据质量考核评估工作接待费0.12万元、省市疾控对东区免疫规划工作督导接待费0.13万元、资质认定接待费0.07万元、省市疾控禽流感监测现场督导接待费0.18万元、市疾控传染病报告管理检查接待费0.0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含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065.8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攀枝花市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攀枝花市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于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攀枝花市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疫情处置。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从业体检、传染病综合防治、免疫规划工作、重大传染病(艾滋病、结核病)等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8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8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东区疾控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89.24分,《攀枝花市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控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项):指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攀枝花市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度区级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东区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2年度预算绩效评自评工作的通知》(攀东财[2023]38号)文件要求,区疾控中心在自评的基础上,对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相关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东区疾控中心成立于2004年8月,为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5年11月列为独立财政核算单位。内设股室9个,分别为:慢性病地方病综合防控股、公共卫生综合股、传染病综合防控股、免疫规划股、检验股、质量管理股、重大传染病防控股、健康教育股和办公室。主要职责: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事件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二)机构职能。

  一是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二是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三是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四是承担卫生行政审门委托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五是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六是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七是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三)人员概况。

  中心编制数33人,在编31人,空编2人。其中:25人在疾控中心工作,6名在卫健局和爱卫办工作。此外,中心财聘2人,临聘11人,基层医疗机构借聘3人。实际工作人员41人。离退休人员12人。实际工作41人中,学历:研究生2人、本科29人、大专7人、中专3人。职称:专业技术岗高级4人、中级7人、初级9人,管理岗位七级2人、八级2人、九级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1. 基本支出收入情况。

  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共计613.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6.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4.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03万元。

  部门预算项目收入情况。

  2022年预算项目安排共计152.02万元,其中:公共卫生监测(含农村饮用水监测)与管理8.07万元;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项目18.14万元;传染病综合防治项目10万元;免疫规划工作项目38.4万元;实验室运转维护15.12万元;从业人员体检22.39万元;健康教育2.4万元;重大传染病(艾滋病、结核病)37.5万元。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使用情况

  2022年1-12月基本支出共计使用678.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使用627.8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3.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07万元。

  2.部门预算项目使用情况

  2022年项目共计支出112.83万元,其中:公共卫生监测(含农村饮用水监测)与管理7.51万元;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项目15.06万元;传染病综合防治项目8.71万元;免疫规划工作项目16.62万元;实验室运转维护14.87万元;从业人员体检21.41万元;重大传染病(艾滋病、结核病)28.6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中心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的同时制定了要素完整、指标细化的绩效指标。

  2、中心为职工按时缴纳各项保险、公积金费用,准确核定发放人员工资奖金,使中心工作正常开展,2022年中心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传染病、艾滋病、结核病、慢性病和地方病防治能力得以提升,免疫规划、健康教育、公共卫生、检验检测等水平有明显提高。

  3、中心严格控制公用经费开支,均在预算范围内使用经费,没有出现超支情况。

  4、中心在开展绩效监控工作中未出现部门预算项目或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存在偏差的问题。

  5、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7.5%、82.5%

  6、中心预算项目12月支出112.83万元,执行进度达74.22%。执行进度不够高的原因主要为信息化建设和冷库建设因新大楼未完工影响进度,部分项目工作优先使用中央补助经费开展。

  7、中心8个预算项目中,3个项目的结余率小于0.1,2个项目的结余率小于0.2,2个项目结余率小于0.3。

  8、中心不存在预算管理不合规的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中心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每季度对各股室资金使用检查,根据绩效评价的结果及时督促股室合理、合规使用资金。

  自评质量。

  根据2022年10月绩效评价审计结果,我中心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较高。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中心严格按照预算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确保了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具体工作中,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规定,切实抓好经费保障和财会管理等工作。

