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6-06-12 来源: 攀枝花市东区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 阅读次数:
社会各界、区级各部门:
为严格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治理的文件精神,规范货运车辆运输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攀枝花市东区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攀东道安办〔2022〕10号)要求,督促各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关,确保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发生,现将东区14家(见附件)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单面向社会各界予以公布,请社会各界对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进行监督举报。
特此通告。
攀枝花市东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