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08-11 来源: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1.我局共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区食安办)、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市场规范管理和知识产权股、广告和价格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质量发展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攀枝花市东区消费维权和个私经济指导服务中心(事业)。
2.我局下设6个派出机构,分别是:炳草岗市场监督管理所、东华市场监督管理所、大渡口市场监督管理所、弄弄坪市场监督管理所、瓜子坪市场监督管理所、银江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机构职能。
1.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推进市场监管执法。
3.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
4.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
5.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6.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8.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安全监督和安全应急管理。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辖区检验检测工作。
13.负责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
14.负责辖区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指导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服务促进工作,依法开展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16.对下属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协商和监督管理。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1.我局有行政编制59个,机关后勤事业编制4个,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核定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参公)40个,东区消费维权和个私经济指导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个。我局现有在编人员89人,其中:公务员60人、工勤3人、参公17人、事业9人。
2.我局有区聘编制13个,现有区聘人员19人(其中签定社会化用工合同11人)。
3.我局现有退休职工7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591.76万元,其中:基本收入2347.43万元、项目收入244.33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65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3.1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066.3万元、公用支出186.89万元)、项目支出405.78万元(含上级资金)。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我局认真落实科学监管理念,按照预算批复规范和从严控制预算执行,不随意调整和变更。严格财务资金审批程序,无预算不追加,无预算不采购。严格管理,合理安排,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无违规记录。
1.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保障181人的人员经费按月推进执行进度(在职89人、聘用19人,退休71人,遗属2人)。公用经费每3个月推进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经费按12个区级项目(1.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2.市场秩序监管、3.食品药品质量与安全监管、4.职工食堂经费补助、5.协管执法人员经费、6.知识产权监管及服务、7.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经费、8.消费者权益保护、9.质量强区工作经费、10.个私经济指导服务、11.物业管理费、12.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运行维护费)推进年初预算执行进度。
质量指标:基本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人员经费得到全面保障,公用经费基本能够维持机关正常运行。特定目标类区级项目资金存在未按年初预算完成支付的情况。主要表现在质量强区工作经费因政府质量奖评选验收工作进度推后,年初部分预算经费暂时不需支付,将纳入下一年度预算。市场秩序监管项目存在应付未付4.28万元需占用下一年度预算指标。食品药品质量与安全监管项目中的2023年食品抽检费29.4万元应付未付需占用下一年度预算指标。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中的消费维权印刷费1.46万元应付未付需占用下一年度预算指标。
时效指标:完成指标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前。
成本指标:人员经费年初预算2077.61万元,年终实行完成2066.3万元;公用经费年初预算269.82万元,年终实际完成186.89万元;特定目标类部门12个项目年初预算244.33万元,年终实际完成160.29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群众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利益的保护,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继续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生态效益:无。
可持续影响:长期保障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质量安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公众和职工满意度均达75%以上,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2. 资金结余率情况
(1)基本支出结余率:年初预算安排2347.43万元,追减预算94.24 万元,实际支出2253.19万元,执行率95.99%。
(2)特定目标项目支出结余率:年初预算12个项目安排244.33万元,年终收回指标84.04万元,12个区级项目实际支出160.29万元,执行率65.6%。
(3)年中追加区级项目预算63.27万元,执行率100%,包括:
一是2022年中央药品监管补助资金10万元,执行率100%。
二是2022年省级市场监管专项(市场监管综合业务)13.33万元,执行率100%。
三是2022年第二批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10万元,执行率100%
四是2022年“转企升规”省级财政激励资金20万元,执行率100%。
五是2020年第二批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盘活)9.95万元,执行率100%。
(4)年中调剂下达统计培训及考核经费18.75万元,实际支付12.15万元,年终收回指标6.6万元,执行率64.8%。
(5)年中调剂下达安可替代项目经费13.321万元,未使用,年终收回指标13.321万元。
(6)年中调剂下达转企升规工作经费1.2万元,未使用,年终收回指标1.2万元。
今年基本完成年初绩效目标,无违规记录。资金使用存在应付未付情况,下一步将加强预算编制的准确度,按季度推进资金执行率,以便更加科学合理的使用资金。
(二)结果应用情况。
1.我局严格按相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进行财务管理,做到帐证相符,帐表相符。按要标进行绩效编报和绩效监控,认真做好内部监控,真实、准确的反映单位财务状况,按时上报部门绩效报表。
2.我局认真落实科学监管理念,严格管理,合理安排,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严格合规;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未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三是按规定对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进行自检自查,做好资金使用效益管理工作。
3.我局按照要求对自评情况进行了及时公开,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并上报,通过内部会议的形式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相关内容。
(三)自评质量。
我局真实反映2024年度财务指标,确保整体支出自评准确。在全面实现了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的同时,也发现在绩效管理中存在应付未付的情况,专项资金结算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主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安排经费,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按年初计划执行预算,未逾期。所有开支均按照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无违规违法问题。在确保行政运转的基础上持续关注民生保障和产业发展,有效规范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秩序和防范安全风险,长期保障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质量安全,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按要求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建设及考核各项指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一是当年区级项目资金存在未按年初预算完成支付的情况。二是存在上级补助资金未完成支付的情况。
(三)整改措施
一是继续提高预算编制准确度;二是加大预算内资金支付力度,减少应付未付。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