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04-28 来源: 攀枝花市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2022年部门预算(含预算绩效目标和政府采购预算)经东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业经济、信息产业、非公有制经济、无线电管理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研究拟订促进我区工业经济、信息产业、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协调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领域、信产领域、无线电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区工业结构调整。
(2)负责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区战略。参与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相关行业发展的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
(3)负责全区经济运行调节,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监测和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区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研究拟订全区中、长期工业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新技术为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和发展;协调企业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问题;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参与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4)组织国家产业政策在我区的具体实施工作;监督、检查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全区地方工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提出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调整方案。
(5)指导地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工作;负责全区技术改造管理,研究制定全区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和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协调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所需的信贷资金。
(6)负责全区地方工业企业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和中小企业发展鼓励支持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综合协调全区工业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7)负责对全区工业各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行业指导,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机械制造、太阳能、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信息化、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8)负责全区地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组织实施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及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9)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动和信息资源共享。
(10)指导监督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
(11)负责研究拟订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非公有制企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组织结构、布局结构等优化调整,引导和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非公有制企业科技进步、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府服务。
(12)负责工业、信息化领域和非公有制经济行业基础数据搜集、整理、分析。
(13)负责全区地企协作工作。
(14)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编制共计19个,其中公务员4个,事业人员15个。实有公务员4人、事业人员15人,临聘人员3人、退休人员16人。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区地企协作促进中心和区循环经济服务中心。
现有领导职务人员6人,内设股室6个,包括办公室、产业发展股、信息化股、统计股、综合股和军民融合秘书股。
三、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1)实施项目建设攻坚行动。健全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在攻克大项目,形成大产业上下狠功夫,进一步完善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对重大项目实行审批服务“绿色通道”,着力解决项目落地到开工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2)实施产业升级攻坚行动。坚持以项目化组织工业经济工作,将招大引强作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长动能转换的重要抓手。按照不断优化“一园三片四链”的产业布局,围绕钒钛、钢铁、清洁能源三大产业生态圈,力争引进一批延链补链强链的优质项目。
(3)实施园区提档攻坚行动。按照产业“园区化布局、集约化发展”的思路,不断优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园区工业用地保障和储备整理,加快推进闲置厂房、低效土地清理开发利用,实现园区提档升级。
(4)实施企业培育攻坚行动。聚焦存量企业抓服务,建立规上企业“一企一策”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包抓区领导和责任部门,明确问题化解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推进措施,全力抓好生产要素协调,帮助重点企业解决技术改造、金融服务、并购重组、引才育才、研发创新等困难。
(5)实施地企协作攻坚行动。根据“目标同向、共谋发展”原则,不断深化与攀钢等大企业的合作,积极围绕攀钢表外矿资源、相关配套产业及攀钢、十九冶闲置低效用土地资源等事项,通过区委、区政府高位推动,形成稳定利益共同体。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3995.09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15.9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城乡社区支出预算东区城镇居民老旧住宅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经费2564.05万元。
1.收入预算情况
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收入预算3995.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1.04万元,占35.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64.05万元,占64.2%。
2.支出预算情况
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支出预算399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04万元,占10%;项目支出3593.05万元,占90%。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95.09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515.9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城乡社区支出预算东区城镇居民老旧住宅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经费2564.05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31.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64.0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06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2564.0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6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31.0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48.06万元,主要是因为压缩财政预算,减少了疫情防控期间电费补贴15.0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9.8万元,占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36万元,占3.4%;卫生健康支出23.06万元,占1.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00万元,占70%;住房保障支出29.62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79.8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20.95万元,主要用于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主管的2个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29万元,主要用于地企协作工作、新型工业化工作、工业企业统计培训及补助等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1.6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5.7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死亡抚恤(项)0.96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遗属补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93万元,主要用于局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4.61万元,主要用于局主管的2个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72万元,主要用于局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和退休人员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产业发展(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兑现招商引资政策、区级工业奖励资金等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9.6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由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2.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1.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40.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2年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2.公务接待费。
2022年公务接待经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77.9%。主要原因是地企协作工作经费中增加公务接待费用。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招商引资、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6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64.05万元。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2564.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以及下属东区地企协作促进中心、东区循环经济服务中心等2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9.82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7.14万元,增长63.59%。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工作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29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部门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3995.0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区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区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攀枝花市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