  (二)存在问题。

  预算项目资金审批流程较冗长,资金支付较滞后。

  (三)改进建议。

  精简预算项目审批流程,使资金能及时到位。

  2022年度从业人员体检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职能。

  从业人员体检项目资金是用于对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等所进行健康检查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甲肝病毒、戊肝病毒、沙门氏菌、志贺氏菌、HIV抗体等检验项目试剂耗材购买和聘用检测人员工资。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2022年项目立项及申报的依据:(1)《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传染病防治法》;(3)《食品安全法》;(4)《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5)《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细则》(7)《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从业人员体检工作,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保障食品卫生及公共场所安全。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纳入预算管理,资金由区财政安排,支持从业体检相关工作开展。资金按使用计划、审核、拨付。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项目资金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实际工作和成本,进行合理分配。

  项目绩效目标。

  1. 项目主要内容。

  为从业人员提供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等疾病的检测。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对辖区从业人员开展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保障食品卫生及公共场所人员安全。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性,申报目标合理性

  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由区卫健局牵头,区疾控中心和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共同承担该项体检工作,其中疾控中心主要负责实验室检验检测工作,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中心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围绕项目概况、资金申报和使用、项目实施及管理、项目绩效、评价结论及建议方面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部门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项目资金申报22.39万元,批复22.39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2年预算22.39万元,其中购买体检试剂耗材8.25万元;自聘检验人员2名工资14.14万元。

  2.资金到位:2022年从业体检项目资金批复22.39万元,实际到位拨付22.39万元,拨付到位率100.00%。

  3.资金使用:2022年从业体检项目资金使用当年财政拨款21.41万元,资金使用率95.62%。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规范机构财务管理,中心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报账审批制度,保障资金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由区卫健局牵头,区疾控中心和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共同承担该项体检工作,其中疾控中心主要负责实验室检验检测工作。

  项目管理情况。

  区疾控中心按照《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细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开展从业人员体检工作。

  项目监管情况。

  区疾控中心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对项目工作的督导和考核。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完成东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7296人次。中心检测项目包括:甲肝、戊肝、HIV初筛、痢疾(志贺菌)、伤寒和副伤寒(沙门菌)等实验室检验检测项目。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初步认为2022年东区从业体检项目管控严格,执行科学,全区从业体检工作运转正常,专项资金使用效率较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开展自评,初步认为2022年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项目资金预算科学,项目内容合理,经费使用及时,业务工作推进良好,符合项目预期。

  存在的问题。

  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资金使用进度较滞后,主要集中在下半年使用。

  (三)相关建议。

  合理安排体检,按进度使用资金。

  2022年度公共卫生监测(含农村饮用水监测)与管理项目(政策)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职能。

  农村饮用水项目资金是用于农村饮用水项目检验检测。主要包括对监测点水质进行色度、浑浊度、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34项检验项目试剂耗材的购买及聘用人员工资。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1)国家卫生城市硬性指标之一;(2)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2 年四川省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等 5 个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卫办疾控便函〔2022〕31号)、《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2 年攀枝花市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纳入预算管理,资金由区财政安排,支持免疫规划相关工作开展。资金按使用计划、审核、拨付。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项目资金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实际工作和成本,进行合理分配。

  项目绩效目标。

  1. 项目主要内容。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表一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开展农村饮用水项目检测。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完成银江镇两个农村饮用水监测点内枯水期和丰水期共10个水样的检验检测。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性,申报目标合理性。

  生活饮用水检测是每年的必须开展的常规性工作,该工作由区疾控中心牵头,检验股和公卫股具体实施,申报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中心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围绕项目概况、资金申报和使用、项目实施及管理、项目绩效、评价结论及建议方面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部门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公共卫生监测(含农村饮用水监测与管理)项目资金申报8.07万元,批复8.07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2年农饮水资金预算8.07万元。其中购买试剂耗材1万元,聘用人员工资7.07万元。

  2.资金到位:2022年农饮水项目资金批复8.07万元,实际到位拨付8.07万元,拨付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2022年公共卫生监测(含农村饮用水监测与管理)项目资金使用7.51万元,资金使用率93%。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规范机构财务管理,中心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报账审批制度,保障资金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工作由区疾控中心牵头安排,公卫股进行水样采集,再由检验股进行检验检测。

