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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25-07-08 来源:东区医保局
参保人如需申请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应先在原参保地申请办理医保中断业务,然后在转入地医保参保业务申请办理成功后申请转移、接续。申请办理方式有:1.线下办理可在政务服务大厅办理。需参保人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在东区政务服务大厅9号、10号窗口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办理。省内办理流程:
(1)在手机应用商场下载或在小程序里面搜索软件;
(2)在“我的”里面注册登录;
(3)在“医保电子凭证”填写先关信息;
(4)在点击“首页→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所有信息不用改动,系统会自动生成,只需要在转入地参保经办机构邮政编码填写;617000);(申请成功后可以在“医疗保障专区”的“办事进度”模块中查询)。省外办理流程:(1)在手机应用商场下载软件;(2)在“我的”里面注册登录;
(3)在“医保电子凭证”填写先关信息(把参保地改成需要转出的地方);(4)在点击“地方专区→红色圆圈→医保关系移接续申请或医保关系转出→如果信息没有自动生成,请按照转入地和转出地填写相关信息。(申请成功后可以在“医疗保障专区”的“办事进度”模块中查询)。
依据:《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2024年版)〉的通知 》(攀医保〔20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