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3-19 来源: 攀枝花市东区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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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主要职责
2.基本情况
3.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4.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6.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1、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二、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名词解释
攀枝花市东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5年部门预算(含预算绩效目标和政府采购预算)经东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东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执行市医疗保障目录在准入谈判规则下进行的目录增补和支付标准的调整。
(5)组织实施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执行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基金支付管理办法,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全区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市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续接政策。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8)拟订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规划并参与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9)组织拟订区本级离休干部、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障政策和厅级干部、县级干部、高级知识分子的医疗照顾政策。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贯彻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基本情况
东区医疗保障局编制数为3人,内设股室一个:综合股,实有在职人数4人。下属二级参公事业单位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参公编制7人,实际人数24人,其中参公人员6人,事业人员1人,临聘人员13人。参公退休人员3人。无车辆。
三、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基金监管,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一是多形式、多渠道对打击欺诈骗保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和解读,提升全社会守法意识;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在数据分析上再下功夫,以数据分析结果作为指向标,有的放矢。二是进一步与各部门建立密切的监管合作关系建立日常联络、联合查处、共同会商、成果共用机制,实现“一案多查”“一案多处”;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会同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医疗规范、医保基金、药械管理、医务人员形成全方位综合监管。
(二)全面推进参保扩面提质增效。一是切实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紧盯目标任务,提前谋划、提前部署,力争参保率达到97%以上。二是着眼群众需求,聚焦医保政策,创新宣传方式,利用网络、微信、宣传手册、政策告知单、面对面宣讲等形式,多渠道、宽领域、广范围地扩大政策宣传面。
(三)优化经办服务更加方便快捷。一是实现高频事项全省通办。推进医保高频事项线上线下全省通办打破地域限制,实现“一窗通办”从属地向全省域跃升。二是推行医保到家,积极拓展预约办延时办、视频办、上门办、自助机办等医保服务新模式,加强“15 分钟医保服务圈”,打造“24小时不打烊”服务,推动医保政务服务时空增值。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区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1176236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39185元,主要原因是因为项目支出中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预算较2024年有所减少以及2024年退休一名在编人员,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东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收入预算1117623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76236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东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支出预算11176236元。其中:基本支出3429362元,占30.68%;项目支出7746874元,占69.32%。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176236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39185元,主要原因是因为项目支出中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预算较2024年有所减少以及2024年退休一名在编人员,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76236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108元,卫生健康支出10558731元,住房保障支出169397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76236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539185元,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中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预算较2024年有所减少以及2024年退休一名在编人员,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108元,占4.01%;卫生健康支出10558731元,占94.47%;住房保障支出169397元,占1.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34361元,主要用于部门退休职工人员经费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9165元,主要用于部门按相关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4582元,主要用于部门按相关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9909元,主要用于部门按相关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8787元,主要用于部门按相关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9666元,主要用于部门按相关规定为单位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1324500元,主要用于医疗救助人员的医疗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2600000元,主要用于离休、伤残、工伤等特殊人群的医疗补助支出,以及东区职工重症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499748元,主要用于部门的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17400元,主要用于金保工程专用网络运行及维护。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154200元,主要用于开展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等方面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33747元,主要用于部门的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3650774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69397元,主要用于部门按相关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公积金单位部分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29362元,其中:人员经费312402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30533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2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72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24年预算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200元,较2024年预算下降5.26%。主要原因是在2024年年初预算数基础上压减5%。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较2024年预算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主要用于*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2025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东区医疗保障局以及下属东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5335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5588元,增长/减少1.8%。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一名在编人员,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东区医疗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底,东区医疗保障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东区东区医疗保障局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1176236元。
附件:1.攀枝花市东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