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09 来源:市发改委 阅读次数:
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攀枝花市市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经2023年7月17日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攀枝花市市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日
附件
攀枝花市市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
为保障城市供水量与水质安全、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品质,攀枝花市观音岩引水工程于2015年开工建设,2020年实现对我市市区5座水厂供水,自来水水源由金沙江直接取水调整为从上游观音岩水库集中取水,供水成本发生重大结构性变化。加之人工、物料等成本费用上涨及城区人口大量迁居到炳三区、钒钛高新区,动力成本增加,水价成本大幅增长。为切实保障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供水事业发展,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6号)《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等文件规定,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和“一次作价、分步实施、三年到位”的办法,确定我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
一、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
(一)水价分类。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意见》(川发改价格〔2014〕726号)规定,将现行水价根据用水性质由5类简化调整为3类,即: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合并原行政、生产、经营3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
(二)水价标准。
各类用水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用水类别 |
现行 水价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居民生活用水 |
|
|
|
|
第一阶梯 每户每半年90立方米(含90立方米) |
1.76 |
2.30 |
2.40 |
2.50 |
第二阶梯 每户每半年90—150立方米(含150立方米) |
2.64 |
3.45 |
3.60 |
3.75 |
第三阶梯 每户每半年15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 |
5.28 |
6.90 |
7.20 |
7.50 |
非居民用水(合并原行政、生产、经营3类用水) |
2.22 |
3.75 |
3.85 |
3.95 |
2.31 |
||||
2.69 |
||||
特种行业用水 |
4.63 |
6.70 |
6.80 |
6.90 |
注:1.上述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
2.特种行业用水:是指各种提供住宿收费经营的单位,经营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业,茶楼、歌舞厅、夜总会、健身房、休闲会所、桑拿、浴(足)室、美容、美发、酿酒、饮料、饮水制造(含纯净水)、烟草加工、洗车等用水。
3.机场用水以非居民用水价格作为基础水价,加上加压成本作为用水价格。加压成本部分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城市低保户、特困户优惠政策
城市低保户、特困户每户每月用水量在6立方米以内(含6立方米)的,实行免费供水;每户每月用水量超过6立方米的,以其实际用水量扣除6立方米基数之后的用水量按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计价收费。
三、阶梯水价多人口用水定额
阶梯水价每户表对应人口基数为4人,超过此人口基数即为多人口家庭。多人口家庭凭户口簿、居住证(户口簿、居住证为人口管理机关制发的具备法律效力的证件)等,每增加1人可申请增加水量3.5立方米/户表·月。
四、方案执行范围和时间
执行范围:攀枝花市市区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
执行时间: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
五、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力度
此次自来水价格调整幅度较大、涉及面广,发展改革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应加强对调整自来水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要充分利用媒体、营业窗口等途径,做好价格公示、政策宣传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各方面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障自来水供给,确保水价调整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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