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07 来源:攀枝花市煤气总公司 阅读次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找本单位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特制订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范围及分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
单位机构名称:攀枝花市煤气总公司
单位机构职能:主要承担攀枝花市金沙江以南片区的煤气供应、输配运行、煤气设施建设、维护、改造、安全运行和检修、抄表收费等综合性服务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市城管局规定的其他职责。
办公电话:0812-3334978 传真号码:0812-3334978
投诉建议:0812-3334978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办公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64号 邮编:617000
(二)公文法规
本单位负责或参与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府及本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公文,包括本单位发布的需要社会周知的公告、通告、公示、通知等。
(三)收费依据
攀枝花市物价局发布的攀价费[1998]207号、攀价商[2001]2号、攀价商[2001]77号、攀价商[2006]139号、攀价函[2007]33号等文件所涉及的本单位收费项目。
(四)服务规程
本单位承担的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程序、时限,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收费标准,以及具体受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办理时间、咨询投诉渠道等。
(五)临时公告
本单位工作实际中的计划性停气、事故停气和节庆节点、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用气须知等需要公众周知的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内容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攀枝花市煤气总公司办事公开目录》。
2、公开形式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上公开地址为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网站(http://cgj.panzhihua.gov.cn/)。
本单位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正规程序,到攀枝花市煤气总公司行政办公室查阅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公开内容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2、受理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攀枝花市煤气总公司行政办公室
办公电话:0812-3334978 传真号码:0812-3334978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办公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64号 邮编:617000
3、受理流程
(1)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攀枝花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攀枝花公众信息网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办事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攀枝花市煤气总公司
办公电话:0812-3334978 传真号码:0812-3334978
投诉建议:0812-3334978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办公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64号 邮编:617000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攀枝花市煤气总公司行政办公室
办公电话:0812-3334978 传真号码:0812-3334978
投诉建议:0812-3334978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办公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64号 邮编:617000
四、监督方式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上级主管部门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主管部门: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
投诉电话:0812-3362771 传真号码:0812-3362771
办公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52号 邮编:617000
受理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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