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15 来源:攀枝花东区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尊敬的冯爱群、张良桃、罗畅、姜虹、李向辉、练兵、王瑞萍、纳明琴、李秀、许继珍、江雪艳、蒲安益、峗德良、李根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物业服务融入社区治理体系的建议》(第15号)已收悉,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社会治理的不断深入,小区越建越多,居民对生活环境和物业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接到居民关于物业服务方面的投诉,主要表现在:物业服务不规范、质量不满意、小区秩序乱、环境卫生差、噪音油烟、安全隐患、电梯安全、违章搭建等。涉及部门较多,处理难度较大。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围绕城乡基层治理重点工作,结合《东区关于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攀东委基治委〔2020〕1号),制定《加强党建引领推进居民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细则》,着手建立社区党组织统筹下的小区党组织引领,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自管委、简易物业)参与协同的基本组织体系,推动党建工作进小区,进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自管委,打造“红色业委会”和“红色物业”。实行“双向培养,双向进入”的“交叉任职”制度推动社区“两委”成员、小区党支部书记或成员进入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自管委);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或自管委)党员进入小区党组织。组建小区监事会,负责监督业委会履职、公共经费使用、物业服务企业(自管委)服务等。
一是建立通气会制度。小区党组织、业委会每月召开通气会,共享双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分类向物业服务企业(自管委)、居民议事会、社区党组织等提出方向性处理意见或建议。
二是建立协调会制度。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自管委)定期召开协调会,对居民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支部、业委会每月通气会形成的决议,如涉及物业服务企业(自管委)服务态度、效率、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和投诉,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自管委)及时召开协调会,督促开展整改落实。
三是建立评估会制度。每月通气会、定期协调会、季度议事会的议决事项,均交由监事会备案。监事会建立议决事项记实制,采取一事一记、实时更新,并将记实情况向全体业主公布。每年底,小区党组织与监事召开评估会,小区党组织与监事会根据记实情况,对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自管委)履职情况作出评价,提出“值得信任、一般、不值得信任”等次建议,督促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自管委)更好履行职责。
四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每月由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镇)负责召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居民(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和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等参加。主要协调相关单位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解决管理服务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小区业主违章私搭乱建、卫生环境差、噪音油烟、电梯安全等物业服务问题;研究调度物业管理问题和突出信访案件。
尊敬的各位代表,再次感谢您对东区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我们深信,正是有您以及像您一样关心支持政府工作的代表,我们的工作才能做得更好。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联系人:李洪生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电话:1388231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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