  (二)项目管理情况。

  区疾控中心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2 年四川省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等 5 个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攀枝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2 年攀枝花市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对辖区内银江镇中心校、弄密村、双龙滩村进行饮用水卫生检测。

  (三)项目监管情况。

  区疾控中心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对项目工作的督导和考核。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全年检测银江镇农村饮用水枯水期、丰水期各5个水样,共10个水样,34项检测内容,质控覆盖率100%,其中合格水样9个,合格率为90%。按时完成国家规定水质检验检测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农村饮用水卫生检测为保障居民安全用水提供数据支撑,为农村及城市饮用水安全提供保障,为我市创建健康城市提供专业数据。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开展自评,初步认为2022年公共卫生监测(含农村饮用水监测与管理)项目资金预算科学,项目内容合理,业务工作推进良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合理预算资金,按进度及时使用资金。

  2022年度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职能。

  2022年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区疾控中心国家级慢性病综合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开展。主要包括:慢性病管理、死因监测、肿瘤监测、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方面的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为持续巩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示范区建设,更好的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慢性病服务项目。根据《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0版)》要求:“辖区政府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纳入预算管理,资金由区财政安排,支持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项目相关工作开展。资金按使用计划、审核、拨付。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项目资金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实际工作和成本,进行合理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持续巩固慢病示范区建设,开展慢性病监测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促进健康城市创建,提升辖区居民幸福感。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推进慢性病患者全程管理,提升慢性病监测数据质量,提高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群众参与度,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持续巩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示范区建设。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性,申报目标合理性。

  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项目是根据《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0版)》要求立项,旨在支持慢性病患者全程管理、慢性病监测、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开展。申报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中心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围绕项目概况、资金申报和使用、项目实施及管理、项目绩效、评价结论及建议方面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项目资金申报18.14万,批复18.14万。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2年预算18.14万元,其中聘用工作人员工资14.14万元、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4万元。

  2.资金到位:2022年部门预算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项目工作经费18.14万元,到位经费为18.14万元,经费到位率为100%。

  3.资金使用:2022年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项目工作经费使用15.06万元,结余3.08万元,资金执行率83.02%。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规范机构财务管理,中心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报账审批制度,保障资金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工作由区疾控中心牵头安排,具体工作由慢地股实施。

  项目管理情况。

  区疾控中心按照《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0版)》要求,做好慢性病管理、死因监测、肿瘤监测、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方面的工作,巩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示范区建设。

  项目监管情况。

  区疾控中心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对项目工作的督导和考核。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慢病相关监测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及工作方案开展慢病相关监测工作。一是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分解慢性病防控工作指标到科室到机构,强化执行与督导指导,全年每季度开展监测工作质控督导;二是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全年组织开展了本级死因监测、肿瘤随访登记管理、心脑血管、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儿童伤害监测、儿童口腔等培训;三是有序推进慢性病患者全程管理,开展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高危人群糖尿病筛查及高血压、糖尿病随访管理。慢病相关监测指标均达到了质量评估要求。

  2.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结合健康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一是制作宣传折页、健康生活方式支持小工具,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发放宣传;二是充分利用报社、时尚东区、东区融媒、公共场所广告牌匾、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各种媒介和资源,大力宣传慢性病、重大传染病等健康教育知识。

  3.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一是继续开展了全国第七届东区第六届“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有效助力健康东区建设,东区获全国优秀健走示范区奖;二是通过多渠道宣传,提高全区居民健康素养,引导居民知晓和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三是结合本地特点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和示范创建,对已创建成功的各示范单位进行现场考核指导。

  (二)项目效益情况。

  巩固了国家级慢性病综合示范区建设,开展了慢性病监测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各项工作,提升慢病综合防控能力,保障居民生命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慢性病综合防控各项工作均按上级要求有序推进,完成年度工作指标。

