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2-24 来源: 攀枝花市东区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东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含预算绩效目标和政府采购预算)经东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1.主要职责
2.基本情况
3.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4.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5.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6.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1、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二、附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1.政府性基金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1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
东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执行市医疗保障目录在准入谈判规则下进行的目录增补和支付标准的调整。
(5)组织实施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执行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基金支付管理办法,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全区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市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续接政策。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8)拟订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规划并参与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9)组织拟订区本级离休干部、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障政策和厅级干部、县级干部、高级知识分子的医疗照顾政策。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贯彻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基本情况
东区医疗保障局编制数为3人,内设股室一个:综合股,实有在职人数4人。下属二级参公事业单位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参公编制7人,实际人数23人,其中参公人员7人,事业人员1人,临聘人员15人。参公退休人员1人。无车辆。
三、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东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以习近平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基本遵循,持续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擦亮医保部门鲜明的政治底色。结合职工门诊共济、职工医保,经办服务等政策和服务,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站稳舆论制高点,坚决杜绝引发负面舆论。
(二)全面强化基金监管。不断优化医保监管方式,继续保持对医保基金监管的高压态势,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严厉惩处欺诈骗保行为。坚持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全覆盖、常态化,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三)全面推进医保改革。持续在支付方式改革和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上下功夫,确保采购品种落地,全面做好药品和医药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确保中选结果落地落实,强化使用监督,确保完成合同约定使用量,及时拨付资金;及时跟标国家、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成果,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助推医药供给侧改革。
(四)全面提升医保行风。夯实“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医保经办体系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打造一批医保经办服务示范点,持续提升群众医保改革发展的获得感。
(五)全面强化信息化支撑。保障国家医保信息平台高效、兼容、便捷、安全运行;拓展医保电子凭证覆盖应用,推进无感支付;规范参保信息录入、身份比对,提升参保数据质量;严格信息化工作保密,切实保障网络安全。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区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1625082.12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27936.82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比例较2022年度有所提高。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东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收入预算11625082.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25082.12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东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支出预算11625082.12元。其中:基本支出3567682.12元,占30.69%;项目支出8057400元,占69.31%。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625082.12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27936.82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比例较2022年度有所提高。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25082.12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127.12元,卫生健康支出10830436元,住房保障支出250519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625082.12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27936.82元,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中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比例较2022年度有所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127.12元,占4.68%;卫生健康支出10830436元,占93.17%;住房保障支出250519元,占2.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9942元,主要用于部门退休职工人员经费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42136元,主要用于部门按相关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2049.12元,主要用于部门按相关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933元,主要用于部门按相关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8687元,主要用于部门按相关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6730元,主要用于部门按相关规定为单位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550000元,主要用于医疗救助人员的医疗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项)3150000元,主要用于离休、伤残、工伤等特殊人群的医疗补助支出,以及东区职工重症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361610元,主要用于部门的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17400元,主要用于金保工程专用网络运行及维护。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14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等方面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33076元,主要用于部门事业管理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420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50519元,主要用于部门按相关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公积金单位部分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67682.12元,其中:人员经费3264996.1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30268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东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6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76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600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11.1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不含城市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东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东区医疗保障局以及下属东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等1家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2686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0860.55元,减少6.45%。主要原因是2023年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较2022年减少1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东区医疗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底,东区医疗保障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东区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业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预算绩效目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指标、其他绩效指标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1625082.12元。
附件: 1.部门预算公开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