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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2025年预算公开

时间: 2025-03-17 来源: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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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主要职责

2.基本情况

3.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4.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6.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1、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二、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名词解释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

关于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5年部门预算(含预算绩效目标和政府采购预算)经东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业、农牧业、水行政管理、水资源综合利用、扶贫开发、移民安置扶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农牧业、农村经济、渔业、水土保持、农村防洪体系建设、水资源综合利用、扶贫开发等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防洪体系建设。

(二)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承担权限内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公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营运规范。
    (四)承担权限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信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权限内公路体系建设,拟订交通设施建设规划、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资金安排建议,按照程序报批国家、省、市、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权限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指导。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照规定负责小码头规划和小码头的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区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承担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的开发和研究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全区交通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部资金工作。
    (十)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公路管理养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导权属内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相关工作。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制定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十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推进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特色农产品品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农村节能减排。

(十三)负责制订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械并组织生产作业,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管的责任。
    (十四)承担农牧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统计、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提出农牧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五)负责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组织开展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十六)按有关规定对生猪屠宰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肉品品质检验的监督管理;负责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记录的监督管理;负责危害生猪定点屠宰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的私屠滥宰生猪、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全区动物检疫、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组织扑灭疫情;负责饲料饲政、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等管理监督工作。
    (十八)负责权限内水产渔政工作。负责权限内渔业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境内检工作以及鱼药、鱼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拟订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
协调仲裁渔事纠纷,查处渔政案件,负责渔船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九)负责权限内水资源管理;负责农村供水行业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的指导并实施行业监督;组织实施水资源、水土保持预防与监督的执法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全区江河的综合开发与管理工作。负责小(一)型水库的大坝安全监管和防汛度汛工作;负责指导小(二)型水库安全监管和防汛度汛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河道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对占用河道、河堤通道设施(包括临时设施)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扶贫开发、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等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负责制定财政扶贫、移民安置资金使用分配计划方案;负责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政策宣传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就业培训;配合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对扶贫移民资金的审计、监督和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十二)统筹协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全区新农村建设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劳务产业经济发展、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牵头推进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建设全面小康工作;牵头负责全区新农村建设示范片推进工作。
    (二十三)承担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抢险及抗旱工作。
    (二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和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参与实施交通运输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交通运输和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二十五)负责交通运输、农业、水务等行业基础数据搜集、整理和分析。
    (二十六)承担权限内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承(二十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参公编制16人,事业16人,实有人数行政人员7人,参公人员13人,事业14人,退休人员22人;内设科室5个;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攀枝花市东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攀枝花市东区动物疫病控制中心”“攀枝花市东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攀枝花市东区公路发展中心”;保留公务用车编制5台,实有公务用车2台。

三、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抓好粮食安全和稳产保供,完成粮食和生猪生产任务。全年力争生猪生产能力保持在1.2万头以上。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计划培育55人次以上新型职业农民。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抽检合格率在95%以上。高标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到2025年,辖区村庄全部建成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确保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90%以上。盘活用好农村资产资源。推动落实50%以上的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0%以上。做好非洲猪瘟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现常年动物免疫密度达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

(二)优化道路养护体系。优化道路养护体系,督促镇、村加强与社会力量的合作和建设联动机制,共同推进道路养护工作,每周养护检查不低于1次。推动党建交通发展。通过建立健全党组织、开展党员活动等方式持续深化货车司机群体党建工作。聚焦升规入统工作。力争实现更多企业升规入统,加大东区4家企业拥有30辆至50辆运输车辆企业的对接。

(三)增强水利行业监管能力。推进水资源监测监控信息化建设,加大水土保持监管水平,对辖区内的涉嫌水土保持违法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和查处。深入推进河(湖)长制。统筹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六大任务”,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清河、护岸、净水、保水、禁捕”五项行动。打好水旱灾害防御主动战。完善各类调度方案和应急预案,强化防汛、应急、抗旱队伍建设,落实“三查”“三避让”制度,积极谋划争取资金,对重点山洪沟流域进行治理,全面提升防旱抗旱、防汛减灾能力。

(四)加快稳步推进银江水电站移民安置。推进圆沱沟排水口迁改工程建设,开展新增水库后扶移民申报工作,大力宣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严格落实水库移民后扶政策,按要求推进银江水电站档案整理归档等相关工作。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8528092.21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060880.12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2025年收入预算28528092.2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528092.21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上年结转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2025年支出预算28528092.21元。其中:基本支出9152192.21元,占32.08%;项目支出19375900.00元,占67.92%。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528092.21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060880.12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528092.2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8526.00元,卫生健康支出695603.00元,农林水支出11459909.21元;交通运输支出14500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614054.00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528092.21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9060880.12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8526.00元,占4.41%;卫生健康支出695603.00元,占2.44%;住房保障支出614054.00元,占2.15%;农林水支出11459909.21元,占40.17%;交通运输支出14500000.00元,占50.8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46880.00元,主要用于(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41113.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438208.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2325.00元,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75353.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20250.00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4503147.21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182562.00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100000.00元,主要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4466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227600.00元,主要用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14500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14054.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52192.21元,其中:人员经费8231341.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920851.2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6049.21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24368.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1681.21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681.21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4368元,较2024年预算下降5%。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费用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1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1681.21元,较2024减少1907.88元,主要原因是车辆保费减少。主要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用车的正常运行。

2025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以及下属东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等5家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528092.21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9060880.12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28528092.21元。

 

4.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预算绩效目标表.xls

3.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5.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政府采购预算表.xls

6.预算名词解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