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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关于加快“棚改”工作的建议)

时间:2021-04-15 来源:攀枝花东区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尊敬的李俊龙、李晓煜、夏宝平、苏惠明、明永、蔡君菊、薛启奎、蒋志伟、万红伶、王雪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棚改”工作的建议》(第16号)收悉,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棚改报账问题

  截至目前,个人产权已签约24893户,已报账12623户,支付资金约43.5亿元,报账率50.7%。2017年,东区棚改项目实施12292户,总投资49.64亿元。完成报账10795户,兑现资金约37亿元,报账率87.8%。2018年,东区棚改项目实施16846户,总投资56.94亿元,共涉及五个项目,国开行五—八期已下达项目征收决定,启动报账工作,国开行九期贷款资金未落实,暂未下达项目征收决定,现市级相关部门正申请棚改专项债券。目前已完成报账1820户,兑现资金约6.64亿元,报账率10.8%。

  根据《全市棚改工作攻坚专题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科学制定报账计划,按“购新房、购二手房、纯货币”报账顺序,加快棚改报账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加大督查指导,棚改报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区棚改办公室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及时研究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及时提出意见报市住房改革和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二、关于弄弄坪片区已售未办证居民问题

  弄弄坪475户已售未办分户产权的居民,我区将加强与十九冶集团公司沟通协调,加快推进相关资料报审工作,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资料核实明确后,我区将及时按照攀枝花市住房保障政策及棚改政策开展相关工作。

  尊敬的各位代表,再次感谢您对东区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我们深信,正是有您以及像您一样关心支持政府工作的代表,我们的工作才能做得更好。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

  (联系人:李洪生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电话:1388231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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