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15 来源:东区区委社会工作部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社工〔2024〕13号)文件精神,着力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东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社区工作实际,现组织开展东区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
一、招考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基础服务岗共计104人,具体招考岗位和条件详见《攀枝花市东区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招考方式及岗位职责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按招考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依次安排工作岗位。
基础服务岗工作职责:主要从事社区网格工作,包括日常走访巡查、信息采集、重点人群帮扶、安全巡查、矛盾调解、政策宣传、应急响应等基础性、服务性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应参与值班值守。
三、招考及加分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相关业务知识和较强的宣传教育与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胜任社区工作;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5.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调查的;
2.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尚在影响期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2026年9月20日(报名第一日)。
(三)加分条件
1.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者可分别加3分、2分、1分(此项取最高分,不累加)。
2.具有街道(镇)、社区(村)工作经历,包括:社区工作者(区外)、网格员、社区所辖党组织负责人、见习岗位、居民小组长、业主委员会成员等人员,满1年加1分,每增加1年再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3.在我省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人员,在乡镇及以下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4.近三年获得县级党委、政府或市级部门表彰的加2分,获得市级党委、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的加3分,获得省级党委、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加5分,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加6分,相同事项按获得最高表彰加分,不累计加分。
特别说明:第2项和第3项加分不得累计。以上总加分不超过6分。凡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2026年9月20日—9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将相关佐证材料送交攀枝花市东区区委社会工作部506办公室(地址:攀枝花大道中段522号,东区机关办公大楼5楼)。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四、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按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本次招考的相关信息在攀西人才网和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cdongqu.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公告,如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0日8:30—9月24日18:00
2.报名网址:https://sc.easyzp.com/nindex/?ecode=pzhdqzp
3.岗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岗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考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4.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攀枝花市东区2026年度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5.资格初审。区委社会工作部通过报名平台对报考者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请报考者于报考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状态。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根据审核意见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者,不能再报其他岗位。
6.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考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委社会工作部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岗位调剂或缩减招考计划,并在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cdongqu.gov.cn/)公布。
(三)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请于2026年10月8日8:30—10月10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党建知识、时事政治、社会工作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6年10月11日,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进入面试人员公示。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加分”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招考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若未达到岗位数1:3的比例,仍视为有效,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cdongqu.gov.cn/)公示。
(六)线下资格复审。2026年10月19日—10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进入面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交《报名登记表》2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复印件各1份,同时带上准考证和相关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动放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地点: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区委社会工作部(5楼506室)。
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须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打印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合格者,请于2026年10月22日9:00—10月23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面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八)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面试当天凭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但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65分以上的,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九)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公示。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及排名通过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cdongqu.gov.cn/)公示。
(十)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与选聘人数等额的人员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怀孕等原因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证明和本人申请。因未按时参加体检、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考察。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工作。考察由区委社会工作部统筹,各街道(镇)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考察不合格、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考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二)拟聘用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cdongqu.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由各街道(镇)集中管理,社区统筹使用。试用期满后由街道党工委、镇党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十四)建立后备人才资源库。考试结束后,进入面试但未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纳入东区社区工作者后备人才资源库(资源库自拟聘用公示期满之日起,有效期为12个月)。东区社区工作者岗位出现空缺,可从后备人才资源库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报酬待遇
按照攀枝花市东区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执行,基础服务岗基本薪酬2600元/月(含社保及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入职后根据学历和社区工作者工作年限确定薪级工资,后期可按规定晋升岗位增加薪酬待遇,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发放职业津贴,年终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绩效。
六、监督
此次公开招考工作接受区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参与公开招考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招考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考公正的应当回避。对徇私舞弊、违反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委(12388)
报考咨询电话:区委社会工作部(0812-2225525)
七、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dongqu.gov.cn/)及时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岗位选择、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及时上网查阅相关信息。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加公开招考各项程序的,或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1.攀枝花市东区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关于XX同志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情况说明(模板)
3.攀枝花市东区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
2026年9月15日
附件1:攀枝花市东区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附件2:关于XX同志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情况说明(模板).doc
附件3:攀枝花市东区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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