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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深化集体林权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5-07-09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
一是加快推进“三权分置”。实行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二是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各地采取措施,引导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三是切实加强森林经营。依法依规科学划定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围,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四是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对林业经营者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明确人工公益林更新条件,实施林木采伐告知承诺方式审批,将林木采伐限额指标分配、林木采伐许可申请和审批及采伐监管情况纳入政府公开事项目录清单。五是积极支持产业发展。加强木本粮油、木材、竹材、森林药材等重要初级林产品供给能力建设,鼓励林业大省、大市、大县培育林业支柱产业。六是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形成林业碳汇核算基准线和方法学。七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引领作用,研究将符合条件的林权交易服务、林产品精深加工等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完善绿色贷款统计。八是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基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底图,加快推进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移交,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管理,妥善解决集体林地类重叠、权属交叉等问题。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