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6-05-26 来源: 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阅读次数:
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14〕354号)规定及《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6〕3 号)规定,经初审,以下单位人员符合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6日——2026年6月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
反馈地点和电话: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812-3933519
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举报电话:0812-3509006
附件:攀枝花市东区小微企业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明细表.docx
攀枝花市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