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23 来源:东区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尊敬的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电瓶车管理的建议(第17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东区工作的关心,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区消防救援大队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属地街道(镇)常态化开展小区电瓶车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日常监管,通过不定期对小区物业服务情况开展抽查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及时发现并整治电瓶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等问题;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入户宣讲等方式,增强业主的安全意识,电瓶车乱停乱放和乱接电线充电情况得到有效改善;三是根据小区实际情况,选择合适位置修建电瓶车充电设施和集中停车区,进一步规范电瓶车管理,降低隐患风险。下一步,东区将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强化小区电瓶车管理。
尊敬的代表,再次感谢您对东区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我们深信,正是有您以及像您一样关心支持政府工作的代表,我们的工作才能做得更好。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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