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05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尊敬的吴晓颖代表:
您提出的《分步、分类别解决“非机动车出行”需求及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目前,因未建设非机动车专用车道,我市道路通行方式均为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针对我市道路实际状况,公安交警部门一是非机动车出行特点,依托网格化勤务模式加强警力部署,落实勤务责任加强路面管控力度,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了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对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占道、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违停等违法行为加强治理,形成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2018年以来,共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1579起;二是已在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和盐边县设立了10个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实现对全市所有区县的覆盖,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三是通过平面媒体、微信、微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提示宣传非机动车“靠右行、戴头盔”,要求驾驶人在道路最右侧车道内行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东区将在今后的城市道路建设中,提前规划设计,考虑预留非机动车道问题。
尊敬的吴晓颖代表,再次感谢您对东区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我们深信,正是有您以及像您一样关心支持政府工作的代表,我们的工作才能做得更好。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
(联系人:郝文娟 东区公安分局,电话:222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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