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3-20 来源: 东区林业局 阅读次数:
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主要职责
2.基本情况
3.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4.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6.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1、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二、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名词解释
2024年部门预算(含预算绩效目标和政府采购预算)经东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全区林业发展及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绿化和造林工作。拟订全区绿化和造林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监督检查各项造林绿化项目、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编制我区森林城市建设规划和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规划、方案的实施,统筹规划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负责全区种苗管理。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和区退耕还林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管理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林地和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及权限范围内的临时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批工作;加强对林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承担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林地荒漠化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其标准和规定。
5.宣传贯彻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国家、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初审工作。
6.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依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拟订全区重大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推进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7.监督检查全区各产业对森林、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全区林业综合开发。
8.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协调森林公安工作。
9.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建设补偿制度。提出区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国家、省、市、区级林业专项资金,负责全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区财政资金的安排意见,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10.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11.承担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三定”方案核定我局内设机构3个,即:综合股、资源管理股、森林火灾预防股。行政编制5名,现实有在职人员4人。实有下属事业单位2个,即:东区绿化工作服务中心(股级)、东区林业执法稽查队(股级)。事业编制19名,其中绿化工作服务中心14名,现有在职人数为12名;东区林业执法稽查队5名,现有在职人员4名。东区林业局共有42名退休人员,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1辆,其中局机关1辆执法车(实有1辆),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实有9辆),下属事业单位东区绿化工作服务中心1辆(实有1辆)。
三、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保持森林草原防灭火高压态势。
一是持续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是全面排查整治隐患。督促各街道镇常态化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台账,限期销号;行管部门监督涉林企业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做好林区林缘、加油站、居民区周边等重点目标、重要区域、重要设施及林区输配电线路设施设备的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科学、有序开展计划烧除、隔离带烧铲、四边可燃物清理等工作,切实消除隐患。
三是严格管控野外用火。防火期设置固定卡点,进入高火险期增设临时卡点,确保火种不上山不入林;严格落实野外用火先审批后用火要求,做好春节、清明、3.30、五一等特殊时段防火工作,落实“五类特殊人员”监护人责任。
四是力争小火打早打小。严格做好值班值守,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区森林专业扑火队和银江镇森林半专业扑火队靠前驻防,开展带装巡护,发现火情立即处置,实现有火不成灾。
(二)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
一是深化东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落实《四川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善林权流转和纠纷调处机制,推进林权抵(质)押贷款,推动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林业资源生态产品价值。
二是国土三调成果与林地管理有效衔接。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推动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明确并更新林地管理边界,推动林地地类认定工作。
三是加强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管理。落实全区75162亩天然林保护责任,与乡镇街道签订管护责任书,聘请护林员,层层压实管护责任,并完成2024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费和国有林管护费的兑现工作。
四是严格林地审批工作。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定额管理制度和林木凭证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申报审批制度,保障市、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对报批林地使用情况加强后续监督管理和宣传。
五是完成林地资源保护各项年度工作任务。掌握东区林地变化情况和草原基础信息,做好国家森林督察、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严厉打击毁林开垦、未批先占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发挥国储林工作专班合力,推动国储林项目建设工作。
六是持续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完成全区20株古树名木认养工作,鼓励市民共同参与;严格落实古树名木“一树一策”保护措施,提升保护成效;完善古树名木后备资源调查,提前采取措施保护;推进古树名木公园建设。
七是深入落实野保工作。建设东区野生动物救助基地,配齐相关设备设施和医药用品。加强宣传工作,组织专项巡护,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野生动植物犯罪行为。
八是推动林长制制度落实。健全林长制组织责任体系,优化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完善林长制工作机制,筹备区林长制全体会议,修订林长制考核办法,组织开展东区林长制督查工作,确保发挥林长制统筹林业资源保护效力。
(三)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
一是按时保质完成2024年度营造林目标任务。1.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攀枝花市东区2023年倪家湾生态修复项目;2.开展民生实事工程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实施东华山公园道路沿线景观节点打造、东区渡口小道重点区域植被恢复等项目,完成东华山体育公园品质提升工程;3.组织实施攀枝花市2024年“6·29”全民义务植树日市级植树点活动,增强全民爱绿护绿意识;4.开展攀枝花市东华山大树认养活动;5.开展2024年度种苗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现场抽查生态修复项目林木种苗质量;6.做好1473.08亩已建成生态修复项目移交后的苗木管护工作。
二是推动东区林业产业发展。根据全市统一要求持续推进东区森林粮库建设工作;结合阿署达花海项目进一步推动东区花卉产业发展。
三是完成全年各项经济指标任务。完成区级下达的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技改投资、项目包装等经济指标任务。
(四)打造优美宜居城市景观。
一是严格落实属地绿化管理责任,强化检查考核,切实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二是马坎森林公园道路边坡危岩治理工程施工。三是继续开展炳二区、炳三区城市次干道、支路人行道绿化管护,及炳二区游园、马坎森林公园日常管护工作。四是按照市、区工作安排,持续推进“花城”打造工作。
(五)发挥林业执法稽查效能。
一是指导和监督各街道(镇)依法行使涉林县级行政权力。计划通过以案代训的方式,组织和指导各街道、银江镇执法人员共同办理1起案件,使执法人员熟悉林业案件办理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辖区各街道、银江镇2024年林业行政处罚案卷合格率100%,优秀率达20%以上。
二是以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保障辖区森林资源安全。严格按照市局的时限要求,完成2024年森林督察图斑案件查处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办或其他渠道收到的案件线索的核实查处工作;完成1件以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认真开展2022年市领导任中审计反馈行政处罚不到位案件的整改工作,确保5个未完成整改案件年底前完成整改。
三是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借助“3.30”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专题活动,制作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短视频,举办“林业法律法规进校园”活动等多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向社会各界普及林业相关法律条例。
