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1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 阅读次数:
为切实保障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权益,确保我市城乡居民应保尽保,我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截止时间从2020年12月31日延长到2021年3月19日。在2021年1月1日至3月19日期间缴纳2021年度个人参保费用的参保人员,自缴费成功次月起开始享受待遇(以医保部门系统数据为准)。
为落实防疫工作要求,请各位居民通过非接触式缴费渠道(含四川税务APP、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或税务合作银行、微信、支付宝等渠道缴费。各位居民不能按上述方式缴费的,可联系所在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缴费。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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