  (二)存在的问题。

  资金使用不足。一是项目聘用人员离职与新聘用人员入职时间间隔相差半年,导致项目聘用人员经费结余;二是受疫情影响,万步有约健走激励大赛未开展户外大型启动仪式,导致万步有约经费部分结余。

  (三)相关建议。

  对年度工作进展进行梳理,根据业务工作加快资金使用。

  2022年度健康教育管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职能。

  2022年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区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管理相关工作开展。主要内容为开展居民健康素养与烟草流行监测,为制定卫生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2.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依据《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项目》和《攀枝花市2022年居民健康素养及烟草流行监测方案》(攀疾控〔2022〕57号)要求立项及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纳入预算管理,资金由区财政安排,支持居民健康素养与烟草流行监测相关工作开展。资金按使用计划、审核、拨付。

  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项目资金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实际工作和成本,进行合理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根据省、市、区的监测技术方案,开展居民健康素养与烟草流行监测工作。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了解我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变化趋势,了解烟草流行现状,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逐年提升。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性,申报目标合理性。

  健康教育管理项目是根据《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项目》要求立项,旨在支持居民健康素养与烟草流行监测工作,了解我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变化趋势,了解烟草流行现状。申报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中心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围绕项目概况、资金申报和使用、项目实施及管理、项目绩效、评价结论及建议方面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健康教育管理项目资金申报2.4万,批复2.4万。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2年预算2.4万元,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入户调查。

  2.资金到位:2022年部门预算健康教育管理项目工作经费2.4万元,到位经费为2.4万元,经费到位率为100%。

  3.资金使用:2022年部门预算健康教育管理项目工作经费使用0万元,资金执行率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规范机构财务管理,中心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报账审批制度,保障资金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工作由区疾控中心牵头安排,具体工作由健康教育股实施。

  项目管理情况。

  通过区卫生健康局制定下发了《攀枝花市东区2022年居民健康素养及烟草流行监测工作方案》,组织6个监测点对应的基层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广泛动员,周密安排,完成了覆盖社区居民594人的调查。

  项目监管情况。

  区疾控中心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对项目工作的督导和考核。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健康素养及烟草流行监测工作有序推进,制定下发了《攀枝花市东区2022年居民健康素养及烟草流行监测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1次,完成了覆盖社区居民594人的调查,并撰写分析报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2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26.77%,较上年度25.9%提升0.87%。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健康教育管理工作均按上级要求有序推进,完成年度工作指标,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区被定为省级健康素养监测点,工作开展均使用省级配套经费,故区级预算经费未使用。

  (三)相关建议。

  根据上级资金情况,科学制定区级健康教育管理项目资金预算。

  2022年度免疫规划工作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职能。

  2022年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与冷链管理相关工作开展。主要包括:冷链建设、运转及维护;疫苗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督导、免疫规划示范区复审、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应急处置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2022年项目立项及申报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2)《预防接种工作规范》;(3)《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东区进一步加强疫苗管理和免疫规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攀东府办〔2020〕74 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纳入预算管理,资金由区财政安排,支持免疫规划相关工作开展。资金按使用计划、审核、拨付。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项目资金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实际工作和成本,进行合理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项目主要内容。

  (1)进一步健全我区预防接种服务网络,加强全区冷链设备温度全程监测,推进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2)保障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和安全;(3)夯实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敏感性,全面提升预防接种工作水平。

  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项目具体绩效目标:巩固免疫规划示范区成果,进一步健全我区预防接种服务网络,推进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保障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和安全;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敏感性,筑牢免疫屏障,全面提升预防接种综合服务能力。项目实施进度计划:2022年1-12月完成。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性,申报目标合理性。

