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3-21 来源: 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
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主要职责
2.基本情况
3.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4.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6.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1.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二、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名词解释
2024年部门预算(含预算绩效目标和政府采购预算)经东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负责司法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4.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5.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性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本系统警车等物资装备。负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计划统计财务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7.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
8.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共设11个内设机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秘书股、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复议股、律师公证工作股、政工股、法律援助中心、攀枝花市金衡公证处。
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下设6个派出机构:炳草岗司法所、东华司法所、大渡口司法所、弄弄坪司法所、瓜子坪司法所、银江司法所。
(二)人员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现有编制共45人,其中:公务员编制39人、参公编制3人、事业编制3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有公务员35人、参公人员3人、事业人员2人、退休人员17人、区聘人员3人。
(三)车辆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有公务用车编制数2辆,实有公务用车2辆。
三、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1.以党的政治建设为主线,高同步锻造法治人才队伍。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深化全区司法行政干警理想信念教育、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把讲政治、抓落实、求实效,贯穿于全区司法行政业务全过程,抓细抓实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建设心中有党、服务为民的人才队伍;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抓实“责任主体”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日常监管,强化廉政风险防范;加强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着力提升政治能力、政策法律适用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推行机关和司法所双向交流锻炼机制,鼓励激励青年干部参加法考,打造“全科型”复合型人才队伍。
2.以全面依法治区为中心,高标准深化法治建设进程。持续推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做好“1+8”示范试点成果推广应用,加强法治理论实践问题研究总结,服务保障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加强东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指导,做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地实施,积极参与示范创建;推进重点领域学法考法,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抓手,扩大以社区(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队伍,提高法治建设素质能力,全面推进法治(社区)乡村建设。
3.以践行依法行政为轴心,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监督机制,推进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格局;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行政应诉,规范行政应诉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抽查评查力度,以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长效机制和通报制度为抓手,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办案水平;持续开展行政执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优化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长效机制。
4.以法律服务供给为圆心,高效能惠及群众法治生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向行业、专业领域纵深建设,按照“万人助万企”活动要求,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园区活动;指导推进法治宣传、律师、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村(社区),打通“最后一公里”,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不断加强民生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法律援助,加大案件回访力度,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扎实开展“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做好“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加大青少年法治宣传;紧扣中心工作,围绕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禁毒反诈等专题开展普法宣传,加强《民法典》和群众常用常需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站(室)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范围和影响力,让法治引领生活在全区蔚然成风。
5.以护航平安建设为重心,高水准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常态化做好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和信访维稳工作;全面运用“智慧矫正中心”强化重点人群管控,抓牢教育矫正、监督管理;持续推进全区两级“双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持续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基层治理格局。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10638343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7337.56元,主要原因是单位2023年无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下降。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2024年收入预算1063834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38343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2024年支出预算10638343元。其中:基本支出9775343元,占91.89%;项目支出863000元,占8.11%。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638343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7337.56元,主要原因是单位2023年无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下降。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38343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70559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4435元,卫生健康支出684988元,住房保障支出653321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38343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67337.56元,主要是因为是单位2023年无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7705599元,占72.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4435元,占14.99%;卫生健康支出684988元,占6.44%;住房保障支出653321元,占6.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654799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发放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工作经费、司法所业务经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费等支出。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24年预算数为50000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业务工作开展等支出。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47600元,主要用于为政府重大决策、企业改制、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等涉法重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等支出。
5.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74800元,主要用于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等支出。
6.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2024年预算数为400000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及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系统网络使用费等支出。
7.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治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111760元,主要用于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工作开展等支出。
8.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信息化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33000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指挥中心运行维护等支出。
9.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9460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发放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10.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0000元,主要用于东区分摊市医调委统一负责的东区、西区、仁和区的医疗纠纷调处费用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56646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部分离退休费及奖金发放等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849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部分离退休费及奖金发放等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35886元,主要用于为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等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05646元,主要用于为在职人员缴纳职业年金等支出。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99655元,主要用于为行政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等支出。
1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9559元,主要用于为事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等支出。
1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65774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规定为在职、退休干部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53321元,主要用于部门按相关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等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38343元,其中:人员经费869504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0803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8403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89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503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503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900元,较2023年预算下降1.11%。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缩减不必要的开支。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1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503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优质高效开展。
2024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2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以及下属攀枝花市东区法律援助中心、攀枝花市金衡公证处等2家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80300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580元,增长0.2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机关运行费用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500元,主要用于采购黑白打印机和扫描仪。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攀枝花市东区司法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东区司法局部门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06383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