(六)重视森林病虫害防治。
一是松材线虫病防控。持续开展松墨天牛诱捕监测,完成上级下达的复检任务,排查和清理枯死松树,松木复检率达100%。
二是红火蚁防治。完成500亩防治任务和5000亩监测任务,同时督促建设和管护单位开展红火蚁防治工作。
三是种苗检疫工作。加强辖区种苗生产经营单位的植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率达100%,开展带土苗木检疫监管专项行动,结合全国植物检疫系统提供的数据开展植物检疫相关工作。督促涉松木制品单位建立台账,加强松木使用监管。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其他支出;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20852464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738919.2元,主要原因是为人员变动,工资、保险、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等有所变动。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4年收入预算2085246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62564元,占9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589900元,占3%。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4年支出预算20852464元。其中:基本支出5547764元,占26.6%;项目支出15304700元,占73.4%。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852464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738919.2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工资、保险、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等有所变动。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62564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58990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0582元、卫生健康支出330198元、住房保障支出312818元、城乡社区支出8319800元、农林水支出6799166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89900元、其他支出3000000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262564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10875019.2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变动,工资、保险、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等有所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0582元,占7.4%;卫生健康支出330198元,占1.63%;住房保障支出312818元,占1.54%;
农林水支出6799166元,占33.56%;城乡社区支出8319800元,占41.06%;其他支出3000000元,占14.8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3872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193623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行政单位离退休(01项)65156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退休职工统筹外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事业单位离退休(02项)854558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退休职工统筹外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92856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6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107869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7.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129473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和离退休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8.城乡社区支出(212 类)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8319800元,主要用于 东华山体育公园品质提升工程、 城市景观绿化管护等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312818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0.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行政运行(01项)1749183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电话费、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11.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事业机构(04项)1654983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电话费、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12.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森林资源培育(05项)100000元,主要用于义务植树活动,创森成果巩固及大规模绿化全区工作等支出。
13.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森林资源管理(07项)55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调查东区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及东区森林经营及林地边远划定等支出。
14.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动植物保护(11项)30000元,主要用于古树名木的保护和枯死树木处理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执法与监督(13项)160000元,主要用委托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受理行政案件办案工作经费,林政行政执法检查、鉴定、调查取证、勘验费等支出。
16.农林水支出(213类)林业和草原(02款)防灾减灾(34项)2555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相关支出。
17.其他支出(229类)其他支出(99)其他支出(99)3000000元,主要用于 花城森林公园项目相关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47764元,其中:人员经费486366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68409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0454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18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2454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454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000元,较2023年预算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节约意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2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运行费122454、132153元,较2023年预算下降7.34%,主要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工作、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开展。
2024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4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比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减少3163000元,主要原因是城市景观绿化管护经费支出项目功能变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6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89900元。比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增加26900元,主要原因是 绿地管护绩效考核经费项目绿地管护面积增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以及下属东区林业执法稽查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和东区绿化工作服务中心2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547764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17980.8元,减少5.42%。原因是职工人数、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307474元,主要用于采购A02010105台式计算机、A02010108便携式计算机、A020201004 A4彩色打印机、A02020501数字照相机、A02061804空调机、C13030000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马坎森林公园管护、C13030000园林绿化管理服务沿江中心段城市绿化管护、C09020100造林服务东华山公园道路沿线景观节点打造项目、C09020100造林服务东区渡口小道重点区域植被恢复项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底,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东区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20852464元。
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
2024年3月20日
2.攀枝花市东区林业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