  疫苗预防接种与冷链管理项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东区进一步加强疫苗管理和免疫规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立项,旨在提高免疫屏障,保护居民健康,满足我区居民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需求, 进一步提高疫苗接种率,控制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 ,普及居民对疫苗及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知识,增强居民接种疫苗意识 。申报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中心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围绕项目概况、资金申报和使用、项目实施及管理、项目绩效、评价结论及建议方面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免疫规划工作项目资金申报38.38万元,批复38.38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2年预算38.38万元,其中:冷链建设、维护及运转14.58万元、耗材费、各类培训、会议、宣传、相关工作加班/误餐、现场督导、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应急处置、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疫苗配送司机及免疫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工资、预防接种办公设备采购23.8万元。

  2.资金到位:2022年免疫规划工作项目资金批复38.38万元,拨付38.38万元,拨付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2022年免疫规划工作项目资金使用当年财政拨款16.62万元,资金使用率43.3%。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规范机构财务管理,中心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报账审批制度,保障资金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区疾控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东区进一步加强疫苗管理和免疫规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攀东府办〔2020〕74 号)要求,做好疫苗采购、验收、存储、配送等疫苗管理和冷链管理工作,加强免疫规划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及AEFI管理,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培训、督导、宣传,促进各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保障群众接种安全。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工作由区疾控中心牵头安排,具体工作由免疫规划股实施。

  项目管理情况。

  区疾控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东区进一步加强疫苗管理和免疫规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攀东府办〔2020〕74 号)要求,做好疫苗采购、验收、存储、配送等疫苗管理和冷链管理工作,加强免疫规划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及AEFI管理,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培训、督导、宣传,促进各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保障群众接种安全。

  项目监管情况。

  区疾控中心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对项目工作的督导和考核。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免疫规划项目绩效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如下:一是保持高水平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2022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95%以上,抽样调查接种率95%以上。二是保持较高敏感性监测,2022年15岁以下儿童AFP主动监测发现17例、排除9例、报告8例,报告发病率2.33/10万;2022年麻疹监测共报告病例13例,报告发病率4.07/10万;全区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58例,报告率1.79/万剂次。三是深入推进预防接种单位规范化管理,2022年瓜子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九附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功创建数字化暨AAA级预防接种门诊。四是规范开展免疫规划常规工作,全区疫苗管理安全、冷链运转正常,开展免疫规划例会4次、培训6次、常规督导7次、新冠疫苗接种督导60次、宣传2次。五是完成乙型肝炎疫苗和麻腮风减毒活疫苗查漏补种工作,补种率96.43%。六是持续开展新冠疫苗接种,2022年全区累计接种新冠疫苗202962剂次。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初步认为2022年东区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与冷链管理项目管控严格,执行科学,全区冷链运转正常,疫苗管理规范,接种安全,有效预防疫苗针对性传染病,群众满意度较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较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开展自评,初步认为2022年东区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与冷链管理项目预算科学,项目内容合理,业务工作推进良好,有效预防疫苗针对性传染病,群众满意度较高,符合项目预期。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免疫规划工作用上级资金开展,信息化建设和冷库建设因新大楼未完工影响进度,导致2022年度免疫规划项目资金使用率低。

  (三)相关建议。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科学制定区级免疫规划项目资金预算,合理及时安排资金使用。

  2022年度实验室运转维护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职能。

  实验室运转维护项目资金是用于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正常运转的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实验室设施维护和仪器维修、购买试剂耗材、标准图书及标准查询、实验室仪器设备检定等,以确保检验检测质量,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 ;《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卫办疾控发【2014】108号文件要求。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纳入预算管理,资金由区财政安排,支持实验室运转维护相关工作开展。资金按使用计划、审核、拨付。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项目资金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实际工作和成本,进行合理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项目主要内容。

  实验室运转维护项目主要内容为:实验室设施设备维护和小型设备及固定资产购买;水电线路、管道、防水维护;空调净化系统维护;试剂耗材、标准图书及标准查询购买;仪器检定。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保障实验室正常运转。实验室仪器设备达标率达市级B类设备装备计45%及以上;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率≥95%;实验室人员岗位技能培训率达100%;实验室质控覆盖率≥85%;基本项目开展率按市级A类项目计≥50%;服务对象满意度>95%。项目实施进度计划:2022年1-12月完成。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性,申报目标合理性。

