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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4-12-20 来源:东区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尊敬的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督促川能润嘉物业落实管理责任的建议(第7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东区工作的关心,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攀钢职工家属区原物业管理单位为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攀钢集团),成铁职工家属区原物业管理单位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建筑段(下称成都建筑段)。在国家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大背景下,根据《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精神,攀钢集团和成都建筑段分别与四川能投润嘉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润嘉置业)签订了协议,职工家属区从2019年1月1日开始由润嘉置业提供物业服务。

  二、工作开展情况

  5月29日,由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润嘉置业相关负责人与您现场查看,会商润嘉置业物业服务相关工作。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润嘉置业相关负责人现场表示:一是明确攀钢家属区物业管理范围以红线图为准,包括红线内的边坡绿地等公区;二是履行成铁家属区范围物业管理职责,包括环保、安全等问题,与家属区比邻区域的安全、环保问题由润嘉置业与责任单位协商处理;三是对攀钢家属区原纳入棚改范围但未实施棚改的楼栋区域仍然由润嘉置业继续提供物业服务;四是对润嘉置业的闲置资产可以由相关方共同协商利用。下一步,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会同属地街道加强对润嘉置业物业服务工作的监管,指导和督促润嘉置业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职尽责。

  尊敬的代表,再次感谢您对东区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我们深信,正是有您以及像您一样关心支持政府工作的代表,我们的工作才能做得更好。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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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刘思敏   责任编辑: 曾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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