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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词: 发展规划

2018年攀枝花市东区环保局实施新环保法行政处罚案件登记表

时间:2018-08-20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环境保护局  阅读次数:

序号

  

单位名称

  

处罚案由

  

处罚依据

  

下达处罚决定书时间

  

处罚行为

  

备注

  

1

  

攀枝花市林德工贸有限公司

  

未批先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2018.1.30

  

罚款7.148988万元

  

 

  

2

  

攀枝花市鑫通运汽车修理厂

  

贮存危险废物(废机油)时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致使场内地面有废机油油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十一)项及第二款

  

2018.3.19

  

罚款2万元

  

 

  

3

  

小沙坝污水处理厂

  

超标排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2018.9.17

  

罚款55万元

  

 

  

4

  

马坎污水处理厂/攀枝花市兴助投资有限公司

  

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2018.8.31

  

罚款85万元

  

 

  

5

  

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未将在线监控设备联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

  

2018.6.19

  

罚款4万元

  

 

  

6

  

攀枝花市福星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恶臭气体排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八)项

  

2018.3.23

  

罚款1万元

  

 

  

7

  

四川鸿来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未批先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2018.6.19

  

已执行实施查封、扣押处罚,罚款1.0682万元

  

 

  

8

  

攀枝花市世文清洁服务公司

  

未批先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2018.6.15

  

厂房堆放的社会查封、扣押5.30-6.29,罚款1.6万元

  

 

  

9

  

攀枝花市恒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2018.8.8

  

罚款2万元

  

 

  

10

  

攀枝花豪润矿业有限公司

  

未批先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2018.8.17

  

实施查封、扣押处罚2018.6.29,罚款49万

  

 

  

11

  

攀枝花钰田汽贸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使用喷烤漆房活性炭吸附装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2018.7.26

  

实施移送公安局2018.8.17,罚款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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