  实验室运转维护项目是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 ;《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卫办疾控发〔2014〕108号)文件的要求,旨在确保实验室正常运转,按国家规定开展各项检验检测工作,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申报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中心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围绕项目概况、资金申报和使用、项目实施及管理、项目绩效、评价结论及建议方面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部门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实验室运转维护项目资金申报15.12万元,批复15.12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2年部门预算实验室运转维护项目专项工作经费15.12万元,其中:实验室基础设施维护和器设备维修5万元;购买试剂耗材及标准查询2万元;实验室仪器检定2万元;实验室保洁、保安人员劳务费6.12万元。

  2.资金到位:2022年实验室运转维护项目资金批复15.12万元,拨付15.12万元,拨付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2022年实验室运转维护项目资金使用拨付资金14.87万元,资金使用率98.35%。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规范机构财务管理,中心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报账审批制度,保障资金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中心严格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 《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开展项目工作,做好实验室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实验室试剂耗材购买、仪器设备检定,保障实验室质量,加强技术人员培训,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工作由区疾控中心牵头安排,具体工作由检验股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区疾控中心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 《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开展项目工作,做好实验室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实验室试剂耗材购买、仪器设备检定,保障实验室质量,加强技术人员培训,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

  (三)项目监管情况。

  区疾控中心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对项目工作的督导和考核。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实验室运转维护项目绩效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如下:目前实验室能开展的CDC理化检验项目28项;CDC微生物检验基本项目87项,CDC放射与其他检测基本项目1项,合计116项,基本项目开展率按市级A类项目计>50%;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规定中心实验室目前已有仪器设备B类45类80台,其他未规定的仪器设备14类14台,达到市级B类49.4%,仪器设备运转率为100%,需检仪器设备检定率100%,实验室人员岗位技能培训100%,实验室质控覆盖率为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初步认为2022年实验室运转维护项目管控严格,执行科学,中心各项检验检测工作有序开展,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了科学依据,实验室基础设施及仪器设备运转正常,仪器管理规范,人员培训率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较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开展自评,初步认为2022年东区实验室运转维护项目资金预算科学,项目内容合理,经费使用及时,实验室正常运转,业务工作推进良好,符合项目预期。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科学制定区级实验室运转维护项目资金预算,合理及时的安排资金使用。

  2022年度重大传染病(艾滋病、结核病)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职能。

  2022年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区疾控中心结核病、艾滋病相关工作开展。主要包括:聘用人员开展艾滋病相关工作、设立艾滋病示范单位、开展HIV扩大筛查、开展结核分子杆菌痰培养工作、开展结核病分子生物学检测等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2022年艾滋病、结核病项目立项及资金申报依据:1.《关于印发四川省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川卫发[2020]3号);2.《攀枝花市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综合防治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攀重传办[2022]2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纳入预算管理,资金由区财政安排,支持结核病、艾滋病相关工作开展,资金按使用计划、审核、拨付。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项目资金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实际工作和成本,进行合理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项目主要内容。

  (1)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机制;(2)全面落实各项艾滋病预防控制措施,提高发现率,扩大治疗覆盖面,提升治疗成功率,降低死亡率,降低新发感染,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的生活质量;(3)及时发现和规范治疗管理结核病患者,持续降低结核病的感染、发病与死亡,确保结核病疫情稳步下降,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1)核心指标任务均达标:感染者/病人随访检测比例达90%、阳性者配偶HIV检测比例达85%、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1%、单阳家庭抗病毒治疗覆盖率达100%、在治病人病毒载量检测比例达91%、抗病毒治疗成功率达目标95%、艾滋病哨点监测完成率达100%、规范治疗和随访检查的肺结核患者任务完成率达85%、有症状的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检查率达90%;(2)聘用2名艾防工作人员;(3)设立3家艾防示范单位;(4)基层医疗机构积极推进HIV筛查工作,确保全年完成辖区常住人口数50%的筛查任务;(5)规范开展结核分子杆菌痰培养及结核病分子生物学检测工作。。项目实施进度计划:2022年1-12月完成。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性,申报目标合理性。

