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3-19 来源: 攀枝花市东区民政局 阅读次数:
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主要职责
2.基本情况
3.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4.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6.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1、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二、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名词解释
2025年部门预算(含预算绩效目标和政府采购预算)经东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本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乡(镇)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区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东区民政局是一个独立核算机构,内设3个股室:综合股(统计股)、社会事务股、救济股。有1个下属事业单位:东区社会救助中心。截至2024年底,我局有在编人员7人,其中:公务员4人、事业3人。2024年全年公务员增加0人、参公增加0人、事业减少2人(事业编1人转隶至区委社工部,事业编1人调至市委社工部)。我局有区聘编制7个,区聘人员7人,社工4人,低保调查员2人,社区疫情防控岗10人,其中已签订社会化用工合同6人。我局现有退休职工12人(因退休人员1个去世较上年减少1人)。2024年实有车辆0辆。
三、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持续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
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力度,落实落细动态监测及主动发现机制、规范完善准入条件等;进一步强化急难临时救助工作,加强各类救助政策衔接,加强临时救助力度和临时救助服务;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机制等。
(二)持续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
推动东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做好争取项目建设资金、项目选址及开工建设前期手续办理等工作;推动东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的管理和持续运营;深化实施探视巡访及老年助餐项目,进一步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重点指导安全预案修订,组织实施消防应急等安全演练。
(三)持续推动优化社会事务服务事项
强化责任意识,理顺工作机制,指导各街道(镇)规范设置城区治丧点,指导银江镇做好散坟、集中安葬点规范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推动社区慈善共富基金建设,做优做实慈善项目;完成婚姻登记处搬迁,婚俗文化宣传相关工作;加强地名规范管理,持续推进地名文化“五进”活动,构建区级地名保护名录体系;开展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落实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做好困境儿童关爱和权益保障工作。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区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区民政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44719597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40297元,主要原因是加了民政专项工作经费中东区婚姻登记场所室内设计项目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东区民政局2025年收入预算4471959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719597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东区民政局2025年支出预算44719597元。其中:基本支出2815928元,占6.2969%;项目支出41903669元,占93.7031%。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民政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719597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40297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719597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39801元,卫生健康支出124929元,住房保障支出119517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区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719597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440297元,主要是因为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350元,占0.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39801元,占98.70%;卫生健康支出124929元,占0.28%;住房保障支出119517元,占0.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社会福利(10)殡葬(04)1050000元,主要用于惠民殡葬及殡葬行业管理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民政管理事务(02)机关服务(03)41337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各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残疾人事业(11)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07)3939600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民政管理事务(02)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99)2296800元,主要用于接待来访、法治建设、政策宣传及开展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社会福利(10)老年福利(02)12768000元,主要用于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274921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民政管理事务(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7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1452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最低生活保障(19)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01)1728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民政管理事务(02)行政运行(01)132994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49426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726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48239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支出。
14.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119517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缴费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15928元,其中:人员经费254317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27275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民政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65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650元,与2024年预算基本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
2025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0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民政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民政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东区民政局以及下属东区社会救助中心等一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15928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806572元,减少22.3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职能移交,人员减少,从节俭考虑,基本费用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东区民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500元,主要用于采购打印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东区民政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东区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4471959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