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6-01-15 来源: 攀枝花市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阅读次数:
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告知书公告
(攀东执公告〔2025〕第0003号)
金福南街29号59间违建商铺全体使用人:
我单位查处的“攀枝花市木材加工厂在攀枝花市东区金福南路29号4栋7.29火灾事故现场周边违法搭建商铺”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攀东综执限拆告〔2025〕第023-1号”《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告知书》。告知书内容如下:“本机关已责令攀枝花市木材加工厂于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后30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相关使用人亦有义务在上述期限之前搬离。如攀枝花市木材加工厂逾期不拆除,本机关将依法报请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