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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4-11-13 来源:东区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尊敬的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规范养犬管理的建议(第8号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东区工作的关心,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工作方案。市公安局东区分局作为东区“文明养犬服务优化行动”牵头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攀枝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养犬管理的通告》等相关法律及文件要求印发了《攀枝花市东区关于开展文明养犬服务优化行动的通知》,该通知对全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进行了针对性部署,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为东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提升管理水平。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存在流浪犬只的街头巷尾和不文明遛犬现象较集中的小区,市公安局东区分局各派出所积极组织各街办、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不定时、不定区域巡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重点查处各类不按规定饲养犬只,违法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等违法行为,严防大型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情况发生。对全区范围内居民小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整治,对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养犬行为跟踪查处。针对群众因流浪犬扰民或伤人的报警求助,各派出所高度重视,迅速出警,及时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为居民创造了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营造了文明养犬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共开展(联合)捕捉流浪犬只行动106次,捕捉犬只36只。

  (三)强化宣传引导。市公安局东区分局联合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深入辖区农贸市场、公园、医院、学校周边及各社区,向辖区群众发放《文明出行文明养犬——攀枝花公安局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使群众熟知应遵循的有关规定,提高养犬人依法、文明、科学、健康的自律意识。今年以来,已开展宣传53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张贴公告480余张;12个固定扩音器、20个LED屏滚动播放文明养犬宣传语;办理犬证20个,设置便民箱6个,发放犬绳400根,督导4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落实物业门岗“第一关”劝导文明养犬工作,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建议落实情况

  关于建议第一、二、五、六、八条(第一,养狗建立档案规定领养人并终身负责不得遗弃。第二,必打狂犬疫苗定期检查无携带狂犬病毒。第五,定期对无主流浪狗处理防止流浪狗伤人。第六,养狗人对狗在户外的排便进行洁净处理。第八,相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劝阻工作)。按照《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攀枝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养犬管理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东区各养犬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免疫、办证、登记、建档等政策,推出节假日犬证办理业务。一是市公安局东区分局牵头,在市政务大厅、派出所集中办理犬证的基础上,推出派出所节假日犬证办理业务,实现犬证办理全天候化。二是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东区分局牵头,在公园、广场、街面警务、环卫(室、站)设置犬只便纸箱和狗绳,方便群众取用。三是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社区民警积极参与,督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门岗积极开展文明养犬劝导工作,及时开展遛狗不牵绳、犬吠扰民、乱拉排泄物等“第一关”劝导工作。四是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牵头,依托省上提供疫苗,集中时间开展犬只免费狂犬疫苗接种,提高接种率。五是定期组织对全区流浪犬只进行集中整治。

  关于建议第三、四、七条(第三,遛狗必须戴狗嘴笼、牵绳。第四,带狗到户外狗要戴狗身份牌,没有的当无主流浪狗处理。第七,对以上违反者进行处理并建档禁止再次养狗)。因暂无相关法律法规对上述建议进行支持,东区养犬管理部门主要以劝导为主,加强宣传教育,并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以期出台充分符合攀枝花市情,操作性强的犬只管理政府通令(条例)、规章。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部门联合执法。针对全区部分区域还存在流浪犬和遛狗不牵绳等现象,市公安局东区分局将联合“文明养犬服务优化行动”各责任单位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发动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联动发力,形成合力,做好全区的不文明养犬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既要进行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市民知法守法,文明养犬;也要对不文明养犬受到处罚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宣传,营造出违规违法养犬必受重罚的创文氛围,让文明养犬深入人心。针对不文明养犬和违法养犬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发现一起,依法严查一起,切实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让犬只饲养者有所敬畏,不敢违规违法饲养犬只,从根本上杜绝不文明养犬行为。

  (三)配合上级研究出台地方性法规。紧密结合我区犬只治理现状,尽快上报上级部门,以期出台充分符合攀枝花市情,操作性强的犬只管理政府通令(条例)、规章,通过明确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健、城管执法、自然资源、住建规划、民政、财政等政府职能部门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统一畅通渠道机制,强化协调配合,综合施策、齐抓共管,有力促进我区犬只严格规范管理,大力营造安全和谐优美的生活环境。

  尊敬的代表,再次感谢您对东区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我们深信,正是有您以及像您一样关心支持政府工作的代表,我们的工作才能做得更好。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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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刘思敏   责任编辑: 曾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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