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20 来源:东区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尊敬的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居民开具证明‘找谁办’问题的建议(第1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东区工作的关心,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切实减轻社区负担。
近年来,东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为基层减负松绑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将社区(村)减负纳入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积极推动社区减负相关工作专项整治,持续深化拓展城乡社区减负增效。在区委常委会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上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部署。转发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的实施方案》(攀民政〔2021〕44号)和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通知》(攀民政〔2021〕5号)等文件至全区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社区减负和服务群众两件大事协调推进。
(二)完善社区减负政策,有效保障社区权益。
制定《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明确社区“两委”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社区“两委”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对于“两项清单”以外需由社区“两委”开展的工作事项实行准入制。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规范社区对外挂牌,对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开展清理,有效精简标牌台账。结合《关于建立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建立准入备案制度、完善群众自治机制、规范协助办理事项、负面事项清单等事项,有效厘清城乡社区工作职权边界。按照《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政策衔接,建立起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规范化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
(三)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提高减负工作效益。
东区民政局联合东区纪委监委、东区区委组织部等7个部门印发《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分工方案》(攀东民〔2023〕36号),明确减轻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负担、精简村级工作机制和牌子、改进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3个大项共计28个小项具体工作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事宜,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基层减负协同配合常态化工作机制。托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特色创优项目、社工站点建设等工作,广泛吸纳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等力量参与到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中来,为城乡社区治理增添活力。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东区在推进社区减负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也存在部门协同不够、联系沟通不畅、运行机制不畅等问题,下一步,东区将不断加强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力度,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工作,确保社区减负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攀民政〔2023〕36号)等文件要求,提升全区上下做好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相关部门履职能力,推动社区减负工作有效落实,为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创造有利条件。精简规范证明和工作台账,切实给社区“松绑”减负,增强社区自治功能,提升社区服务治理效能,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二)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增强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社区干部的培训力度,支持和鼓励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等,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调动社区工作者实干创业、改革创新热情,增强社区干部对社区工作的认同感。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落实好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保障、考核激励、薪酬保障等工作,维持社区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尊敬的代表,再次感谢您对东区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我们深信,正是有您以及像您一样关心支持政府工作的代表,我们的工作才能做得更好。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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