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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关于规范城区居民养犬的建议)

时间:2021-04-15 来源:攀枝花东区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尊敬的彭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区居民养犬的建议》(第10号)收悉,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养犬行为,加强和改进养犬管理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我区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公安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9〕72号)有关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犬只管理工作。

  (一)积极走访,深入摸排。为明确掌握辖区犬只喂养情况,组织各派出所与社区沟通联系,以社区前期登记犬只情况为基础,由各派出所社区民警带领社区辅警、配合社区干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流浪狗及犬只喂养集中区域开展走访,按照是否办理养犬证等相关内容分类建档,以便深入了解掌握辖区犬只喂养情况。

  (二)积极宣传,提高意识。为有效提升养犬户规范文明意识,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对犬只规范喂养工作的大力宣传。在走访摸排及日常的巡逻防范工作中,详细向养犬户讲解法律所规定的养犬责任和义务,同时通过在人口密集场所粘贴通知、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开展犬只管理宣传活动,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告知养犬人文明规范养犬,及时到办证窗口登记办证,并发动辖区物业公司、居委会、广大群众及时发现、制止不文明养犬行为、违法养犬行为,最大限度争取群众和养犬户的支持、理解和配合,全面营造祥和社会治安环境。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粘贴宣传通知5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千余人次。

  (三)快速反应,加强惩处。为确保犬只喂养规范化,东区分局在日常工作中接到群众举报犬只扰民、犬只伤人、未按规定拴养或圈养犬只、未按规定登记办理养犬证等违法养犬行为的报警,快速反应,积极行为,第一时间到达群众反映地点对群众反映情况进行核实处理,经核实发现群众所反映情况属实的,一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养犬户进行相应处罚,有效保障了犬只规范化管理。截止2020年6月9日,全年共接受并妥善处置犬只引发的警情及纠纷171条。查处因养犬引发的行政案件5件,均依法予以处理。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辖区养狗人士较多,不文明养犬行为时有发生;二是个别养犬人员为一时兴趣,厌倦后将犬只遗弃在外,造成流浪犬只难清理;三是对于病犬、流浪犬、无主犬等收容救治场所缺乏;四是相关管理规定不配套,基层单位操作困难、管理难度大。

  三、下一步打算

  (一)建设一批收容救治场所,加大对病犬、流浪犬、无主权的收容管理。 

  (二)积极协调联系相关部门,争取地方专门立法,研究制定适合东区养犬实际的工作措施,切实解决违法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等问题。

  (三)强化文明养犬的宣传,号召爱犬人士,动物保护协会等,加大对野犬,病犬等的救治工作。 

  (四)加强东区公安分局与街道、社区工作合力,开展好集中整治工作,加大对豢养犬只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管理规范有序。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联系人:张  征 市公安局东区分局纪委书记,电话:13982369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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