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 > 热点问题问答
质量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对“民用三表”有哪些监管职责?
发布时间:2025-07-08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民用三表的生产制造,必须经质量技监部门依法考核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2)民用三表在使用前,必须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设置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依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首次强制检定合格后,才能安装使用。(3)民用三表在使用中,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居民对民用三表的仲裁检定工作。(4)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定期组织计量监督检查,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依法做好民用三表的首次送检和到期轮换工作,落实其主体责任,维护百姓合法权益。(5)对涉及民用三表的计量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东区委员会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承办:攀枝花市东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12-2237455

网站标识码:510402000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2021023010号   川公网安备:51040202000167号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