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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3-11-02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尊敬的胡春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增设立体停车库的建议》(第3号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东区工作的关心,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随着私家车拥有量的快速增长,住宅小区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在老旧小区普遍存在业主占用小区道路、人行道、公共绿地及楼前空地等场地随意停放,甚至占用消防通道的现象,业主之间、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因车位问题引发的纠纷时常出现,停车位不足已成为困扰相关各方的现实问题。

  二、意见回复

  为提升老旧小区生活质量,解决居民停车需求,相关政府部门均支持在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增设立体停车库,但因受现场地形、居民活动空间、资金筹措渠道以及项目的经济性等多种因素制约,存在一定困难,实际成功实施较少。区住建局此前曾尝试引入社会资金在棚改场地建设立体停车场,但洽谈的数家投资主体都因投资回收周期长、资金使用效率低等原因没有实施的意愿;为解决阳光馨园小区停车难问题,街道、社区、小区业委会以及物业公司尝试在小区内建设立体停车场,但最终也受限于场地、资金以及项目的经济性等多种原因而终止。如老旧小区确有建设立体停车库的需要,在统筹考虑现场实际情况、确实具备实施条件且取得小区居民同意后,可由小区业委会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程序组织实施。

  针对小区乱停车问题,目前主要是通过物业公司采取宣传和提示等方式引导居民规范停车,同时加强巡查管理,对占用非停车位、道路交叉口及应急通道停车行为及时劝导制止;根据各小区实际情况,由业委会或物业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征得业主同意后增设划定车位,缓解小区停车难问题。

  尊敬的胡春明代表,再次感谢您对东区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我们深信,正是有您以及像您一样关心支持政府工作的代表,我们的工作才能做得更好。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

  (联系人:兰国强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电话:13882326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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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银柏蒿   责任编辑: 李婧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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