  结核病、艾滋病项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关于印发四川省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攀枝花市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综合防治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立项,旨在提高辖区居民结核病、艾滋病防病意识,增强防病能力,进一步提高HIV检测覆盖率,及时发现病例,规范管理病例,不断提高患者生存质量。申报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中心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围绕项目概况、资金申报和使用、项目实施及管理、项目绩效、评价结论及建议方面等做出自我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艾滋病、结核病项目申报资金为37.5万,实际批复37.5万。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2年艾滋病、结核病项目区级财政配套资金预算37.5万,其中聘用人员工资14.14万、艾滋病示范单位建设4万、HIV扩大检测试剂费14.36万、结核病防治5万。

  2.资金到位:2022年艾滋病、结核病项目区级财政批复资金37.5万,拨付37.5万,拨付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2022年艾滋病、结核病项目使用当年财政拨款32.65万,资金使用率为87.07%。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规范机构财务管理,中心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报账审批制度,保障资金专款专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艾滋病、结核病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及上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核心指标目标任务,持续推进结核病、艾滋病宣传教育、高危人群干预、病例管理、随访治疗、溯源调查、可疑者筛查、HIV扩大检测、业务培训及督导指导等系列工作,积极提高辖区居民健康水平。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艾滋病、结核病项目由区疾控中心牵头安排,中心重大传染病防治股负责具体实施。

  项目管理情况。

  艾滋病、结核病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及上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核心指标目标任务,持续推进结核病、艾滋病宣传教育、高危人群干预、病例管理、随访治疗、溯源调查、可疑者筛查、HIV扩大检测、业务培训及督导指导等系列工作,积极提高辖区居民结核病、艾滋病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

  项目监管情况。

  区疾控中心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对项目工作的督导和考核。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艾滋病、结核病项目实施周期自1月至12月,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如下:一是核心指标任务:感染者/病人随访检测比例94.54%(目标90%)、阳性者配偶HIV检测比例94.80%(目标85%)、抗病毒治疗比例96.60%(目标91%)、单阳家庭抗病毒治疗覆盖率100%、在治病人病毒载量检测比例95.83%(目标91%)、抗病毒治疗成功率99.40%(目标95%)、艾滋病哨点监测完成率100%、规范治疗和随访检查的肺结核患者任务完成率90%(目标85%)、有症状的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检查率100%(目标90%)、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100%(目标80%);二是已聘用2名艾防工作人员正常开展工作;三是已设立3家艾滋病示范单位;四是已完成HIV扩大筛查年度目标任务;五是已委托十九冶医院成功开展结核杆菌痰培养工作;六是区疾控中心已成功开展结核病分子生物学检测工作。截止2022年底,各项目标任务均已完成,各项工作经费均已按要求进行了报销,全年共结余区级配套艾滋病、结核病工作经费4.85万。

  (二)项目效益情况。

  艾滋病、结核病项目工作的实施,确保了辖区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结核病患者随访管理的规范性,抗病毒治疗的成效性,扩大了HIV筛查覆盖面,提升了辖区结核病痰涂片及分子生物学检测能力,促进了辖区居民防治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意识的提升,进一步巩固了防治工作成果。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艾滋病、结核病项目管理规范,项目活动安排合理,资金使用合规,各项目标任务均已达标。

  (二)存在的问题。

  资金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委托十九冶医院开展结核杆菌痰培养工作经费已从2022年央财结核病防治项目支付。

  (三)相关建议。

  根据工作安排合理及时使用资金。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2年攀枝花市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算公开表附表.xls 2022年攀枝花市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算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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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张琳   责任编辑: 薛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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